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上運輸設備操作人員及有關人員是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公布的一種職業。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水上運輸設備操作人員及有關人員
- 性質:職業
水上運輸設備操作人員及有關人員是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公布的一種職業。
水上運輸設備操作人員及有關人員是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公布的一種職業。定義從事船舶甲板和機艙設備操作、船閘及 升船機運管、救助打撈等工作的人員。分類本小類包括下列職業:6-30-04-01 船舶甲板設備操作工6-30-04...
運輸設備和通用工程機械操作人員及有關人員是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公布的一種職業。定義 從事公路、軌道交通、航空、水上運輸設備和通用工程機械操作的人員及輔助人員。分類 本中類包括下列小類:6-30-01 (GBM 63001)專用車輛操作人員 軌道交通運輸機械設備操作人員 民用航空設備操作人員及有關人員 水上運輸設備操作人...
道路和水上運輸工程技術人員是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公布的一種職業。職業定義 從事汽車運用、船舶運用、水上交通、 道路交通、水上救助打撈、船舶檢驗和航標等的工程技術人員。分類 本小類包括下列職業:2-02-15-01 汽車 運用工程技術人員 2-02-15-02 船舶運用工程技術人員 2-02-15-03 水上 交通工程技術人員 2...
(二)正確使用相關設施、設備的方法; (三)必要的安全防範和應急措施; (四)未向旅客開放的經營、服務場所和設施、設備; (五)可能危及旅客人身、財產安全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二條 水路運輸經營者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優先運送處置突發事件所需物資、設備、工具、應急救援人員和受到突...
一是明確船舶和浮動設施所有人或者經營人的主體責任,即建立健全內部安全監督機構和安全管理責任制度;配備合格的從業人員和安全管理人員;使用符合國家安全要求的船舶和其他設施,制定設備的使用管理、維護、檢修、保養制度及操作規程、規範,完善安全生產和勞動保護措施,不得指使、強令船員違章操作;督促、檢查安全工作,...
第十六條 輪機長必須全面掌握機艙各類設備的性能和運行狀況,組織輪機人員對設備及時進行維護保養,適時指揮輪機人員啟動並正確操作應急設備,並對船舶輪機的安全運行負直接責任。第十七條 除船長和輪機長之外的其他船員,必須熟練掌握崗位技能,履行崗位職責,嚴格遵守值班規則和操作規程,並對本崗位的安全生產負直接責任...
(二)正確使用相關設施、設備的方法;(三)必要的安全防範和應急措施;(四)未向旅客開放的經營、服務場所和設施、設備;(五)可能危及旅客人身、財產安全的其他情形。第三十四條 水路運輸經營者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優先運送處置突發事件所需物資、設備、工具、應急救援人員和受到突發事件危害的...
從事有關作業活動的單位應當組織本單位作業人員進行操作技能、設備使用、作業程式、安全防護和應急反應等專業培訓,確保作業人員具備相關安全和防治污染的專業知識和技能。 第八條 港口、碼頭、裝卸站和從事船舶修造作業的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標準配備相應的污染監視設施和污染物接收設施。 港口、...
第十一條水上設施應當按國家規定配備安全設備和人員。第十二條輪船船長、輪機長、駕駛員、輪機員、無線電報務員或話務員,非機動船舶的駕長、渡工,須經港監機關考試或考核合格,持有有效的職務適任證書;其他船上工作人員、排工及水上設施工作人員,上崗前必須經過水上交通安全知識的專業培訓。輪船船長、駕長、渡工...
第十六條 輪機長必須全面掌握機艙各類設備的性能和運行狀況,組織輪機人員對設備及時進行維護保養,適時指揮輪機人員啟動並正確操作應急設備,並對船舶輪機的安全運行負直接責任。 第十七條 除船長和輪機長之外的其他船員,必須熟練掌握崗位技能,履行崗位職責,嚴格遵守值班規則和操作規程,並對本崗位的安全生產負...
第二十條 經營水上旅遊運輸業務的單位和個人,應當指定安全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專、兼職船舶(艇)安全管理人員,負責安全管理工作。第二十一條 旅遊船舶(艇)必須保持通訊、消防、救生設備齊全有效,甲板護欄設施完好。在船舶(艇)明顯位置標明乘客定額和乘客須知。第二十二條 旅遊船舶(艇)不得在游泳區內航行,停靠港...
民用航空設備操作人員及有關人員 民用航空設備操作人員及有關人員是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公布的一種職業。定義 從事民用航空飛行保障及相關工作的人員。分類 本小類包括下列職業:6-30-03-01 航空通信導航監視員 6-30-03-02 民航機場專用設備機務員 6-30-03-03 航空油料員 ...
第十七條水上儲庫的靠泊設備應能滿足擬靠泊船舶的安全靠泊各項要求,應規定出只能接受安全靠泊的船舶類型和尺度。第十八條過駁作業經營人和過駁作業船舶應向從事貨物操作和裝卸作業的人員提供必要的防護器具和安全設備。船舶應配備與所過駁貨物相應的急救藥品和設備。第十九條過駁作業經營人派出的參加貨物操作和裝卸作業的...
第三條 國家鼓勵和保護水路運輸市場的公平競爭,禁止壟斷和不正當競爭行為。國家運用經濟、技術政策等措施,支持和鼓勵水路運輸經營者實行規模化、集約化經營,促進水路運輸行業結構調整;支持和鼓勵水路運輸經營者採用先進適用的水路運輸設備和技術,保障運輸安全,促進節約能源,減少污染物排放。國家保護水路運輸經營者、...
(二)正確使用相關設施、設備的方法;(三)必要的安全防範和應急措施;(四)未向旅客開放的經營、服務場所和設施、設備;(五)可能危及旅客人身、財產安全的其他情形。第三十四條 水路運輸經營者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優先運送處置突發事件所需物資、設備、工具、應急救援人員和受到突發事件危害的人員,...
第八十一條 公司應向其管理的每艘船舶的船長提供書面指示,規定船長應該遵循的旨在幫助新船員熟悉其職責的有關要求和程式,確保為新到船上工作的每個船員提供1個在履行其職責之前熟悉船上設備、操作程式以及為正確履行其職責所需的其他安排的合理機會。上述有關要求和程式的內容應包括:(一)給出一段合理的時間,在...
紐西蘭有關法律規定,遊艇系指僅用於船東娛樂或作為船東住所的,且不被用於出租或取得報酬的船舶。香港商船(遊艇)規例規定,遊艇系指符合以下條件的小輪、私人遊艇、充氣式船隻、中式帆船、西式中國帆船或其他船隻:1、已裝備或者載有引擎,或設計為可裝設或載有引擎,藉以使該船只能靠機械設備推進;2、純為遊樂而...
因不可抗力臨時取消客運班次的,應當及時公告,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做好退票、換票等服務工作。因其他原因臨時取消客運班次造成旅客滯留的,應當及時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處理。第二十六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實施下列行為:(一)使用報廢船舶從事水路運輸;(二)以報廢船舶的設備、零部件拼裝運輸船舶從事水路運輸;(三)...
6.指導和監督利用外資的內河航運建設項目招投標、質量管理、設備採購、人員培訓、項目總結等工作。7.參與水資源綜合利用、水土保持有關航運建設方面的協調工作。8.負責中德、中法內河航運合作協定的執行,以及內河建設方面的對外交流與合作。9.承辦司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十一)港口管理處 1、組織擬定港口管理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