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多種經營,水利工程管理單位憑藉工程建設形成的水面、水域、岸線資源、土沙資源,以及技術和設備等優勢,開展工程開發目標以外的生產經營和服務活動的總稱。包括水產養殖、水利工程施工、水上旅遊、岸線灘涂開發、土地開發、建築材料生產加工和其他類型生產經營項目。可作為水利工程管理單位財務收入的有益補充,有利於穩定水利管理單位隊伍和改善水利工程運行維護狀況。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水利多種經營
- 定義:開展工程開發目標以外的生產經營和服務活動的總稱
水利多種經營,水利工程管理單位憑藉工程建設形成的水面、水域、岸線資源、土沙資源,以及技術和設備等優勢,開展工程開發目標以外的生產經營和服務活動的總稱。包括水產養殖、水利工程施工、水上旅遊、岸線灘涂開發、土地開發、建築材料生產加工和其他類型生產經營項目。可作為水利工程管理單位財務收入的有益補充,有利於穩定水利管理單位隊伍和改善水利工程運行維護狀況。
水利多種經營,水利工程管理單位憑藉工程建設形成的水面、水域、岸線資源、土沙資源,以及技術和設備等優勢,開展工程開發目標以外的生產經營和服務活動的總稱。包括水產養殖、水利工程施工、水上旅遊、岸線灘涂開發、土地開發、建築材料...
水利部綜合事業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利部直屬事業單位,受水利部委託,承擔水利科技推廣、人才資源開發、水利水電建設與管理、水土保持生態環境建設、 利用外資、水利水電機電產品製造、水利多種經營等方面的綜合管理和服務工作。基本情況 水利部綜合事業局是水利部直屬事業單位,受水利部委託,承擔水利科技推廣、人才資源...
江蘇省水利物資總站 江蘇省水利物資總站是一個政府機構。處室職能 為防汛防旱、水利建設提供保障,承擔中央和省級防汛防旱物資的儲備、管理、調運,防汛防旱物資新技術、新方法的研究開發和推廣套用,水利多種經營。領導班子 主任、書記 : 蔣建新 副主任 : 焦愛華 副書記兼紀委書記 : 劉 飛 副主任 : 韋建斌 ...
水利漁業是指利用水利工程蓄水後形成的水域發展漁業的生產活動。是水利設施的多種效益之一。主要工程和技術措施包括:河道和水庫庫底的清理,魚苗基地和攔魚。簡述 水利漁業是指水利工程經營管理單位利用所管轄的水面(內陸淡水水面或淺海鹹水水面)資源,以水產品養殖為主,實行生產、儲運、加工、銷售一體化的漁業生產...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利部綜合事業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利部的直屬單位。主要職責 受部委託,綜合事業局承擔水利科技推廣、人才資源開發、水土保持生態環境建設、利用外資、水利水電機電產品製造、水利多種經營等方面的綜合管理和服務工作。(一)承擔相關業務的政策、規章的調研及規劃的編制工作;承擔相關業務技術規程、規範、...
無錫市水利局是主管水行政的無錫市政府組成部門。無錫市水利局位於:江蘇省無錫市南長區運河東路288號。主要職責 (一)負責貫徹實施國家和省、市有關水利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組織起草全市水利法規並監督實施,實行依法治水、依法管水。(二) 組織制定全市水利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編制市...
湖南省水利廳 綜合事業局是湖南省水利廳直屬事業單位,受水利廳委託,承擔全省水利經濟發展規劃的編制、水利經濟資產監管、水利風景區、省廳企業的監管、水利多種經營等方面的綜合管理和服務工作。工作職責 1、研究提出全省水利經濟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擬定並組織實施全省水利經濟發展政策與措施。2、編制全省水利...
(六)指導水利設施、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與保護,指導江河治理和開發,指導水利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組織實施具有控制性的或跨縣、特區、區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七)指導農村水利工作。組織協調農田水利基本建設,指導農村飲水安全、節水灌溉等工程建設與管理工作,指導農村水利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水電農村電氣...
