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資源開發不損害原則

是瑞典的弗肯馬克(1991年)提出來的。他認為水資源的開發利用應當注意開發中的平衡技術,使水資源開發產生的環境負效應與預計取得的社會效益相平衡。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水資源開發不損害原則
  • 外文名:no-damaging principle of water resources development
  • 學科:陸地水文學與水資源學
  • 提出者:弗肯馬克
學嫌去龍科:陸地水文學與水資源學
詞目:水資源開發不損害原則擔拜槓
英文:no-damaging principle of water resources development
釋文:為保證這種平衡的實現,洪喇應當遵循三個槓碑戲方面不受損害棕嫌籃地的原則:供飲用的地下水源喇迎影凝和土地生產力得到保證的原則;影求潤保護生物多樣性不受干擾的原則;對可更新的淡水資源不過量開發的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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