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豐大棗

民豐大棗

民豐大棗,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和田地區民豐縣特產,全國農產品地理標誌。

民豐大棗種植基地夏季炎熱,冬季寒冷,春季升溫快,秋季降溫快。民豐大棗果形端正豐滿,深紅色,皮薄果肉厚,果核小,質脆甜,口感更甘甜,品質上乘。

2013年12月30日,原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批准對“民豐大棗”實施農產品地理標誌登記保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民豐大棗
  • 產地名稱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和田地區民豐縣
  • 品質特點:果形端正豐滿,深紅色,皮薄果肉厚,果核小,質脆甜
  • 地理標誌:國家農業部農產品地理標誌
  • 批准文號: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公告第2046號
  • 批准時間:2013年12月30日
產品特點,外在感官特徵,內在品質指標,產地環境,土壤,氣候,水文,歷史淵源,生產情況,產品榮譽,地理標誌,地域保護範圍,質量技術要求,專用標誌使用,

產品特點

外在感官特徵

民豐大棗屬乾、鮮兼用品種,深紅色,果形端正豐滿、單果重23克,最大50克以上。獨特的自然環境造就了民豐縣民豐大棗特殊的品質,皮薄果肉厚,果核小,質脆甜,果皮光滑,色澤光亮均勻,果實呈圓柱形或長倒卵形,經晾曬風乾而成,紅色更深,口感更甘甜,品質上乘。

內在品質指標

民豐大棗可食率97%以上,鮮棗富含18種胺基酸,總糖含量≥38.5(克/100克),脂肪含量≤0.2%,還原性維生素C≥37.5(毫克/100克),蛋白質含量≥2.8(克/100克),維生素B1含量≥0.005(毫克/100克),維生素B2含量≥0.025(毫克/100克),鈣含量≥140(毫克/千克),鐵含量≥0.5(毫克/千克),鉀含量≥6.5×10(毫克/千克),磷含量≥510(毫克/千克),鋅含量≥1.5(毫克/千克),鎂含量≥255(毫克/千克),鋁含量≤1.2(毫克/千克),銅含量≤1.3(毫克/千克)。

產地環境

土壤

民豐縣民豐大棗種植基地有較好的土壤條件,土層深厚,質地為沙土。土壤經過長期耕種改良,土壤熟化程度高,微生物活動比較強烈,結構疏鬆,通氣性強,保肥保水性好,土壤肥力較高,石灰和鹽分含量較低,土壤鉀含量較高。

氣候

民豐大棗種植基地夏季炎熱,冬季寒冷,春季升溫快,秋季降溫快,降水稀少,光照充足,無霜期長,晝夜溫差大,空氣乾燥,極宜於紅棗乾物質和糖分的積累。年平均日照總時數為2849.2小時,年均氣溫在10℃左右;無霜期170~201天。

水文

民豐縣境內有5條內陸河,即尼雅河、其其汗河、葉亦克河、牙通古斯河、安迪爾河,年徑流量5.232億立方米,5條河流都發源於崑崙山,是崑崙山和積雪春夏季融化後形成的河流,水質富含各種礦物質,對提高紅棗品質,起到至關重要的作用。達到無公害民豐大棗生產基地標準,符合環境質量要求。

歷史淵源

在民豐,若克雅鄉是最早開始種紅棗的,其種棗歷史可以追溯到二十世紀六十年代,該地日照時間長,加上沙漠綠洲土質鬆軟,適宜紅棗的生長。
民豐縣紅棗成熟期在每年10月中旬,由於獨特的地理位置和光熱資源優勢以及適宜紅棗生長的土壤條件造就了紅棗的良好品質,民豐縣依託當地紅棗種植資源優勢,把發展紅棗作為產業結構的重大舉措,按照“節水、增地、調結構”發展特色林果業,續建配套節水滴管改造任務。紅棗種植不僅具有經濟價值還可以利用紅棗抗旱、耐風沙的生物學特性,民豐人把紅棗作為一種治沙樹種,將防沙治沙。到2014年,全村幾乎家家種棗,紅棗已成為農民收入的最主要經濟來源。

生產情況

2013年,民豐大棗種植基地保護面積7000公頃,年產量1800噸。

產品榮譽

2013年12月30日,原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批准對“民豐大棗”實施農產品地理標誌登記保護。

地理標誌

地域保護範圍

民豐大棗產品地理標誌地域保護範圍為民豐縣尼雅鄉、安迪爾、安迪爾牧場4鄉1鎮1牧場共28個行政村。地理坐標為82°22′~84°55′,北緯35°20′~39°30′之間,海拔1500~1800米。

質量技術要求

(1)產地選擇
選擇排灌方便、土層深厚、土壤結構疏鬆、中性或微鹼性的沙壤土。年平均日照總時數為2849.2小時,年均氣溫在10℃左右;無霜期170~201天。產地環境條件符合《NY 5013-2006 無公害食品 林果類產品產地環境條件》規定。
(2)品種選擇
根據民豐大棗種植基地的地域環境、選用優質、高產、抗病性、抗逆性強、熟期適宜的優良品種駿棗為主栽品種。
(3)生產過程管理
嚴格按照《民豐大棗種植技術規程》進行操作。
(4)產品的收穫
採摘一般在10月下旬。
(5)生產記錄要求
記紅棗生產情況、病蟲害發生情況、技術措施、農藥化肥的使用情況、建立紅棗生產過程記錄檔案,記載投入品的名稱、使用時間、使用目的、使用方法、使用量。
(6)安全要求
產品質量必須達到《NY 5252-2004 無公害食品 冬棗》標準要求。

專用標誌使用

地域範圍內的民豐大棗農產品生產經營者,在產品或包裝上使用農產品地理標誌,須向民豐縣農業技術推廣站提出申請,按照相關要求規範生產和使用標誌,統一採用產品名稱和農產品地理標誌公共標識相結合的標識標註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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