氣質激素說

氣質激素說,是指美國心理學家伯曼(L.Berman)等人提出,人的氣質是由某種內分泌腺的活動所決定的。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氣質激素說
  • 提出者:伯曼(L.Berman)等
內分泌腺能影響著人的新陳代謝,並影響著人的行為。它根據人的某種內分泌腺特別發達而把人劃分為:甲狀腺型、腦下垂體型、腎上腺型、副甲狀腺型和性腺過分活動型。例如,甲狀腺型,身體健康,頭髮茂密,雙眼明亮,其氣質特徵是知覺靈敏、意志堅強、不易疲勞等;腦下垂體型,體態發育較好,體格纖細,其氣質特徵是情緒溫柔,自制力強等。生理學的研究表明,氣質確實與某些內分泌系統的活動有關,但是孤立的將氣質完全歸結於內分泌腺的活動,忽視了神經系統對氣質的決定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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