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促進旅遊發展十條措施

《永州市促進旅遊發展十條措施》已經永州市人民政府同意,永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2年1月10日印發.本措施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永州市促進旅遊發展十條措施
  • 頒布時間:2022年1月10日
  • 實施時間:2022年1月10日
  • 發布單位:永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全文,解讀,

全文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加快推動我市文化、生態、旅遊產業深度融合,實現高質量發展,全面提升永州的影響力和美譽度,全力打造國家文化生態旅遊名城,根據有關檔案政策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如下措施。
一、強化旅遊資源統籌管理。加快制定出台“一規劃、一辦法”,即《永州市旅遊發展布局國土空間專項規劃》《永州市旅遊資源統籌管理辦法》。對全市旅遊資源實行分級管理,建立全市重大文旅項目庫。對全市核心旅遊資源及重大文旅項目的開發,由市級統一評估,縣市區(含管理區、永州經開區,下同)具體實施。強化規劃協同,在城市建設、鄉村振興、生態保護、重大項目建設等領域前期規劃中,需充分徵求文旅部門意見。(責任單位:市文旅廣體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等相關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二、鼓勵社會資本參與建設。社會資本參與全市文旅項目建設總投資額超過5000萬元的,由受益財政按受益地固定資產實際投入資金(不含設備投入,以建安增值稅發票金額為準)的1%—3%給予扶持;自項目簽約之日起三年內,由受益財政按項目銷售收入的1%給予扶持,自項目簽約之日起第4—6年,由受益財政按項目銷售收入的0.7%給予扶持。對社會資本總投資額超過10億元的項目,可優先申請納入省市重點建設項目管理。入駐永州(在永州匯總繳稅)的網路直播、傳媒娛樂等企業和網紅工作室,由受益財政前三年分別按其營業收入的3%、2.7%、2.4%給予扶持;後續年份按其營業收入的1.8%給予扶持。(責任單位:市文旅廣體局、市財政局、市發改委、市稅務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三、深化景區運營機制改革。做大做強市文旅發公司,以市文旅發公司為平台整合全市旅遊資源,推動國有景區所有權、管理權、經營權分離。2022年選擇5家國有3A級以上旅遊景區進行試點,2023年全面推開。鼓勵引進國際品牌企業、大型央企省企和知名文旅企業落戶永州並參與景區運營。(責任單位:市文旅廣體局、市商務局、市國資委,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四、加強文旅品牌創建行銷。全力打造“千年打卡地·此處是瀟湘”的總體品牌,各縣市區、景區(點)圍繞總體品牌打造各具特色的子品牌,形成品牌矩陣。大力支持品牌創建。對當年新評為5A級景區、國家級旅遊度假區的,由市級財政分別獎勵所在縣市區政府300萬元、100萬元;對當年成功創建5C、4C級自駕車旅居車營地的,由市級財政分別獎勵所在縣市區政府20萬元、10萬元;對當年新評為甲級、乙級旅遊民宿的,由市級財政分別獎勵所在縣市區政府20萬元、10萬元。鼓勵開展宣傳行銷。在主流新媒體平台發布永州文化旅遊的正面原創作品,經文旅、網信等相關職能部門認定後,對觀看次數達到10萬次、100萬次、1000萬次、5000萬次的作品,分別獎勵原創者500元、3000元、1萬元、3萬元;對點讚數達到1萬次、10萬次、50萬次、100萬次的作品,分別獎勵原創者1000元、5000元、2萬元、5萬元。同一作品只享受一次獎勵。鼓勵各類旅遊企業積極加入合作聯盟,與盟員城市開展聯動行銷、巡迴推介、品牌行銷等活動。(責任單位:市文旅廣體局、市財政局、市委網信辦、市住建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五、積極開展文旅節慶活動。大力抓好全市連續性品牌活動,推進“一縣一品”建設,每個縣市區打造一個省內外知名的文旅節慶活動品牌。每年召開一次全市旅遊發展大會,由市級主辦,相關縣市區承辦。經市人民政府批准承辦的國家、省、市級文旅節會,實行一事一議,根據實際情況給予獎補。簡化演藝審批流程,開通審批綠色通道,針對不同規模的文藝演出,由相關職能部門細化相關標準,壓縮辦理時限,確保“能演盡演”。