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食品藥品監管局

永州市食品藥品監管局負責化妝品衛生許可、衛生監督管理及相關審批工作;監督實施化妝品衛生標準和技術規範。負責保健食品行政許可、監督管理及相關審批工作;監督實施保健食品安全標準和技術規範。負責藥品、醫療器械行政監督和技術監督,監督實施藥品和醫療器械研製、生產、流通、使用過程的質量管理規範。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永州市食品藥品監管局
  • 外文名:Yongzhou 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
  • 內設機構:9個
  • 隸屬:永州市
主要職能,內設機構,

主要職能

(一)監督實施國家有關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妝品和消費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的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編制監督管理工作規劃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消費環節餐飲服務許可和食品安全監督管理。
(三)監督實施消費環節食品安全管理規範;開展消費環節食品安全狀況調查和監測工作,發布與消費環節食品安全監管有關的信息。
(七)監督實施國家藥品、醫療器械標準;組織開展藥品不良反應、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負責藥品、醫療器械再評價和淘汰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組織實施國家處方藥和非處方藥分類管理制度。
(八)組織實施中藥、民族藥監督管理規範,監督實施中藥材生產質量管理規範、中藥飲片炮製規範;依法實施中藥品種保護制度。 .
(九)監督管理藥品、醫療器械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放射性藥品、麻醉藥品、醫療用毒性藥品及精神藥品,發布轄區內藥品、醫療器械質量安全信息。
(十)依法查處消費環節食品安全和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妝品等研製、生產、流通、使用方面的違法違規行為。
(十一)指導全市食品藥品有關方面的監督管理、應急、稽查和信息化建設工作。
(十二)依法抽驗藥品生產、經營企業和使用單位的藥品質量,以及餐飲食品、保健食品和化妝品質量;組織、指導食品藥品檢驗機構依法檢驗食品、藥品質量及其他業務科研工作。
(十三)開展與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有關的交流與合作。
(十四)在職責範圍內,貫徹實施國家、省、市食品、醫藥產業政策。
(十五)承辦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組織、管理、協調機關日常工作;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以及宣傳、安全、保密、信訪等工作;負責機關後勤管理和接待工作;承擔統計、綜合信息管理工作;指導並組織實施本系統信息化建設;負責有關食品藥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管理的組織、指揮和協調工作。
(二)政策法規科。
組織開展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並監督實施;承擔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組織機關行政執法監督,負責行政處罰案件的審核和監督檢查工作;承擔行政複議、行政應訴、聽證和國家賠償等工作;參與食品藥品監管有關政策的調查研究工作。
(三)食品、化妝品監管科。
負責消費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依法承擔消費環節行政許可受理、審批發證和監督管理工作;監督實施消費環節食品安全管理規範;承擔消費環節食品安全狀況調查和監測工作,發布與消費環節食品安全監管有關的信息;參與消費環節食品安全事故調查處理。
承擔保健食品和化妝品的監督管理;監督實施保健食品、化妝品衛生標準、技術規範和質量管理規範;依法承擔保健食品、化妝品行政許可受理與審批發證工作。
(四)藥品註冊安全監管科。
監督實施中藥材生產質量、藥品生產質量、醫療機構製劑管理規範;依法監管醫療用毒性藥品、麻醉藥品、精神藥品、放射性藥品、戒毒藥品和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的生產、使用;配合相關部門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監督實施非處方藥制度;負責二、三類藥品包裝材料(容器)的初審工作,對藥品包裝材料生產、經營、使用單位實施監督檢查;協助做好中藥保護品種、已有國家標準藥品、醫療機構製劑品種等相關工作;指導藥品檢驗機構的業務工作;指導、協調開展藥品不良反應與藥物濫用監測工作。
(五)藥品市場監督科。
貫徹實施藥品流通法律法規,監督實施處方藥、非處方藥、中藥材、中藥飲片的購銷規則;監督實施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負責《藥品經營許可證》(零售)核發和管理工作;依法對醫療機構藥品使用實施監督;依法監管醫療用毒性藥品、麻醉藥品、精神藥品、放射性藥品、戒毒藥品和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的經營;負責農村藥品監督網、供應網建設管理工作;監管網際網路藥品信息服務和交易行為;組織實施處方藥與非處方藥分類管理制度;負責藥品廣告監測工作。
(六)醫療器械監管科。
監督實施醫療器械、衛生材料產品的法定標準和產品分類管理目錄;協助推行醫療器械質量體系認證和產品安全認證制度;監督實施醫療器械科研、生產、流通、使用過程的質量管理規範;協助核發醫療器械生產經營許可證;依法核發I類醫療器械產品註冊證;依法監管醫療器械(含特種藥械)的科研、生產、流通和使用;指導、協調、督促開展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工作;負責醫療器械廣告監測工作。
(七)財務科。
擬訂部門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國家投資項目的初審、申報及實施中的管理工作;擬訂局機關和直屬單位財務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編制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經費預算、決算並監督執行;管理局機關和直屬單位財務和資產,承擔局機關日常財務核算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行政事業性收費的監督管理;承擔局機關和直屬單位內部審計工作。
(八)人事教育科。
負責本機關和直屬單位幹部人事、勞動工資、機構編制管理等工作;負責本機關對外交流與合作工作;負責食品藥品監督管理人員培訓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食品、藥品等相關從業人員的教育培訓工作;對食品、藥品等相關從業人員的食品、藥品安全知識培訓和健康檢查進行監督檢查;負責機關計畫生育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
(九)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稽查支隊,為局直屬機構,正科級。負責受理案件舉報和投訴;依法查處藥品(醫療器械、藥品包裝材料和容器等)、餐飲食品、保健食品、化妝品違法行為;組織開展藥品(醫療器械、藥品包裝材料和容器等)、食品(含保健食品)、化妝品等專項檢查;組織實施藥品、醫療器械、餐飲食品、保健食品、化妝品抽驗計畫;協助做好藥品質量公報工作;協調重大案件、跨地區案件的處理;組織查處上級機關交辦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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