負責管理全縣水利科技、職工教育及對外技術、經濟合作與交流,大力發展水利多種經營。指導和管理全縣水利隊伍建設。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2021年4月,淶源縣水利局被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表彰為“河北省脫貧攻堅先進集體”。工作職責 (一)負責《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等法律...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關於水利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負責保障水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擬訂全市水利發展中長期規劃和政策,組織編制水利綜合規劃和專業規劃;負責提出水利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財政性資金安排建議,提出水利建設投資安排建議;負責市級水利資金和水利國有...
濱州市水利物資供應站 濱州市水利物資供應站是濱州市水利局直屬單位,負責市水利局招商引資工作;指導全市水利多種經營工作;負責全市省級、國家級水利風景區的申報、管理等工作;負責全市水利企業協會的各項工作;負責全市水利經濟管理、統計報表、信息、市場調研等工作;負責防汛期間物資號料、調運等工作。
根據《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江西省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贛發〔2009〕5號),保留江西省水利廳,為省人民政府組成部門。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由省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二)取消擬定水利行業經濟調節措施、指導水利行業多種經營工作的職責。(三)加強水資源的節約、保護和...
(六)負責有關水利資金的計畫、使用、管理及內部審計監督;研究提出有關水的價格、收費、稅收、信貸、財務等方面的意見;研究水務投入機制和籌資政策;指導全縣水利行業國有資產的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全縣水利多種經營工作。(七)指導全縣水工程的基本建設工作;組織編制、審查水工程建設項目建議書和可行性報告;負責組織...
(二)取消擬定水利行業經濟調節措施、指導水利行業多種經營工作的職責。(三)原市水利局的職責,原市市政公用事業局的城市供水、城市排水、節約用水及污水處理管理職責,原市經濟貿易委員會的工業節水的職責劃入市水務局。(四)將原東湖區、西湖區、青雲譜區、高新技術開發區管委會、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紅谷灘新區...
(一)取消擬定水利行業經濟調節措施,指導水利行業多種經營工作的職責。(二)將水利工程移民職責交由市水利水電工程移民局承擔。(三)加強水資源的節約、保護和合理配置,保障城鄉供水安全,促進水資源的可持續利用。主要職責 (一)負責保障水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擬定水利發展總體規劃,研究起草有關地方性水利規範性...
(二)取消擬訂水利行業經濟調節措施、指導水利行業多種經營工作的職責。(三)加強水資源的節約、保護和合理配置,保障城鄉供水安全,促進水資源的可持續利用的職責。(四)加強防汛抗旱工作,減輕水旱災害損失的職責。(五)加強水生態建設,促進水環境改善的職責。(六)加強水利移民工作的職責。主要職責 (一)貫徹...
7、指導全區農村水利工作;組織和協調農田水利基本建設、節水灌溉、鎮(街道)供水以及小流域治理工作;指導農村水利服務體系建設。8、組織指導全區水土保持工作,負責對水土流失的監測和綜合防治監督管理。9、指導全區水利經濟工作,引導水利多種經營工作,研究水利投入機制和籌資政策;負責水利行業國有資產的監管。10、...
(二)取消擬訂水利行業經濟調節措施、指導水利行業多種經營工作的職責。(三)加強水資源的節約、保護和合理配置,保障城鄉供水安全,促進水資源的可持續利用。(四)加強防汛抗旱工作,減輕水旱災害損失。(五)加強水生態建設,促進水環境改善。(六)加強水利移民工作。(七)加強農村公共供水管理工作。主要職責 (一...
(二)取消擬訂水利行業經濟調劑措施、指導水利行業多種經營工作的職責。(三)將水產工作職責劃歸農業主管部門,將城市排水、污水處理管理的職責劃歸市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四)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主要職責 (一)負責《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中華人民共和國...
根據《中共台州市委辦公室、台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台州市黃巖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台市委辦〔2011〕72號),設立台州市黃巖區水利局。台州市黃巖區水利局是主管全區水利工作的區政府工作部門。職責調整 (一)取消的職責:1、取消制定水利行業經濟調節措施、指導水利行業多種經營工作的職責。2、...
