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水電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規程》是2018年中國水利水電出版社出版的圖書。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水利水電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規程
- 作者: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利部
- 出版時間:2018年
- 出版社:中國水利水電出版社
- ISBN:9787517064565
《水利水電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規程》是2018年中國水利水電出版社出版的圖書。
《水利水電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規程》是2014年02月20日實施的一項行業標準。起草單位水利部水利水電規劃設計總院、江河水利水電諮詢中心。起草人汪洪、王治明等。...
《水電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規程》是2007年中國電力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本社。本書主要介紹了水電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的原則、工作程式、工作內容、工作深度,以及報告編寫要求。內容簡介 本標準適用於新建、擴建的大、中型水電站和抽水蓄能電站工程(以下統稱水電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的編制。改建、加固的水電...
第十六條 水利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階段,應當依據 《水利水電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規程》、造價編制規定、概算定額、價格信息及其他有關規定編制投資估算。可行性研究報告投資估算按照經批准的項目建議書投資估算控制。第十七條 水利工程初步設計階段,應當依據《水利水電工程初步設計報告編制規程》、造價編制規定、概算定額...
2.可行性研究報告應按照《水利水電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規程》(電力部、水利部電辦〔1993〕112號)編制。3.可行性研究報告,按國家現行規定的審批許可權報批。申報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必須同時提出項目法人組建方案及運行機制、資金籌措方案、資金結構及回收資金的辦法。4.可行性研究報告經批准後,不得隨意修改和變更...
《農村水電站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規程》是2007年中國經濟出版社出版的書籍,作者是中國經濟出版社。本書主要介紹了水電工程建設的必要性、水文分析計算等內容。內容簡介 根據水利部水利技術標準制定與修訂計畫,遵照《水利技術標準編寫規定》(SL 1—2002),為規範農村水電站可行性研究報告的編制,制定本標準。本標準共14...
第九條 水利工程造價,應在水利工程建設的不同階段,根據相應的計價依據和滿足不同的精度要求確定。(一)項目建議書階段。按照《水利水電工程項目建議書編制暫行規定》(水利部水規計[1996]608號)的要求,提出投資估算和資金籌措構想。(二)可行性研究報告階段。按照《水利水電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規程》(電力部...
經批准的可行性研究報告是項目最終決策和進行初步設計的依據。(二)可行性研究報告應按照《水利水電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規程》(DL5020―93)的規定,由項目法人委託有相應資質的設計、諮詢單位編制。(三)可行性研究報告的報批程式 1.大型水利工程:由項目所在區縣(自治縣、市)計畫和水...
1.4 本規定為《水利水電工程項目建議書編制暫行規定》和《水利水電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規程》的補充。測算原則與方法 2.1 貸款能力測算是水利建設項目財務評價的組成部分,應以現行的國家和行業規程規範為依據,其計算方法和主要參數應按現行規範中財務評價的有關規定和國家現行的財稅、價格政策執行。2.2 測算項目...
本標準根據《水利水電工程初步設計報告編制規程》SL 619和《水電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規程》DL/T 5020所要求的設計內容和設計深度,按其質量特性分類,規定了水利水電工程相應設計階段設計產品質量的評定原則、評定方法和評定標準。本標準共有5章和4個附錄。主要包括以下內容:——標準的適用範圍;——有關設計質量的...
《水文設施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規程》是2011年中國水利水電出版社出版的圖書,由中國水利水電出版社編寫。內容簡介 根據2008年水利部標準編制修訂工作計畫,在《水文水資源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暫行規定》(水文計[20043 9]5號)的基礎上,按《水利技術標準編寫規定》(SL 1-2002)要求,制定本標準。本標準共12章9...
《水利信息系統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規定》是2006年1月1日中國電力出版社出版的書籍。內容簡介 本書共6章3節38條和4個附錄,水利工程項目中包含的信息系統可行性研究報告的編制應參照執行。為規範水利信息系統可行性研究報告的編制,根據國家和水利行業有關政策法規和技術標準,結合水利信息系統建設與管理的特點,制定本...
第十一條 建設前期根據國家總體規劃以及流域綜合規劃,開展前期工作,包括提出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和初步設計(或擴大初步設計)。第十二條 建設項目初步設計檔案已批准,項目投資來源基本落實,可以進行主體工程招標設計和組織招標工作以及現場施工準備。第十三條 水利工程具備開工條件後,主體工程方可開工建設。項目...
第十六條 水電規劃報告的審查應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和技術規範,按照水資源綜合利用的要求,從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工程技術條件、水庫淹沒與移民安置、生態環境影響、工程投資以及發電效益、綜合利用效益、社會效益等方面,綜合比選各規劃方案,全面分析...
第十六條 符合下列情況,水利基本建設立項過程可適當簡化:1、在已有的堤防基礎上實施的堤防加高加固工程,可直接編寫可行性研究報告並申請立項;2、病險水庫除險加固工程立項工作,在流域機構或省(自治區、直轄市)水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三類壩鑑定意見和水利部大壩安全管理機構覆核意見的基礎上進行。總投資2億元(含...
電力工業部於1995年2月批准成立電力工業部水電水利規劃設計總院(同時掛電力工業部水電水利規劃設計管理局牌子),其主要職責是編制水電水利及風電發展規劃,制訂和部署前期工作計畫;組織審查河流規劃和風電規劃,負責審查部直管的大中型水電水利和風電工程的預可行性研究和可行性研究報告;組織編制和審查水電水利、風電勘測...
