氣候區劃

氣候區劃

氣候區劃是根據研究目的和產業部門對氣候的要求,採用有關指標,對全球或某一地區的氣候進行逐級劃分,將氣候大致相同的地方劃為一區,不同的劃入另一區,即得出若干等級的區劃單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氣候區劃
  • 根據:研究目的和產業部門對氣候的要求
  • 補充氣候研究成果的表達方式之一
  • 分類全球氣候區劃,洲氣候區劃等
簡介,特點,方法,種類,中國氣候區劃,

簡介

氣候特徵的相似和差異程度,以一定的指標,對一定區域範圍所進行的氣候區域劃分。屬自然區劃中的部門自然區劃。氣候區劃是氣候研究成果的表達方式之一。
氣候區劃氣候區劃

特點

氣候的地域分異規律是進行氣候區劃的基礎。由於太陽輻射分布的緯度差異,產生氣候隨緯度發生有規律變化的緯度地帶性;由於海陸分布和海陸對比關係帶來乾濕度的差異,產生氣候隨乾濕度發生有規律變化的乾濕度地帶性(經度地帶性);隨山地海拔高度的增加,氣溫下降,產生氣候隨海拔高度變化的垂直帶性;氣候受地方的地形起伏、坡向以及下墊面狀況等因素影響,也發生變化。因此,任何地方的氣候都是受地帶性非地帶性綜合影響的結果。氣候區劃必須反映這些氣候分布規律。
氣候區劃與氣候分類是氣候劃分的兩種方法。氣候區劃是將一定區域,按氣候特徵,依次由大到小,由上到下逐級劃分;氣候分類則是將不同地區的氣候按其主要特徵劃歸類別,依次由小到大,由下到上逐級合併。某一類型的氣候,可以出現在不同的區域,而氣候區劃所劃出的區域必須是連成一片的。

方法

一般採用發生學方法和實用方法,或兩種方法結合運用。發生學方法著重從氣候形成因子選取指標,進行區劃;實用方法主要根據服務對象對氣候的不同要求選取指標,進行區劃。
指標的選定,隨區劃的目的、種類而異。例如,農業氣候區劃以溫度、降水、越冬條件的指標較為重要;建築氣候區劃風壓雪壓凍土深度等指標較為重要;航空氣候區劃以能見度、雷暴日數等較為重要。
區劃指標有兩類:一類是氣候指標,這些指標是無形的,其代表性隨觀測地點而異,但它是定量的;另一類是其他自然因子的指標,如地貌類型、地勢高度、土壤類型、植被類型等。這些指標是有形的,但一般只能定性。
氣候區劃應以氣候指標為主,以其他自然因子的指標為輔。氣候隨地區的不同逐漸變化的,區劃界線實際是具有一定寬度的帶,一般應把線劃在帶的平均位置上。

種類

按區劃範圍的大小,有全球氣候區劃,洲氣候區劃,國家氣候區劃和地區氣候區劃;
玉米氣候區劃玉米氣候區劃
氣候要素的不同,有日照區劃、降水區劃等;
按服務對象的不同,有農業氣候區劃、建築氣候區劃、航空氣候區劃等。
有的區劃還有自己的部門區劃,如農業氣候區劃下有農業氣候資源區劃、農業氣候災害區劃和作物氣候區劃等。

中國氣候區劃

1929年,竺可楨根據少量的氣候資料提出了中國的第一個氣候區劃。他將全國分為華南、華中、華北、東北、雲貴高原、草原、西藏和蒙新共八個氣候區。此後涂長望等提出了不同的區劃。
1949年,盧鋈又提出下列四條界線:
①1月平均氣溫為-6°C的等溫線(大致與長城平行),作為春麥與冬麥的分界;
②1月平均氣溫為6°C的等溫線(大致與南嶺山地一致),作為一季稻和二季稻的分界;
③年降水量為750毫米的等值線(大約與秦嶺—淮河一線相當),作為水稻的北界;
④年降水量為1250毫米的等值線,作為麥作的南限。
在此基礎上他進一步將全國分成十大氣候區。宜家,隨著農業技術和耕作制度的改革,作物分布界限已經超出當年的情況了,但這種區劃仍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中國氣候區劃和農業生產的密切關係。
1949年以後,中國科學院自然區劃工作委員會和國家氣象局等單位都提出過氣候區劃方案。1959年中國科學院自然區劃工作委員會公布了中國氣候區劃初稿,他們以日平均氣溫不低於10°C穩定期的積溫和最冷月氣溫或極端最低氣溫多年平均值為熱量指標,以乾燥度(見氣候指數)為水分指標。
根據熱量指標,他們把全國分劃成六個氣候帶和一個高原氣候區:
赤道帶。積溫9000°C左右,生長熱帶植物。
熱帶。積溫達8000°C以上,終年無霜,橡膠、檳榔和咖啡等均宜生長,稻可一年三熟,主要植被為樟科等。
亞熱帶。積溫8000~4500°C,稻可一年二熟,自然植被為亞熱帶季風林、常綠闊葉林以及它們和落葉林的混生林,柑橘、茶、棕櫚、油桐和毛竹等為其代表性植物。
④暖溫帶。積溫4500~3400°C,冬冷夏熱,農作物可一年二熟或二年三熟。
溫帶。積溫3400~1600°C,冬天嚴寒,不宜冬作物生長,春小麥、大豆為主要作物。自然植被為針葉樹和落葉闊葉樹的混交林。
寒溫帶。積溫低於1600°C,尚可種植春小麥、馬鈴薯、蕎麥和穀子。主要植被為針葉林。
⑦高原氣候區(青藏高原)。積溫低於2000°C,其光照條件優於寒溫帶。該區雖不適宜林木生長,但除部分地區外,尚可栽培耐寒作物和蔬菜。
他們結合中國地形特點和歷史行政區劃傳統,又將全國分為8個一級氣候地區和32個二級氣候省。
1966年,中央氣象局(現國家氣象局)在上述氣候區劃基礎上,用1951~1960年全國600多個站的資料進行補充和修正,繪製了中國氣候區劃圖。1978年,又在此基礎上用1951~1970年的氣候資料編繪了新的中國氣候區劃圖。此外,中國各省(自治區)、各業務部門結合本地區的特點,也作了相應的氣候區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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