加強水資源的節約、保護和合理配置,保障城鄉供水安全,促進水資源的可持續利用。加強防汛抗旱工作,減輕水旱災害損失。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二)取消擬定水利行業經濟調節措施和指導水利行業多種經營工作的職責。(三)(四)加強水利發展規劃編制指導,強化水利工程建設的安全質量監督等管理...
(二)取消擬訂水利行業經濟調節措施、指導水利行業多種經營工作的職責。(三)加強水資源的節約、保護和合理配置,保障供水安全,促進水資源的可持續利用。(四)加強防汛抗旱工作,減輕水旱災害損失。(五)加強水生態建設,促進水環境改善。主要職責 (一)負責統籌水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工作。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
(十)指導農村水利工作;組織協調農田水利建設、農村水電電氣化、水庫與水電站安全監管和鄉鎮供水工作;(十一)歸口管理全市水文工作;開展水文觀測站的測量測驗、遙測;收集水文信息,建立信息資料庫,做好防汛水情預報,並與之聯網,為水資源公報提供資料;(十二)指導水利多種經營和水利經濟及對外經濟技術合作;研究...
2019年1月,根據《蘇州市機構改革方案》,蘇州市對應中央和省級機構改革,調整最佳化相應機構和職能。水利局有水資源調查和確權登記管理職責,並組建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職責調整 (一)取消的職責 1.取消已由省、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2.取消擬訂水利行業經濟調節措施、指導水利行業多種經營工作的職責。(二...
1.取消擬定水利行業經濟調節措施,指導水利行業多種經營工作的職責。2.水庫移民工作交給鹿寨縣水庫移民工作管理局承擔。3.將縣防汛抗旱指揮部日常工作交給縣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二)增加的職責 開發建設項目水土保持設施竣工驗收。(三)強化的職責 加強水資源的節約、保護及合理配置。促進水資源的可持續利用。加強...
2.取消擬訂水利行業經濟調節措施、指導水利行業多種經營工作,研究提出有關水利價格、收費、信貸、財務等經濟調節意見的職責。(二)加強的職責 1.加強水資源的節約、保護和合理配置,保障城鄉供水安全,促進水資源可持續利用的職責。2.加強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工作的職責。3.加強防汛抗旱和水利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管理...
取消擬定水利行業經濟調節措施,指導水利行業多種經營工作的職責。主要職責 (一)根據全縣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和戰略目標,擬定水利發展中長期規劃,組織擬定全縣主要河流綜合利用規劃、防洪規劃和專業規劃並監督實施,負責有關法律法規的行政執法工作。(二)負責生活、生產經營和生態環境用水的統籌兼顧和保障。實施水資源...
可供從事水利水電工作的工作技術人員、研究人員、管理人員和相關專業的大專院校師生查閱,也可供關心水利事業、期待了解水利知識的廣大讀者釋疑解惑。目錄 [綜合]水利經濟 水利經濟學 水利工程經濟 水利多種經營 經濟效果 投入產出分析 邊際分析 水利建設項目經濟評價技術標準 水利工程費用 直接費用 間接費用 水利工程投資...
第六條 國家實行優先發展水利產業的政策,鼓勵社會各界及境外投資者通過 多渠道、多方式投資興辦水利項目。在堅持社會效益的前提下,積極探索水利產業 化的有效途徑,加快水利產業化進程。努力提高水利工程的經濟效益。滿足城鄉居 民生活用水,統籌兼顧工農業用水和航運需要。重視水環境保護和多種經營,逐步 形成水利...
(二)取消擬定全縣水利行業經濟調節措施、指導全縣水利行業多種經營工作的職責。(三)城市涉水事務的具體管理職責以及供水、節水、排水、污水處理等方面的管理體制,由縣人民政府確定。(四)加強全縣水資源的節約、保護和合理配置,保障全縣城鄉供水安全,促進全縣水資源的可持續利用。加強全縣防汛抗旱工作,減輕水旱災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