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表水環評範圍

地表水環評範圍是地表水環境評價範圍的簡稱,它是指在進行地表水環境評價時需要選定的具有代表意義的範圍,確保地表水環境評價的準確性、高效性和代表性,一般選擇建設項目對周圍地下水環境影響較顯著的區域,然後對地表水環境做出判斷並採取有效措施減少和防治地表水污染。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地表水環評範圍
  • 外文名:Scope of environmentalassessment of surface water
  • 適用領域:地表水
  • 套用學科:環境科學
  • 目的:減少和防治地表水污染
  • 選取原則:準確性、高效性和代表性
環評範圍內容,河流採樣斷面,取樣斷面上取樣垂線的布設,特殊情況,

環評範圍內容

(1) 應能包括建設項目對周圍地表水環境影響較顯著的區域。在此區域內進行的調查,能全面說明與地面水環境相聯繫的環境基本狀況,並能充分滿足環境影響預測的要求。
(2) 在確定某項具體工程的地表水環境調查範圍時,應儘量按照將來污染物排放進入天然水體後,可能的達到水域功能質量標準要求的範圍、污水排放量的大小、受納水域的特點以及評價等級的高低來決定。
(3) 河流水環境現狀調查的範圍,需要考慮污水排放量大小、河流規模來確定排放口下游應調查的河段長度。
(4) 湖泊、水庫以及海灣水環境現狀調查範圍,需要考慮污水排放量的大小來確定調查半徑或調查面積(以排污口為圓心,以調查半徑為半徑)。

河流採樣斷面

河流採樣斷面的布設遵循以下原則:
(a) 在調查範圍內的兩端應布設取樣斷面。
(b) 調查範圍內重點保護對象附近水域應布設取樣斷面。
(c) 水文特徵突變處(如支流匯人處等)、水質急劇變化處(如污水排人處等)、重點水工構築物(如取水口、橋樑涵洞等)附近應布設取樣斷面。
(d) 水文站、常規控制斷面等附近應布設採樣斷面。
(e) 在擬建成排污500 m處應設定一個取樣斷面。
(f) 採樣斷面布設還應適當考慮其他人們關心的、需進行水質預測的地點。

取樣斷面上取樣垂線的布設

當河面形狀為矩形或相近於矩形時,可按下列原則布設:
(a) 小河:在取樣斷面的主流線上設一條取樣垂線。
(b) 大河、中河:河寬小於50 m者,在取樣斷面上各距岸邊1/3水面寬處設一條取樣垂線(垂線應設在明顯水流處),共設兩條取樣垂線;河寬大於50 m者,在取樣斷面的主流線上及距兩岸不小於5 m。並有明顯水流的地方各一條取樣垂線,共設三條取樣垂線。
(c) 特大河(例如長江、黃河、珠江、黑龍江、淮河、松花江、海河等):由於河流過寬,取樣斷面上的取樣垂線數應適當增加.而且主流線兩側的垂線數目不必相等,擬設有排污口的一側可以多一些。如斷面形狀十分不規則時.應結合主流線的位置,適當調整取樣垂線的位置和數目。
垂線上取樣水深的確定在一條垂線上,水深大於5 m時.在水面下0.5 m處及在距河底0.5 m處。各取樣一個;水深為1~5 m時,只在水面下0.5 m處取一個樣;在水深不足1 m時,取樣點距水面不小於0.3 m。距河底也不應小於0.3 rn。

特殊情況

① 對設有閘壩、受人工控制的河流,其流動情況在排洪時期為河流流動;在用水時期如用量大則類似河流。用量小則類似狹長形水庫;在蓄水期也類似狹長形水庫。這種河流的取樣斷面、取樣位置、取樣點的布設及水質調查的取樣次數應分別參考河流、水庫的取樣原則酌情處理。
② 在我國的一些河網地區,河流流向、流量經常發生變化,水流狀態複雜,特別是受潮汐影響的河網,其情況更為複雜。遇到這類河網,應按各河段的長度比例布設水質採樣、水文測量斷面。至於水質監測項目、取樣次數、斷面上取樣垂線的布設可參照河口的有關內容.調查時應注意水質、流向、流量隨時間的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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