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舉報涉毒違法犯罪線索獎勵辦法

北京市公安局制定出台了《民眾舉報涉毒違法犯罪線索獎勵辦法》,該獎勵辦法總計12條,從9月10日起正式實施。獎勵辦法對舉報方式、舉報線索等級評定、獎勵額度、獎金領取、法律責任等方面作出了明確規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民眾舉報涉毒違法犯罪線索獎勵辦法
  • 發布單位:北京市公安局
第一條
為調動民眾舉報涉毒違法犯罪線索的積極性,規範舉報涉毒違法犯罪有功人員(以下簡稱舉報人)的獎勵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毒法》等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舉報人是指向北京市公安局舉報涉毒違法犯罪行為的人員,或者對發現及抓獲違法犯罪人員、偵破毒品案件、預防制止毒品犯罪行為給予了直接幫助的人員。
第三條
舉報人應當如實反映所知的涉毒違法犯罪活動的線索情況,故意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的,追究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四條
本辦法所指的涉毒物品是:
(一)鴉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氯胺酮、嗎啡、大麻、古柯鹼以及國家管制的其它能夠使人形成癮癖的麻醉藥品、精神藥品;
(二)嬰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
(三)國家管制的易製毒化學品。
本辦法所稱的涉毒違法犯罪行為,是指違反《刑法》、《治安管理處罰法》、《禁毒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依法被追究刑事、行政責任的行為。
第五條
舉報受理由北京市公安局禁毒.總隊負責。舉報方式如下:
(三)通過信件舉報(郵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區半步橋街44號,北京市公安局禁毒總隊,郵政編碼:100054);
(四)通過“平安北京”微博、“北京禁毒”微信舉報;
(五)到公安機關或向執勤民警當面舉報。
第六條
對民眾舉報的涉毒違法犯罪線索,經公安機關查證核實後,根據案件性質、繳獲毒品數量、社會危害程度等因素進行綜合評定。
一級線索:為偵破特大毒品刑事案件或其他有重大社會影響的案件發揮重大作用的線索;
二級線索:為偵破重大毒品刑事案件或其他有社會影響的案件發揮重大作用的線索;
三級線索:為偵破毒品治安案件和一般毒品刑事案件發揮重大作用的線索。
第七條
涉毒違法犯罪線索獎勵實行物質獎勵方式,按照線索評定等級發放獎金。
一級線索:給予10000元以上獎勵,並視發揮的實際作用確定最終獎勵數額;
二級線索:給予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獎勵,並視發揮的實際作用確定最終獎勵數額;
三級線索:給予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獎勵,並視發揮的實際作用確定最終獎勵數額。
本辦法中所稱“以上”均包括本數,“以下”不包括本數。
第八條
涉毒違法犯罪線索等級評定和獎勵,原則上每季度組織一次;特別重要的線索,隨時予以評定和獎勵。
第九條
舉報的線索符合獎勵標準的,由北京市公安局通知舉報人領取獎勵;匿名舉報且無法聯繫舉報人的,不列入獎勵範圍。因線索處置環節屬涉密內容,故不接受民眾對獎勵情況的諮詢。
第十條
舉報人自接到獎勵通知之日起30日內,憑本人有效證件或委託他人領取;逾期不領的,視為自動放棄。
第十一條
公安機關將嚴格為舉報人保密。未經舉報人同意,在查證、宣傳、獎勵等工作中不得披露舉報人信.息。泄露舉報人信.息的,依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第十二條
本辦法自2014年9月10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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