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壤環境影響評價

土壤環境影響評價是指根據污染物積累趨勢對土壤環境質量的變化進行預測的調查評估工作。多根據污染物的遷移、積累規律,運用數學手段進行。考察開發建設項目、區域發展以及制定的政策法規對土壤環境變化產生的影響進行預測的調查評估工作,是環境影響評價的重要組成。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土壤環境影響評價
  • 外文名:Soil environmental impact assessment
  • 類型:調查評估工作
  • 特點:運用數學手段進行
  • 計算公式:W = K(B+R)
  • 工作程式:準備階段、土壤環境質量監測等
目的,基本任務,工作程式,準備階段,監測和識別,預測,評價等級,評價內容,評價範圍,評價程式,評價技術要求,原則性要求,一級評價要求,二級評價要求,三級評價要求,

目的

由於城市用地的複雜性,城市建設除了在原來舊居住用地上進行改造外,許多建設用地原來都是城市工業用地、倉儲用地和城郊的農業用地、生活垃圾用地或其他特殊用地(如危險品生產、儲運、處理處置等)。這些用地的土壤或多或少受到各種各樣的污染物污染,有些甚至是對人體特別有害的危險物質。由此引發的環境污染事故和對人體健康傷害事件時有發生,已經成為城市土地開發中引發糾紛的主要因素。因此,在項目環境影響評價中開展土壤環境影響評價是合理選址和科學管理的有效的手段。土壤環境影響評價的根本目的是生態與生產的可持續發展的評估。

基本任務

土壤環境影響評價的基本任務是根據建設項目所在地區的土壤環境質量現狀,以及建設項目所排放的污染物在土壤中遷移與積累規律提出預測模式,計算主污染物在土壤中的累積或殘留量,預測未來的土壤環境質量狀況和變化趨勢,為建設項目實現合理布局和科學管理提供依據。

工作程式

一般土壤環境影響工作程式主要分為準備階段、土壤環境質量監測和環境影響識別以及土壤環境影響預測3個階段。

準備階段

主要是收集與項目相關的資料並對其進行分析。收集的資料主要包括:項目相關資料(項目規模、占地面積、對地質的要求和項目性質等)、項目地區土壤類型和地質構造、地表水、地下水,以及其他環境資料和社會經濟發展資料。對這些基礎資料進行分析確定建設項目對當地土壤環境可能產生的影響和當地的土壤環境對建設項目的施工.建設所產生的影響。

監測和識別

土壤環境質量監測是指針對項目的具體情況,對土壤環境和其他環境指標進行臨測。土壤環境影響識別是指分析且識別出建設項目對土壤和地質環境所造成的破壞性影響。土壤環
境影響識別的類型有多種不同的形式,主要包括以下幾類:
·按照影響結果可以分為土壤污染型和土壤退化破壞型;
·按照影響時段可以分為建設階段(施工階段)影響、運行階段影響和服務期滿後的影響;
·按影響方式可以分為直接影響和間接影響;
·按影響性質可以分為可逆影響、不可逆影響、累積影響和協同影響。

預測

土壤環境影響預測是根據污染物在土壤中的遷移轉化規律、土壤的白淨能力和土壤環境質量標準,通過對污染物輸入量、輸出量、殘留量率和污染趨勢的研究,建立土壤污染物積累的計算模式,預測存一定條件下的土壤環境質量變化趨勢,從而提出控制污染和消除污染的有效措施。

評價等級

我國土壤環境影響評價尚無推薦的行業導則,但可以根據以下條件確定評價等級:
(1) 項目占地面積、地形條件和土壤類型,可能被破壞的植被種類、面積以及對當地生態系統影響的程度;
(2) 進入土壤的污染物種類及量級,對土壤和植物的毒性及其在土壤中降解的難易程度,受污染土壤的範圍;
(3) 土壤容納擬建項目污染物的能力;
(4) 項目所在地土壤環境功能區劃要求。

評價內容

土壤環境影響評價內容應包括如下幾個方面:
(1) 收集和分析擬建項目工程分析的成果以及與土壤侵蝕和污染有關的地表水、地下水、大氣和生物等專題評價資料;
(2) 監測擬建項目所在地區土壤環境資料,包括土壤類型、形態,土壤中污染物的背景和基線值以及土壤利用現狀,植物的產量及生長狀況;
(3) 調查評價區內現有土壤污染源排污情況;
(4) 描述土壤環境現狀,進行土壤環境現狀評價;
(5) 根據污染物進人土壤的種類、數量、方式、區域環境特點、土壤理化性質以及污染物在土壤環境中的遷移、轉化和累積規律,分析污染物累積趨勢,預測土壤環境質量的變化;
(6) 評價擬建項目對土壤環境影響的重大性,並提出消除和減輕負面影響的對策措施及監測計畫。

評價範圍

評價範圍一般比擬建項目占地面積大,同時應該考慮如下因素:
(1) 擬建項目施工期可能破壞原有的植被和地貌的範圍;
(2) 可能受擬建項目排放的廢水污染的區域;
(3) 由於擬建項目排放到大氣中的氣態和顆粒態有毒污染物沉降而受污染較重的區域;
(4) 擬建項目排放的固體廢物堆放場地及其影響區域。
因此,土壤環境影響評價的範圍應該是擬建項目對土壤環境有影響的直接作用區域及間接作用區域。

評價程式

土壤環境影響評價的技術工作程式,可分為四個階段:準備階段、調查監測現狀評價階段、影響預測、評價與對策擬定階段、報告書編寫階段。

評價技術要求

原則性要求

土壤環境影響評價應充分利用已有資料和數據,當已有資料和數據不能滿足評價工作要求時,應開展相應評價工作等級要求的補充調查。

一級評價要求

1 詳細掌握調查評價範圍內土壤類型、土壤理化特性、土地利用現狀與規劃及土壤與地下水之間的聯繫。
2 開展土壤環境現狀監測,詳細掌握調查評價範圍內土壤環境質量現狀,進行土壤環境現狀評價。
3 確定土壤容重、土壤飽和導水率等參數,並根據建設項目土壤環境影響類型與途徑,選擇適宜的方法進行定量、半定量預測或類比分析,評價建設項目對土壤環境造成的影響趨勢與程度。
4 提出切實可行的土壤環境保護措施與土壤環境影響跟蹤監測計畫。

二級評價要求

1 基本掌握調查評價範圍內土壤類型、土地利用現狀與規劃,必要時了解土壤與地下水之間的聯繫。
2 開展土壤環境現狀監測,基本掌握調查評價範圍內土壤環境質量現狀,進行土壤環境現狀評價。
3 根據建設項目土壤環境影響類型與途徑,採用適宜的方法進行半定量預測或類比分析。
4 提出切實可行的土壤環境保護措施,必要時提出土壤環境影響跟蹤監測計畫。

三級評價要求

了解調查評價範圍內土壤環境基礎狀況,開展土壤環境現狀監測,分析建設項目可能造成的土壤環境影響,提出預防或減緩土壤環境影響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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