(責任單位:市文旅廣體局、市公安局、市城管執法局、市應急管理局、市衛健委、市消防救援支隊,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六、大力發展研學旅行。按照國家和省相關標準,在本市規劃建設的研學旅行基地(營地)項目,同等享受本檔案第二條措施優惠條件,並在市內組織的研學活動中優先推薦。對當年新評為國家級研學旅行基地(營地)、省級研學旅遊基地的,由市級財政分別獎勵其所在縣市區政府50萬元、20萬元。開展“百萬學子研學永州”活動,每學期組織全市50萬名以上中小學生在永州開展研學活動。(責任單位:市文旅廣體局、市財政局、市教育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七、支持發展康養旅遊。按照《國家康養旅遊示範基地標準》,在本市建設的康養旅遊基地,同等享受本檔案第二條措施優惠條件。鼓勵全市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對獲得“勞動模範(先進工作者)”“五一勞動獎章”“三八紅旗手”等群體,定期組織康養旅行。對外市來永入住康養旅遊基地、景區內酒店或民宿10天以上的,贈送“錦繡瀟湘·美在永州”全域旅遊卡。(責任單位:市文旅廣體局、市財政局、市衛健委、市民政局、市總工會,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八、整合開發旅遊文創商品。打造“顯火永州”文創公用品牌,列入全市品牌矩陣,將“永州之野”“顯火永州”“湘江源”等品牌統一由市文旅發公司策劃運營,支持永州特色工藝美術品、旅遊紀念品、地方農特產品等旅遊商品納入品牌範圍,統一標誌和標價,在全市A級景區、車站、機場及網路平台統一開設“顯火永州”旅遊商品店或購物場所示範店。(責任單位:市文旅廣體局、市財政局、市農業農村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永州汽車運輸總公司,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九、扶持旅遊行業做大做強。對6人以上組團遊玩3個景點且住宿3晚以上的旅行社,在享受“引客入永”現有政策獎勵外,再額外給予旅行社每人次15元的獎勵。鼓勵“永州人游永州、湖南人游永州、兩廣人(廣東、廣西)游永州”,每年開展2次“免費暢遊永州”活動,由市文旅部門牽頭組織實施。鼓勵全市機關、企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黨建、工會和公務活動,通過政府購買服務形式,由旅行社安排交通、住宿、餐飲、會務等事項。(責任單位:市文旅廣體局、市財政局、市總工會,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十、強化保障措施。市級財政設立旅遊產業發展專項資金,2022年和2023年分別切塊安排資金1000萬元和2000萬元,縣市區財政設立相應專項資金,旅遊獎勵資金在旅遊發展專項資金中列支。組建永州旅遊發展智庫,加強文旅人才培養力度,市內各大高校、各縣市區職業中專定向培育、輸送文旅人才,為全市旅遊發展提供智力支撐。依託永州旅遊發展智庫,組織開展導遊、行銷、新媒體推廣公益培訓活動,提升全市旅遊從業者素質。強化土地保障,探索推行點狀、租賃等多種土地供應模式。支持利用農村集體建設用地發展旅遊項目,鄉村旅遊設施可使用鄉鎮國土空間規劃和村莊中預留的建設用地機動指標布局建設。將文旅產業發展工作納入全市政府工作目標管理,對各縣市區政府進行績效考核和評估。(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文旅廣體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績效考核部門等相關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本措施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每兩年由市政府組織第三方機構進行評估,根據評估意見視情修改完善。本措施中相關獎勵除明確由受益財政或縣市區財政獎勵外,其餘均在市級旅遊發展專項資金中列支。此前有關政策與本措施不一致的,以本措施為準,獎勵措施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則執行,不得疊加實施。縣市區政府可參照本措施制定具體扶持政策。

解讀

一、檔案出台的背景及意義
近年來,國家大力發展文化和旅遊產業,相繼出台相關政策助力文旅產業高質量發展。2019年以來,國家文旅部先後出台《關於進一步激發文化和旅遊消費潛力的意見》《關於推動數字文化產業高質量發展的意見》《關於進一步用好地方政府專項債券推進文化和旅遊領域重大項目建設的通知》等檔案,在促進文旅消費、文旅數位化轉型和重大項目建設等方面給予支持。
