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長期供求計畫是1997年公布的水利科學技術名詞。
中文名稱 | 水長期供求計畫 |
英文名稱 | longterm planning of watersupply and demand |
定 義 | 某特定區域的未來10—20年水資源供需規劃。 |
套用學科 | 水利科技(一級學科),水文、水資源(二級學科),水資源(水利)(三級學科) |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水長期供求計畫
- 外文名:long-term planning of watersupply and demand
- 所屬學科:水利科學技術
- 公布年度:1997年
水長期供求計畫是1997年公布的水利科學技術名詞。
中文名稱 | 水長期供求計畫 |
英文名稱 | longterm planning of watersupply and demand |
定 義 | 某特定區域的未來10—20年水資源供需規劃。 |
套用學科 | 水利科技(一級學科),水文、水資源(二級學科),水資源(水利)(三級學科) |
水長期供求計畫是1997年公布的水利科學技術名詞。定義某特定區域的未來10—20年水資源供需規劃。出處《水利科學技術名詞》。...
《全國水中長期供求計畫研究》,是以水利部南京水文水資源研究所等為主要完成單位,由張國良等人完成的科研項目。參與情況 主要完成人:張國良、徐子愷、王浩、龐進武、馬滇珍、王建生、姚建文、張象明、塗善超、王玉太 主要完成單位:水利部南京水文水資源研究所、中國水利水電科學研究院水資源研究所、水利部長江水利委員...
實行這項制度,旨在通過科學合理地分配使用水資源,減少用水矛盾,以適應國家和各個地區國民經濟發展和人民生活對用水的需要,並促進水資源的良性循環,實現水資源的永續利用。根據我國《水法》規定,實行計畫用水制度,必須制定和執行各種水長期供求計畫,包括國家和跨省、自治區、直轄市以及省、市、縣級的用水計畫。
地方的水長期供求計畫,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依據上一級人民政府主管部門制定的水長期供求計畫和本地區的實際情況制定,報同級人民政府計畫主管部門審批。需要徵收水費的種類:居民生活用水.機關、社會團體等事業單位用水 工業用水 商業、服務業、基建用水 特種行業用水 ...
第三,新水法確立了水中長期供求規劃制度,水中長期供求規劃應當依據水的供求現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流域規劃、區域規劃,按照水資源供需協調、綜合平衡、保護生態、厲行節約、合理開源的原則制定。第四,新水法還確立了流域水量分配方案制度和旱情緊急情況下的水量調度預案制度以及年度水量分配方案和調度計畫制度。第...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修建水庫應當經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批准。第二十六條 國家鼓勵開發、利用水能資源。在水能豐富的河流,應當有計畫地進行多目標梯級開發。建設水力發電站,應當保護生態環境,兼顧防洪、供水、灌溉、航運、竹木流放和漁業等方面的需要。第二十七條 國家鼓勵開發、利用水運資源。在水生生物洄游...
第十九條 市水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根據水中長期供求計畫、下一年度水源供需預測、節約用水規劃,確定全市下一年度的取水控制總量,並下達各地區年度取水計畫。第二十條 取水人應當按照取水許可證規定取水。需要增加取水量的,應當經水行政主管部門批准。取水人放棄取水的,應當向原批准取水的水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停止取...
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水資源管理和節約的法規、規章,負責水資源監督、配置、管理與保護工作,審核年度水資源管理相關指標;組織開展全市水資源調查、評價、監測工作,負責編制水資源保護和管理規劃、水中長期供求計畫;組織開展建設項目水資源論證和計畫用水工作;負責水權制度建設並監督實施,組織指導水量分配和水資源...
縣(市)、區水資源規劃由該級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編制,報同級人民政府批准,並報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第十條 本市水中長期供求計畫,由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編制,報市人民政府批准後實施;縣(市)、區水中長期供求計畫,由同級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編制,經同級人民...
(三)其他江河流域或者區域的綜合規劃由所在地的縣(市、區)水行政主管部門會同發展計畫行政主管部門編制,經上一級水行政主管部門、發展計畫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後,報同級人民政府批准;專業規劃由所在地的縣(市、區)有關部門編制,徵求相關部門意見後,報縣(市、區)人民政府批准。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縣(市、區...
第五條 市、縣級市、區水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水資源節約利用的管理和監督工作,履行下列職責:(一)擬訂水資源節約利用政策、水中長期供求計畫和水量分配方案並監督實施;(二)組織實施計畫用水工作;(三)組織實施取水許可和水資源有償使用制度;(四)指導城市供水的節約用水工作;(五)指導非常規水...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交通、建設、國土資源、經濟貿易、農業、漁業、林業等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水資源開發、利用、節 約和保護的有關工作。第五條 開發、利用、節 約和保護水資源應當全面規劃,統籌兼顧,綜合利用,講求效益,發揮水資源的多種功能。第六條 實行計畫用水、節 約用水。第七...
(三)統一管理和保護水資源,負責取水許可制度的統一實施和水資源費的徵收管理工作;(四)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水資源的合理調配,統一管理計畫用水、節約用水工作;(五)調解水事糾紛,建立健全水政監察制度,查處違反水法律、法規的行為。(六)其他應履行的職責。第八條 市、區縣(自治縣、市)人民政府有關部門...
該《條例》分總則、水資源規劃與開發利用、水資源保護、計畫用水和節約用水、監督管理、法律責任、附則7章50條,自2003年7月1日起施行。2024年3月26日內蒙古自治區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次會議通過:批准包頭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報請批准修訂的《包頭市水資源管理條例》,由包頭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
因此,對水資源綜合開發利用,須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需要,參照國土整治和環境規劃,在預測各類用水需求增長的基礎上,制定水資源綜合開發利用和保護規劃,制訂水的綜合性長期供求計畫,及與此相適應的水資源戰略。基本原則 水是大氣循環過程中可再生和動態的自然資源。應該對水資源進行多功能的綜合利用和重複利用,...
