永濟市綜合應急救援隊伍建設實施方案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基層應急隊伍建設的意見》(國辦發〔2009〕59號)、《運城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加強全市綜合性應急救援隊伍建設的通知》的要求和檔案精神,為圓滿完成應急救援大隊的建設工作,現制定三年規劃如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永濟市綜合應急救援隊伍建設實施方案
  • 發布機構:永濟市人民政府
  • 發布日期:二0一0年十一月十三
  • 實施日期:本制度從印發之日起施實施
一、建設目標,二、工作任務,

一、建設目標

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力爭通過三年的努力,以市公安消防大隊為依託,建立綜合性應急救援大隊,完善應急救援裝備的配置和提高應急隊伍的整體素質,全面提高我市綜合應急救援能力。

二、工作任務

(一)推動綜合應急救援隊伍建設
1、2010年11月份前,成立綜合性應急救援隊伍建設組織機構。
2、2010年11月份前建立聯席會議制度。
3、2010年底前制定出台隊伍建設規劃及配套性政策。
4、2010年12月前明確組織體系、人員編配、裝備配備、應急值班、處置程式和應急保障。
(二)加強應急救援力量
1、 2010年底前消防大隊完成契約制消防員徵召任務。
2、2011年底各鎮、街道(辦事處)建立綜合應急救援體系。
(三)提高應急救援保障水平
1、將應急救援隊伍建設和保障經費納入財政預算。按照《市級綜合性(消防)應急救援隊裝備配備標準》,配齊各項裝備器材。分三年配備完成。
2、2010年11月份前按照《市級綜合性(消防)應急救援隊裝備配備標準》,加強裝備建設,制定購置計畫表。
3、2010年11月份前建立衛生、氣象、交通、環保、供水、供電等部門及企事業單位聯動機制。
4、2011年底前建立應急物資儲備庫。建立以衛生、交通、環保、供水、供電等部門及企事業單位為主體的應急裝備物資信息庫,並納入永濟市綜合應急救援物資調度套用範圍,並登記造冊。
(四)加強應急救援專業訓練
1、加強應急救援大隊和各專業隊能力建設,按照處置各類災害事故處置技術、戰術進行研究和訓練,建立專業培訓制度,開展專業訓練,提高應急救援處置能力。
2、強化各種新技術裝備的操作套用,仿真模擬各種事故現場,加強各種事故處置能力,提高指揮決策和科學施救水平。
3、2010年底前建立聯勤聯訓制度,組織各應急專業隊伍開展經常性訓練,明確職責、分工,加強聯勤聯訓,做好各種事故應急救援準備。
4、2010年底前建立與本區域相關應急救援部門及專業力量的實戰演練制度。在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每年至少組織開展1次綜合應急救援實戰拉動演練
(五)完善應急回響及指揮體系
1、制定並完善應急救援預案。立足本市實際、根據本市的危險源和可調用的救援資源,制定完善各類應急預案,明確各種事故和災情等級、力量編成、組織指揮、處置程式、通信聯絡和應急保障等內容。2010年編制完成本地50%的災害事故應急處置預案,2011年編制完成本地所有災害事故應急處置預案。
2、搭建應急救援指揮平台。依託公安機關“三台合一”或消防通信指揮系統,建立政府統一指揮下的綜合應急救援回響和指揮平台,力爭在2012年底前全部完成綜合應急救援回響和指揮平台建設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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