2020年12月,市委、市人民政府印發了《關於全面推動文化生態旅遊深度融合發展的實施意見》,明確將文生旅產業作為全市戰略性支柱產業來抓。新冠疫情發生以來,旅遊行業發展舉步維艱,亟待相關政策支撐。但《關於促進旅遊產業趕超發展的意見》因時間較為久遠,不適應當前發展需要。省里正謀劃開展全省旅遊發展大會,市里已召開全市旅遊發展大會,出台促進《永州市促進旅遊發展十條措施》恰逢其時。
二、檔案起草依據和過程
(一)起草依據
檔案起草基於對全市文生旅相關情況調研和外地調研成果,結合我市已出台《關於促進旅遊產業趕超發展的意見》(永發〔2012〕14號)、《進一步擴大開放鼓勵投資的若干措施》(永政發〔2017〕11號)、《關於全面推動文化生態旅遊深度融合發展的實施意見》(永發〔2020〕10號)、《永州市“引客入永”獎勵辦法》(永文旅廣體聯發〔2020〕4號)等政策,並廣泛吸收借鑑外地相關政策。借鑑的外地政策檔案主要包括:《懷化市促進生態文化旅遊產業高質量發展獎勵辦法》《衡陽市促進旅遊產業發展獎勵辦法》《湘西州龍山縣旅遊產業發展獎勵補助暫行辦法》《恩施州旅遊資源統籌管理辦法》《上饒市旅遊產業高質量發展三年行動計畫》《山東省關於促進文化和旅遊產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貴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鼓勵和促進全市旅遊商品產業發展若干政策的意見》《洛陽市加快推進研學旅行體系建設獎勵辦法(試行)》《武夷山市疫後旅遊產業高質量發展市場拓展獎勵方案》等。
(二)起草過程
根據全市旅遊發展大會籌備領導小組安排,從8月底開始,啟動促進我市旅遊發展措施檔案的起草工作,先後到江西上饒市、湖北恩施州考察調研,積極與周邊市州對接,收集了郴州、常德、張家界等10餘個地區相關資料,認真學習研究。9月17日,形成了《關於促進永州市旅遊發展的若干措施》(討論稿),先後3次向縣市區、市直相關部門徵求意見,並組織縣市區文旅部門、景點景區、旅行社和旅遊行業相關協會進行座談,充分聽取和吸收意見。市委常委、宣傳部長鐘君4次組織調度會,對初稿進行研究討論。市發展研究中心根據收集的徵求意見,先後進行了13次修改,於10月25日形成《關於促進永州市旅遊發展的十條措施》(送審稿)。11月5日,朱洪武書記組織召開調度會,專題研究措施,根據會議精神進一步對送審稿進行修改完善,並再次徵求市直相關部門意見。
三、檔案主要內容
《促進永州市旅遊發展的十條措施》共十條:一、強化旅遊資源統籌管理;二、鼓勵社會資本參與建設;三、深化景區運營機制改革;四、加強文旅品牌創建行銷;五、積極開展文旅節慶活動;六、大力發展研學旅行;七、支持發展康養旅遊;八、整合開發旅遊文創商品;九、扶持旅遊行業做大做強;十、強化保障措施。
四、政策特點或創新舉措
這十條措施充分結合當前永州實際情況制定。一是突出系統性。既注重獎勵措施,也圍繞發展旅遊的各個環節出台相關措施,著力從系統層面促進全市文生旅高質量發展,如支持文旅品牌創建、開展節慶活動、開發旅遊商品等,同時在資金、人才、土地等要素保障等方面給予全方位支持,確保政策落到實處。二是突出針對性。針對目前我市文生旅發展主要存在“一盤棋”發展局面未形成、市場化機制不完善、旅行社發展不足、市場配套不成熟等短板弱項,提出了強化全市旅遊資源統籌管理、鼓勵社會資本參與文旅項目建設、深化景區運營機制改革、扶持旅遊行業等針對性措施。三是突出可操作性。採用“真金白銀”手段支持文生旅產業發展,各項獎勵標準都充分參考了其創建流程、創建難度、含金量以及永州實際需求,堅持好鋼用在刀刃上;充分結合當前國家最新政策,如開展“百萬學子研學永州”活動,鼓勵全市機關、企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黨建、工會和公務活動,通過政府購買服務形式,由旅行社安排交通、住宿、餐飲、會務等事項。
五、新老政策差異
《促進永州市旅遊發展的十條措施》相較於《關於促進旅遊產業趕超發展的意見》(永發〔2012〕14號),支持力度更大、範圍更廣。如獎勵標準方面,對當年新評定的5A級景區獎勵金額由100萬元提升至300萬元,並明確由市級財政獎勵;對當年新評定的4A級景區獎勵金額分別由40萬元提升至50萬元。支持旅行社發展,如將《永州市“引客入永”獎勵辦法》(永文旅廣體聯發〔2020〕4號)標準由15人降低至6人,對組團遊玩3個景點且住宿3晚以上的旅行社,額外給予每人次15元的獎勵。支持開展文旅節慶、研學旅遊、康養旅遊等活動,如開展“百萬學子研學永州”活動,每學期組織全市50萬以上中小學生在永州開展研學。強化旅遊發展要素保障,如加強文旅人才培養力度,市內各大高校、各縣區職業中專定向培育、輸送文旅人才;強化土地保障,探索推行點狀、租賃等多種土地供應模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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