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平縣政府信息公開指南

永平縣政府信息公開指南

根據云南省《黨政領導幹部任前公示暫行辦法》、省委組織部《關於進一步完善幹部任前公示內容的通知》及《永平縣科級幹部任前公示制度實施辦法(試行)》的規定,現將黃克誠等51位同志擬任職務及工作實績予以公示。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永平縣政府信息公開指南
  • 外文名:Yongping County Government Information Disclosure Guidelines
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開服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規定,特編制《永平縣政府信息公開指南》(以下簡稱《指南》)。
一、主動公開信息
(一)公開範圍
永平縣人民政府辦公室負責永平縣人民政府的信息公開。具體信息參見永平縣人民政府編制的《永平縣政府信息公開目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在永平縣政府信息公開網站上查閱《目錄》或者直接搜尋信息,也可以到永平縣人民政府辦公室、縣檔案館查閱。
(二)公開形式
主動公開信息,主要通過永平縣政府信息公開網站平台公開和永平縣人民政府信息公開機構當面受理公開兩種公開形式。同時,還將通過報紙、廣播、電視等媒體及永平縣人民政府信息公告欄等公開政府信息。
永平縣人民政府信息公開機構系永平縣人民政府辦公室,辦公地址:永平縣博南鎮博南東路1號縣政府辦公樓三樓。公開時間為: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
(三)公開時限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規定,各類政府信息產生後,將在第一時間予以公開,最遲自信息產生後的20日內公開。
二、依申請公開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需要永平縣人民政府提供主動公開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永平縣人民政府辦公室申請獲取。永平縣人民政府辦公室依申請提供信息時,根據掌握該信息的實際狀態進行提供,不對信息進行加工處理。
(一)公開範圍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如需要本機關主動公開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單位申請獲取。本機關依申請提供信息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規定依法提供,不對信息進行加工、統計、研究、分析或者其他處理。
(二)受理申請機構
永平縣人民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受理機構:永平縣人民政府辦公室;辦公地址:博南鎮博南東路1號;辦公時間: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
(三)申請受理
申請人向永平縣人民政府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應填寫《永平縣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申請表》複製有效,可以在永平縣政府信息公開網站下載電子版。申請人可以選擇下述三種形式提出:
1、現場申請。申請人可以到永平縣人民政府辦公室申請獲取政府信息,並填寫《申請表》。書寫有困難的可以口頭申請。
2、書面申請。申請人填寫《申請表》後,可以通過傳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請,通過信函方式申請的,應在信封左下角註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字樣。申請人如申請獲取與自身相關的政府信息的,應當持有效身份證件,當面提交書面申請。
3、網上申請。申請人可以在永平縣人民政府信息公開網站上直接提交《申請表》,也可在永平縣人民政府信息公開網站上填寫電子版《申請表》並提交,受理申請機構將通過電子郵件告知申請人信息,或者在相應網站公告欄目中告知申請人獲取信息的其他方式。
本機關不直接受理通過電話方式提出的申請,但申請人可以通過電話諮詢相應的服務業務。但申請人有語言、視覺等困難的,永平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將代為填寫相關申請手續並提供便利服務。
(四)申請處理
永平縣人民政府辦公室收到《申請表》後,將進行登記,並在登記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作出下列處理:
1、收到申請後,將從形式上對申請的要件是否完備進行審查,對於要件不完備的申請予以退回,要求申請人補正。
2、對不屬於本機關掌握的政府信息,將及時告知申請人。如果能夠確定該信息掌握機關的,告知申請人聯繫方式。
3、申請獲取的信息如果屬於本機關已經主動公開的信息,本機關中止受理申請程式,告知申請人獲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徑。
4、本機關根據收到申請的先後次序來處理申請,單件申請中同時提出幾項獨立請求的,本機關將全部處理完畢後統一答覆。鑒於針對不同請求的答覆可能不同,為提高處理效率,建議申請人就不同請求分別申請。
5、屬於不予公開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請人不予公開的理由。
三、依申請提供信息的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
本機關根據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申請並通過紙張、磁碟、光碟等介質提供政府信息的,按照提供政府信息的件數收取檢索費。檢索、複製、郵寄等成本費收費標準依據相關規定收取。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規定,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申請人確有經濟困難的,申請減免費用時,須將相關證明與《申請表》一併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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