氯乙烯中毒

在生產環境中長期接觸氯乙烯氣體所引起的神經、消化、呼吸等系統病變以及導致肢端溶骨症或肝血管肉瘤的臨床改變,稱氯乙烯中毒。工業上接觸氯乙烯主要用作製造聚氯乙烯單體,其中清釜工接觸最多,其次為離心、乾燥或搶修中。氯乙烯主要以氣體形式經呼吸道進入人體,也可經皮膚進入。人在30g/立方米濃度下有頭暈、羞明、噁心、嘔吐;180g/立方米濃度時,可出現麻醉 症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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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病簡介

急性氯乙烯中毒指勞動者在職業活動中,短時間內吸入大劑量氯乙烯氣體所引起的以中樞神經系統抑制為主要表現的全身性疾病;慢性氯乙烯中毒指勞動者在職業活動中較長時期接觸氯乙烯氣體引起的以肝脾損害為主要表現,以及肢端溶骨症、肝血管肉瘤等為特點的全身性疾病。

理化特性

氯乙烯(vinyl chloride,VC)化學式H2C=CHCl,分子量62.50。常溫常壓下為無色氣體,略帶芳香味,加壓冷凝易液化成液體。沸點-13.9℃。閃點-78℃。蒸氣密度2.15g/L。蒸氣壓403.5kPa(25.7℃)。易燃、易爆,與空氣混合物爆炸限3.6%~26.4% (容積百分比,V/V)。微溶於水; 溶於乙醇四氯化碳等。熱解時有氯化氫、光氣、一氧化碳等釋出。

接觸機會

氯乙烯合成過程中,在轉化器、分餾塔、貯槽、壓縮機及聚合反應的聚合釜、離心機處都可能接觸到氯乙烯,特別是進入聚合釜內清洗、搶修及意外事故時,接觸濃度最高。

侵入途徑

氯乙烯主要通過呼吸道吸入其蒸汽進入體內。液體氯乙烯污染皮膚時可部分經皮膚吸收。

毒理

大鼠經口LD50: 500 mg/kg; 吸入LC50: 18 pph/15M。小鼠吸入LCL0: 20 pph/30M。屬低毒類。主要經呼吸道吸收。志願者的肺吸收率42%,不受空氣中氯乙烯濃度影響;停止接觸後,呼出氣氯乙烯濃度立即下降,故認為通過肺排除很少。氯乙烯及其代謝產物大部分經腎排出。尿中代謝物是硫化二乙醇酸、S-半胱氨酸、N-乙醯-S-半胱氨酸。Williamson認為含半胱氨酸代謝物是氯乙烯與肝非蛋白巰基物質的反應產物。短期接觸氯乙烯的實驗動物,谷胱甘肽酶活性和肝中非蛋白巰基上升,而接觸高濃度氯乙烯的動物出現巰基進行性損耗。故認為肝非蛋白巰基在氯乙烯解毒、保護機體過程中起重要作用。尿中的硫化二乙醇酸可作為氯乙烯生物接觸指標。
急性中毒和麻醉作用:短時間吸入大量氯乙烯,因其麻醉作用而產生中樞神經抑制,可導致急性中毒。兔和狗於437.8g/m3(17.1 %)的濃度下1分鐘即引起麻醉,但移離後可恢復。人於10.4g/m3濃度下5分鐘尚無何感覺; 15.6g/m3下略有不適; 31.2~41.6g/m3下有頭昏、羞明、嘔吐等主訴。麻醉閾濃度為182g/m3。

臨床表現

1.急性中毒主要表現是對中樞神經系統呈現麻醉作用。
⑴刺激反應:表現為一過性上呼吸道黏膜刺激症狀,眼球結膜充血、咽部充血、輕咳等,肺部無陽性體徵,亦無麻醉症狀。
⑵輕度中毒:呈麻醉前期症狀,有眩暈、頭痛、無力、噁心、胸悶、嗜睡、步態蹣跚等症狀。並可出現心率減慢、血壓降低等體徵。如及時脫離現場,吸新鮮空氣,即可恢復。
⑶重度中毒:上述症狀加重,可出意識障礙,甚至昏迷、抽搐、燥動、血壓下降等,可因呼吸、循環衰竭而死亡。根據短時間內吸入較高濃度氯乙烯的接觸史,出現以麻醉症狀為主的臨床表現,結合現場衛生學調查及空氣中氯乙烯濃度測定資料,排除其他疾病,可作出急性中毒診斷。
2.慢性中毒 長期接觸氯乙烯,對人體健康可產生多系統不同程度的影響,如神經衰弱症候群、雷諾綜合症周圍神經病肢端溶骨症、肝臟腫大、肝功異常、血小板減少等。

診斷鑑別

1.診斷原則
⑴ 急性氯乙烯中毒
短時間內吸入大劑量氯乙烯氣體,出現以中樞神經系統麻醉為主要臨床表現,並排除其它病因,方可診斷為急性氯乙烯中毒。
⑵慢性氯乙烯中毒
有長期接觸氯乙烯的職業史,主要有肝臟和/或脾臟損害、肢端溶骨症及肝血管肉瘤等臨床表現,結合實驗室檢查、現場危害調查與評價,進行綜合分析,並排除其它疾病引起的類似損害,方可診斷為慢性氯乙烯中毒。
2.診斷分級標準
⑴急性氯乙烯中毒
①輕度中毒:出現輕度意識障礙。
②重度中毒:具有下列表現之-者:
a)中度以上意識障礙;
b)呼吸、循環衰竭。
⑵慢性氯乙烯中毒
①輕度中毒:出現乏力、噁心、食欲不振等全身症狀且伴有下列表現之一者
a)肝臟脹痛、腫大;
b)肝功能試驗輕度異常;
c)雷諾氏症;
②中度中毒:前述全身症狀加重,且具下列表現之一者:
a)肢端溶骨症;
b)肝臟進行性腫大;
c)肝功能試驗持續異常;
d)脾臟腫大。
③重度中毒:肝硬化。

處理方法

1.處理原則
⑴治療驚則
①急性中毒:應迅速將中毒患者移至空氣新鮮處,立即脫去被污染的衣服,用清水清洗被污染的皮膚,注意保暖,臥床休息。急救措施和對症治療原則與內科相同。
②慢性中毒:可給予保肝及對症治療。符合外科手術指征者,可行脾臟切除術。肢端溶骨症患者應儘早脫離接觸。
⑵其它處理
①急性中毒:
a)輕度中毒者治癒後,可返回原崗位工作;
b)重度中毒者治癒後,應調離有毒作業崗位。
②慢性中毒
a)輕度中毒和中度中毒治癒後,一般應調離有毒有害作業崗位;
b)重度中毒者應調離有毒有害作業崗位,應予以適當的治療和長期休息,如需職業病傷殘程度鑑定,按GB/T16180處理。

預防

1.加強生產設備及管道的密閉和通風,將車間空氣中氯乙烯的濃度控制在職業接觸限值以內。
2.加強健康監護,每年體檢1次,接觸濃度高者每1~2年作手指X線檢查,並查肝功。精神、神經系統疾病、肝腎疾病及慢性皮膚病患者禁止從事氯乙烯作業。
3.進釜出料和清洗之前,先通風,或用高壓水沖洗,佩戴防護服和送風式防毒面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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