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牌縣食品藥品監督局

雙牌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於2004年6月18日掛牌成立。其前身為2001年9月18日掛成立的永州市藥品監督管理局雙牌縣分局,首任局長蔣國龍。現任局長王剛軍。自2002年元月1日起實行省以下垂直管理。2010年8月起改由當地政府管理。藥品(醫療器械)安全監管股。

現有工作人員16名,內設三股一室。即:辦公室、食品化妝安全監督股、藥品(醫療器械)安全監管股、食品藥品安全監測信息中心。2個直屬機構:食品藥品稽查大隊和食品藥品檢驗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雙牌縣食品藥品監督局
  • 地址:雙牌縣
  • 屬性:非盈利
  • 性質:政府組織
職能任務,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職能任務

(一)繼續承擔原雙牌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承擔的對藥品(包括中藥材、中藥飲片、中成藥、化學原料藥及其製劑、抗生素、生化藥品、生物製品、診斷藥品、放射性藥品、麻醉藥品、醫療用毒性藥品、精神藥品、醫療器械、衛生材料、醫藥包裝材料等)的研究、生產、流通、使用進行行政。監督和技術監督等職責。
(二)取消已由省、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三)將縣衛生局食品衛生許可,餐飲服務業、食堂等消費環節(以下簡稱消費環節)食品安全監管和保健食品、化妝品衛生監督管理的職責,劃八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主要職責

(一)監督實施國家有關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妝品和消費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的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編制監督管理工作規劃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消費環節餐飲服務許可和食品安全監督管理。
(三)監督實施消費環節食品安全管理規範:開展消費環節食品安全狀況調查和監測工作,發布與消費環節食品安全監管有關的信息。
(四)負責保健食品和化妝品衛生監督管理工作:監督實施保健食品和化妝品衛生標準和技術規範。
(五)負責藥品、醫療器械行政監督和技術監督;監督實施藥品和醫療器械研製、生產、流通、使用過程的質量管理規範。
(六)負責藥品、醫療器械相關註冊和監督管理,監督實施國家藥品、醫療器械標準;組織開展藥品不良反應、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 配合有關部門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組織實施國家處方藥和非處方藥分類管理制度。
(七)組織實施中藥、民族藥監督管理規範,監督實施中藥材生產質量管理規範、中藥飲片炮製規範;依法實施中藥品種保護制度。
(八)監督管理藥品、醫療器械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放射性藥品、麻醉藥品、 醫療用毒性藥品及精神藥品,上報、發布藥品、醫療器械質量安全信息。
(九)組織查處消費環節食品安全和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和化妝品等的研製、生產、流通、使用方面的違法違規行為。
(十)指導全縣食品藥品有關方面的監督管理、應急、稽查和信息化建設工作。
(十一)依法抽驗藥品生產、經營企業和使用單位的藥品質量,以及餐飲食品、保健食品和化妝品質量;組織、指導食品藥品檢驗機構依法檢驗食品、藥品質量及其他業務科研工作。
(十二)監督實施藥品、醫療器械廣告審查力、法和審查標準。
(十三)開展與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有關的交流與合作。
(十四)在職責範圍內,貫徹實施國家和省、市、縣食品、醫藥產業政策。
(十五)承辦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設4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政工、人事)
協助局領導組織、管理、協調機關日常工作,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以及宣傳、安全、保密、信訪等工作;承擔統計、綜合信息管理工作;指導並組織實施本系統信息化建設;負責有關食品藥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管理的組織、指揮和協調工作;負責本機關幹部人事、勞動工資、機構編制管理等工作;負責本機關對外交流與合作工作;負責食品藥品監督管理人員培訓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機關計畫生育工作;負責局機關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
組織開展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並監督實施;承擔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組織機關行政執法監督,負責行政處罰案件的審核和監督檢查工作;承擔行政複議、行政應訴、聽證和國家賠償等工作;參與食品藥品監管有關政策的調查研究工作。
承擔國家投資項目的初審、 申報及實施中的管理工作:擬定局機關和直屬單位財務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編制局機 關和直屬單位經費預算、決算並監督執行;管理局機關和直屬單位財務和財產,承擔局機關日常財務報帳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行政事業性收費的監督管理;承擔局機關和直屬單位內部審計工作。
(二)食品、化妝品安全監管股
負責消費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依法承擔餐飲消費環節行政許可受理、審批發證和監督管理工作;監督實施消費環節食品安全管理規範;承擔消費環節食品安全狀況調查和監測工作,發布與消費環節食品安全監管有關的信息;參與消費環節食品安全事故調查處理。
承擔保健食品和化妝品的監督管理;監督實施保健食品、化妝品衛生標準、技術規範和質量管理規範;依法承擔保健食品、化妝品行政許可受理與審批發證工作。
負責餐飲消費、保健食品和化妝品相關從業人員的教育培訓工作;對餐飲消費、保健食品和化妝品相關從業人員的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和健康檢查進行監督檢查。
(三)藥品(醫療器械)安全監管股
負責核發藥品經營(零售)許可證及現場檢查工作;貫徹實施藥品流通法律法規;監督實施藥品流通法律法規和國家關於處方藥、非處方藥、中藥材、中藥飲片的購銷規則;監督實施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依法對醫療機構藥品使用實施監督;依法監管醫療用毒性藥品、麻醉藥品、精神藥品放射。性藥品、戒毒藥品和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的經營;負責農村藥品監督網、供應網建設管理工作;對藥品包裝材料生產、經營、使用單位實施監督檢查;監管網際網路藥品信息服務和交易行為; 組織實施處方藥與非處方藥分類管理制度;負責藥品廣告監測工作;指導協調藥品不良反應監測工作。
負責藥品、醫療器械等相關從業人員的教育培訓工作;對藥品、醫療器械等相關從業人員的藥品、醫療器械安全知識培訓和健康檢查進行監督檢查。
監督實施醫療器械、衛生材料產品的法定標準和產品分。類管理目錄;協助推行醫療器械質量體系認證和產品安全認證制度;監督實施醫療器械科研、生產、流通、使用過程的質量管理規範;核發醫療器械經營(零售)許可證;協助核發醫療器械生產許可證;協助核發I類醫療器械產品註冊證;依法監管醫療器械(含特種藥械)的科研、生產、流通和使用;指導協調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工作;負責醫療器械廣告監測工作。
(四)食品藥品安全監測信息中心
承擔藥品、醫療器械不良反應監測、信息收集上報工作。紀檢(監察)機構按有關規定設定,人員編制在局機關行政編制總額內單列。
機關黨組織、群團組織按有關規定設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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