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義
氣候變遷是指從一種正常氣候過程轉換為另一種正常的氣候過程。變化前具有穩定的氣候結構,變化後具有與變化前不同的但仍是穩定的氣候結構,因此並不回復到原有的穩定氣候結構中去。至於其中的歷程,可以是突變,但更常見的卻是通過較長時間起伏的演變。氣候變遷的“變化”不屬於空氣本身的自發擾動,往往與下墊面變化、人類長時間無意識地大規模改造自然、天文(包括地球軌道要素)的因子變化等有關,對人類活動和經濟生活也具有悠久的深刻的影響。
氣候現象
通常指較長時期的氣候演變,也泛指各種時間尺度的氣候演變,如地質時期氣候演變、歷史氣候演變和現代氣候變化等。氣候是不穩定的,具有連續波動的性質。只有一系列波動長期向一個方向變化,並使自然地理環境其他因素髮生改變時,才算是氣候變遷。
由於氣候觀測記錄年代短,研究氣候變遷,經常使用各種代用資料,從各個方面尋找線索,復原過去各時期的氣候。約萬年以前的氣候,主要依據地質資料復原,稱地質時期氣候。一百多年前至幾千年前的氣候,主要依據考古資料、文史資料和樹木年輪(見年輪氣候學)等研究弄清,稱歷史氣候。地質時期氣候和歷史氣候又合稱為古氣候。地質學上指的古氣候只是地質時期的氣候。近百餘年的氣候,一般有氣象觀測資料,稱現代氣候(見現代氣候變化)。
產生原因
自然原因
隨時間尺度的不同而有差異。現代氣候和歷史氣候的形成及其演變,可視為氣候系統(包括大氣、海洋、大陸、冰雪、生物圈等)內部振動的結果,太陽活動的11年周期、22年周期和80~90年周期等是其重要的外因。地質時期氣候形成及其演變的原因尚無定論。南斯拉夫M.米蘭科維奇利用地球天文參數(地軸傾斜、地球軌道的偏心率、歲差)的變化同第四紀氣候變遷進行對比,認為地球天文參數變化是氣候變遷的重要原因之一。至少可以肯定,整個地質時期的氣候變遷的重要原因之一是海洋和大陸分布的變化,即同全球自然地理環境演變的根本原因有關。人類活動(包括自然植被的破壞、大氣污染、人工熱源等)已對局地氣候造成了顯著的影響,對全球及大範圍氣候的影響也被越來越多的事實證明,但自然原因在當前仍被認為是大範圍氣候演變的主要原因。
人為原因
氣候變遷越來越受到重視,主要是人類活動對氣候的影響有可能使氣候產生不利於人類的不可逆轉的變化。現代研究氣候和氣候變遷的技術有了很大改進,人造地球衛星和大型電子計算機等為氣候系統的監測和資料的整理分析提供了有利條件。氣候變遷的研究同許多理論科學和技術科學有著密切的關係,這些科學的發展又為這一研究的理論和方法提供借鑑。氣候變遷研究已成為世界氣象組織(WMO)所擬訂的世界氣候計畫(WCP)的中心內容之一,面臨著重大發展的新時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