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舉報暴力恐怖犯罪線索獎勵辦法

為鼓勵廣大市民積極向公安機關舉報暴力恐怖犯罪線索,及時發現和有力打擊暴力恐怖犯罪活動,保護人民民眾生命財產安全,確保社會平安和諧穩定,近日,烏魯木齊市委、政府出台《烏魯木齊市民眾舉報暴力恐怖犯罪線索獎勵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明確規定,對舉報暴力恐怖犯罪線索,協助、參與防範打擊和處置暴力恐怖犯罪活動,並經公安機關查證屬實的民眾給予最高獎勵100萬元。辦法自9月1日起開始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民眾舉報暴力恐怖犯罪線索獎勵辦法
  • 最高獎勵:100萬元
  • 實施時間:9月1日
  • 作用:鼓勵廣大市民積極向公安機關舉報
簡介,細則,獎勵,

簡介

新疆日報訊(記者趙軍報導)記者從新疆烏魯木齊市委政法委(綜治辦)了解到,為鼓勵廣大市民積極向公安機關舉報暴力恐怖犯罪線索,及時發現和有力打擊暴力恐怖犯罪活動,保護人民民眾生命財產安全,確保社會平安和諧穩定,近日,烏魯木齊市委、政府出台《烏魯木齊市民眾舉報暴力恐怖犯罪線索獎勵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明確規定,對舉報暴力恐怖犯罪線索,協助、參與防範打擊和處置暴力恐怖犯罪活動,並經公安機關查證屬實的民眾給予最高獎勵100萬元。辦法自9月1日起開始實施。

細則

《辦法》共分為十三個大條、26個小條。《辦法》規定,暴力恐怖犯罪活動線索包括:組織、領導、參加暴力恐怖組織,策劃、煽動、實施暴力恐怖活動;為暴力恐怖活動提供資金、作案工具、場所、交通工具等便利條件,包庇、窩藏涉恐涉暴人員;製造、經營、運輸、郵寄、私藏槍枝彈藥、爆炸物品、危險化學品、管制刀具等物品;教授、傳播制槍制爆技術和暴力恐怖攻擊方法;製作、經營、傳播、私藏暴力恐怖和宗教極端宣傳品;製作、銷售遮面罩袍等具有宗教極端標識的服飾和物品;組織、運送、協助涉恐涉暴人員偷越國(邊)境;其他涉嫌暴力恐怖和宗教極端違法犯罪活動。
《辦法》明確,各族民眾發現或知悉暴力恐怖違法犯罪線索,可通過撥打“110”報警電話舉報;登入烏魯木齊公安局官方網站舉報;前往烏魯木齊各級黨委、政府和所屬政法委(綜治辦)、公安局,以及各街道辦事處(管委會、鄉鎮)、社區(村)等有關部門單位舉報;直接向執勤民警當面舉報;通過郵遞信件、傳送簡訊、微博留言、微信參與等形式舉報;通過其他有效途徑或方式舉報。

獎勵

《辦法》同時還規定,公安機關對民眾舉報的暴力恐怖犯罪活動線索,經查證屬實的,根據線索發揮的實際作用,給予1000元至100萬元的獎勵。公安機關將嚴格保護舉報人安全和秘密,未經舉報人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公開或泄露舉報人姓名、身份、居住地等個人信息及舉報情況。如有故意誣告陷害他人,編造、傳播虛假恐怖信息等行為,將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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