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環境評價,根據水的用途,按照一定的評價標準、評價參數和評價方法,對水域的水質或水域綜合體的質量進行定性或定量的評定。按照水體類型,分河水環境評價、湖泊(水庫)環境評價、海洋環境評價、地下水環境評價;按照評價目的,分飲用水、漁業用水、工業用水、農業用水、游泳用水、風景和遊覽用水評價等。評價內容包括選定評價參數(包括一般評價參數、氧平衡參數、重金屬參數、有機污染物參數、無機污染物參數和生物參數等)、水體監測和監測值處理、選擇評價標準、建立評價方法等。評價方法分兩類:(1)以生物種群與水質的關係進行評價的生物學評價方法;(2)以水質的化學監測值為主的監測指標評價方法,又分單一參數評價法和綜合參數評價法兩種。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水環境評價
- 適用範圍:水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