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關於進一步加強河湖執法工作的通知

《水利部關於進一步加強河湖執法工作的通知》是水利部發布的檔案,成文日期是2018年05月03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水利部關於進一步加強河湖執法工作的通知
  • 發文字號:水政法〔2018〕95號
  • 發布單位:水利部
  • 成文日期:2018年05月03日
檔案全文
各流域管理機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河長制辦公室、水利(水務)廳(局):
為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深入落實全面推行河長制湖長制關於加強執法監管的部署,有效實施河湖管理法律法規,我部編制了《河湖執法工作方案(2018—2020年)》,現印發給你們,並就進一步加強河湖執法工作要求如下: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加強河湖執法工作是水利部貫徹落實中央全面推行河長制湖長制的一項重要舉措。各流域管理機構和地方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要高度重視,將加強河湖執法工作作為落實河長制湖長制的重要任務,切實加強組織領導。要結合各地實際,制定切實可行的工作方案,突出重點,周密部署,明確責任,務求實效。各級河長制辦公室要及時向河長湖長匯報,河長湖長要加強對河湖執法工作的組織領導。
二、依法規範,嚴格執法。各流域管理機構和各級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門要堅持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建立執法全過程記錄製度,嚴格執行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和執法裁量權基準制度,依法懲處違法行為,對民眾反映強烈、性質惡劣的重大違法案件要一查到底。要認真建立執法台賬,實施動態管理,明確查處主體和督辦主體,依法嚴格查處,杜絕有案不立現象。各流域管理機構和各省級水行政主管部門要切實加強對執法台賬建立情況和違法案件查處整改落實情況的督促檢查。發現涉黑涉惡及其“保護傘”問題線索的,及時向公安機關通報。
三、加強宣傳,營造氛圍。要加大河湖管理法律法規普法宣傳力度,營造良好河湖法治環境。加大對河湖違法違規行為曝光力度,發揮輿論監督作用,建立河湖違法行為舉報渠道,鼓勵廣大民眾參與河湖執法,營造社會共同關注、支持和參與河湖執法監管的良好氛圍。
四、總結經驗,檢查督辦。各流域管理機構和各級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門及時總結經驗,進一步完善執法體制機制,健全執法制度,提高執法水平。我部從2018年下半年起將組織專項行動,每年對部分流域和地區河湖執法工作開展情況進行全面督導,通過三年時間實現督導全覆蓋;同時,將河湖執法工作納入河長制湖長制工作督導檢查內容。各流域管理機構和省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在每年11月30日前將年度河湖執法工作開展情況報水利部。
水利部
2018年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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