第二十四條 國家對水電工程勘察設計檔案實行技術審查制度,委託行業技術管理單位對勘察設計檔案進行技術審查。技術審查包括河流水電規劃報告(或抽水蓄能電站選點規劃報告)審查、預可行性研究報告審查、可行性研究報告以及有關專題報告審查。第二十五條 技術審查內容主要包括:檢查勘察設計工作是否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
(七)組織實施重點水利工程建設和質量監督,組織指導水利基礎設施網路建設,組織實施具有控制性和跨區域跨流域重要水利工程建設。指導水利建設市場的監督管理。編制、審查水利基本建設項目建議書、可行性報告。指導全市水利工程建設質量監督工作。負責本系統(行業)安全生產工作。(八)指導河湖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保護和...
(6)負責全市水利水電建設和管理工作。組織編制和負責審查水利基建及小水電項目建議書和可行性報告;組織水利水電科學研究和技術推廣;組織擬定水利水電行業技術質量標準和水利水電工程的規程、規範並監督實施。(7)組織、指導水利設施、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與保護;組織指導江河、水庫、河口灘涂的治理和開發;組織建設和...
市水土保持監測總站。承擔全市水土流失動態監測、數據處理和網路管理;承擔市級水保重點防治區、治理區、保護區的調查評價和工程規劃設計;負責全市水土保持規劃的技術指導、諮詢和評審;承擔水保技術培訓、科研和新技術的引進推廣;承擔重點水保工程項目建議書和可行性研究報告的編制等工作。市水旱災害防禦中心(市水利防災...
1986年3月,國務院環境保護委員會、國家計畫委員會、國家經濟委員會聯合頒發《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辦法》,進一步明確了凡從事對環境有影響的建設項目都必須執行環境影響報告等的審批制度。據此,原水利電力部制定並頒發了《水利水電工程環境影響評價技術規程》,相應地還規定了環境影響評價的審批制度及對從事環境影響評價...
(七)指導水利行業的供水、水電管理及多種經營工作,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縣水利系統國有資產進行監督管理。(八)組織編制、審查水利水電工程項目建議書和可行性報告;負責全縣水利水電規劃設計成果等項目的管理;組織水利科學研究和技術推廣;監督水利行業技術質量標準和水利工程規程、規範的實施。(九)組織指導水利設施、...
第十五條 水利水電工程建設項目勘察檔案的編制,一般按規劃、可行性研究、初步設計、招標設計和施工圖設計五個階段進行,必要時可合併。國家或本市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第十六條 需報國家審批或核准的大型水利水電工程建設項目,其設計檔案的編制,一般按規劃、項目建議書、(預)可行性研究(或項目申請報告)、初步...
水利部南水北調規劃設計管理局承擔南水北調前期工作的組織、協調和管理工作。研究提出南水北調工程前期工作計畫;組織編制南水北調工程前期工作任務書以及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參與項目成果的審查;組織開展南水北調前期工作中重大問題的專題研究工作;協助組織對南水北調相關規劃和專題研究成果的審查;指導南水...
第十一條規劃項目的立項應有規劃查勘報告;可行性研究項目的立項一般應有審批的該河流域規劃報告、項目建議書;初步設計項目的立項一般應有審批的可行性研究報告。在上報各類《水利前期工作勘測設計(規劃)項目任務書》時,應按該項目的特點及規程規範的要求抓好制約建設立項的主要問題,保證勘測設計產品的質量。第十二條...
第十四條 基本建設前期工作包括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等,缺一不可。第十五條 工程建設必須在作好初步設計的基礎上進行,未批覆初步設計的項目不得列入年度計畫。第十六條 初步設計應嚴格執行國家、水利部、各流域機構有關規範、標準、編制規程,努力提高設計質量。其中房建和測船建造項目可按照屬地原則...
(六)按照規定承擔編制大中型水利基本建設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和初步設計等相關工作。(七)負責全市水利設施、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和保護,指導河流及灘地的治理和開發。指導水利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組織實施具有控制性的或跨縣(區)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八)負責防治水土流失。擬訂全市水土保持...
第十條 政府投資建設的水利工程,應當編制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並按照政府投資管理許可權和規定的程式,報投資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審批權的部門審批。社會資本投資建設的水利工程按照核准或者備案管理規定執行。國家另有簡化程式規定的,從其規定。第十一條 政府投資的水利工程建設項目應當按照投資主管部門...
50年代以後,中國設計的水利水電工程也都含有監測設計內容。中國在70年代以後陸續頒布的全國性行業標準,如DI,5020-93《水利水電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規程》、DL5021-93《水利水電工程初步設計報告編制規程》等都規定有監測設計條款;SDJ21-78 ((混凝土重力壩設計規範(試行)》、SDJ 145-85《混凝土拱壩設計規範》、SL...
擬訂全市水利發展戰略規劃,組織編制全市水利綜合規劃、專業規劃和專項規劃。提出全市水利固定資產投資規模、方向和項目安排建議。審核全市中小型水利建設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組織實施有關防洪論證工作。組織指導水利工程建設項目合規性審查工作。組織編制全市水利建設年度投資計畫,承擔水利統計工作。落實水利工程...
辦理項目建議書和可行性研究報告行業意見,組織審查全市水利水電建設項目的初步設計報告,組織項目績效評價工作;負責項目投資計畫管理和水利前期工作投資計畫管理,提出全市水利建設投資(含專項資金)的規模、方向和項目計畫;組織水利規劃中期評估工作,指導水利建設項目後評估工作,負責水利統計工作;牽頭負責水利投融資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