負責全市水利規劃統一管理工作,擬訂全市水利發展戰略規劃,中長期發展和年度計畫,制定水長期供求計畫;編制流域和區域的水利綜合規劃,負責歸口管理水利專業規劃和專項規劃的編制和審批;審核水利基本建設項目建議書和可行性研究報告;提出水利基本建設投資安排建議,負責水利投資計畫下達和管理;負責全市水利基本建設和綜合...
全市水中長期供求計畫和年度取水計畫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公用事業管理等有關部門編制,由市人民政府計畫主管部門批准;縣(市)水中長期供求計畫和年度取水計畫由其水行政主管部門編制,由同級人民政府計畫主管部門批准。第十四條 水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根據年度取水計畫,向取水單位和個人下達取水計畫。取水單位和個人...
城市計畫用水、節約用水管理工作,由市城市節約用水行政主管部門委託市城市節水管理機構具體負責。計畫、規劃、財政、物價、城市建設、市政等有關部門,應在各自職責範圍內做好節約用水工作。第二章 計畫用水 第六條 市城市節約用水行政主管部門應根據城市總體規劃和水長期供求計畫,編制城市節約用水規劃,並根據節約...
1、貫徹執行中央和自治區水利管理行政法規;擬訂水利中長期規劃和實施計畫;根據市人民政府委託,起草有關水利建設和管理的規範性檔案草案。2、統一管理全市水資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組織擬訂全市和跨縣(郊)水長期供求計畫、水量分配方案並監督實施;組織有關全市國民經濟總體規劃、城市規劃及重大建設...
農業用水雖然由於城市化的進展,農田面積減少,但隨著水田通用化,早田灌溉的增長,以及畜牧用水的增加,農業用水仍有增長的趨勢。為了確保穩定供水,日本國土廳於1986年制定了以公元2000年為計畫目標的“水的長期供求計畫”,並把節約用水和合理用水作為水資源工作的重要內容,通過行之有效的措施和宣傳活動,使節水...
第三十條 水長期供求計畫由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根據分級管理許可權,依據上一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制定的水長期供求計畫和本地實際,會同有關部門編制,報同級人民政府計畫主管部門批准,並納入同級人民政府的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第三十一條 對直接從地下或者江河、湖泊取水的,實行取水許可制度。為家庭生活、家畜家禽飲用...
第四條 開發、利用、節約、保護水資源和防治水害,應當全面規劃、統籌兼顧、標本兼治、綜合利用、講求效益,發揮水資源的多種功能,協調好生活、生產經營和生態環境用水。第五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加強水利基礎設施建設,並將其納入本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第六條 國家鼓勵單位和個人依法開發、利用水資源,...
統一管理全市水資源。包括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含礦泉水)。組織擬定全市水長期供求計畫,水量分配方案並監督實施;組織有關國民經濟總體規劃、城市規劃及重大項目的水資源和防洪論證工作;組織實施取水許可制度和水資源費徵收制度;發布全市水資源公報。 確保地區用水安全。關曉東為雙鴨山市水務局局長。2021年5月...
第九條 縣級以上城市人民政府應當組織城市規划行政主管部門、水行政主管部門、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門和地質礦產行政主管部門等共同編制城市供水水源開發利用規劃,作為城市供水發展規劃的組成部分,納入城市總體規劃。第十條 編制城市供水水源開發利用規劃,應當從城市發展的需要出發,並與水資源統籌規劃和水長期供求計畫相協調...
人均水資源量只有1750立方米,將列入嚴重缺水的國家。我國實際可利用的水資源量約為8000~9500億立方米。《全國水中長期供求計畫》預測,全國遇中等乾旱年要實現水資源大致供需平衡,在考慮採取節水措施的基礎上,2010年總需水量為6988億立方米,2030年為8000億立方米左右,2050年需8500億立方米。這就是說,21世紀中葉,...
2、統一管理全縣城鄉水資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組織擬定全縣供水、用水中長期供求計畫,水量分配方案並監督實施。3、在全縣範圍內對水資源實行地表水與地下水、水源地與輸水河道、水量與水質的統一規劃和統一調配。統一管理全縣水源地保護、河道整治和保護供水、排水工程;組織實施取水許可證制度和水資源費...
第四條 市水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市水資源的統一管理和監督工作。區(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按照規定的許可權,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水資源的統一管理和監督工作。第五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水利基礎設施建設,並將其納入本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增加對水利的投入。第六條 鼓勵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企業和個人以獨資、...
負責擬定並組織實施全省農田水利基本建設、灌區配套工作;負責全省灌區計畫用水、農業節水和節水技術推廣;參與農業灌溉用水價格核定;組織和指導全省鄉鎮供水和農村水利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十)城市水務處。負責承擔城鎮水務的綜合管理工作;指導全省城鎮供排水、污水處理、中水回用、計畫用水、節約用水的工作;組織編制...
1.編制全市水利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制定全市水利年投資計畫,並負責監督實施。部門職能 2.負責國家《水法》、《水土保持法》、《防洪法》等法律法規的實施和水行政複議工作。3.統一管理全市水資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負責組織全市水資源的監測和調查評價;制定全市水中長期供求計畫、水量...
第四條開發、利用、節約、保護水資源和防治水害,應當全面規劃、統籌兼顧、標本兼治、綜合利用、講求效益,發揮水資源的多種功能,協調好生活、生產經營和生態環境用水。第五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加強水利基礎設施建設,並將其納入本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第六條國家鼓勵單位和個人依法開發、利用水資源,並保護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