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春縣交通運輸局

永春縣交通運輸局

永春縣交通運輸局是永春縣人民政府組成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永春縣交通運輸局
  • 辦公地址:永春縣桃城鎮桃源南路448號 
主要職責,獲得榮譽,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公路、水路交通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擬訂並組織實施公路、水路交通地方規範性檔案;指導全縣公路、水路交通行業體制改革工作;指導、協調、監督和實施全縣交通領域的行政執法。
(二)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縣公路、水路交通行業發展規劃、年度計畫;參與擬訂交通運輸總體規劃;參與擬訂並組織實施現代物流業發展戰略和規劃;指導公路、水路運輸樞紐規劃、建設和管理。
(三)承擔全縣公路、水路建設市場監管責任。依法負責全縣縣級公路、水路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工程的設計、招標投標、工程質量、工程建設的監督管理;負責全縣縣級公路交通基礎設施的管理和維護,指導協調農村公路的養護管理工作。
(四)承擔全縣道路、水路運輸市場監管責任。組織實施道路、水路運輸準入制度、技術標準和運營規範;指導城市客運、出租汽車、汽車租賃等工作;按規定組織國家重點物資和緊急客貨運輸;承擔縣治理公路和水上“三亂”工作協調小組的日常工作。
(五)負責公路、水路交通行業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和應急處置工作,承擔內河水上交通安全監督管理工作,依法組織或參與有關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六)貫徹執行公路、水路交通行業相關投資政策;研究提出全縣公路、水路固定資產投資規模方向、財政性資金安排的建議;按規定對公路、水路項目立項、可研審批或核准提出行業審查意見;按規定負責交通專項資金的使用和監督管理。
(七)指導全縣公路、水路交通行業科技、教育工作。指導協調公路、水路交通運輸信息化建設,監測分析公路、水路交通運行情況,開展有關統計和信息發布工作;指導全縣公路、水路交通行業環境保護和節能減排工作。
(八)負責聯繫、協調鐵路、民航管理機構;辦理縣委、縣政府交辦的涉及鐵路、民航事務的有關事項。
(九)負責協調、指導、檢查、督促全縣交通戰備工作,承擔縣交通戰備辦公室日常工作。
(十)負責加強本系統、本領域人才隊伍建設。
(十一)負責依法實施漁業船舶檢驗監督。負責漁業船舶監督檢驗及設計圖紙審查等工作;依法徵收漁船檢驗費。
(十二)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獲得榮譽

2018年5月28日,入選中共福建省委文明辦“第十三屆福建省文明單位”候選名單,並向社會公示,接受民眾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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