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航空行政法律規制研究》是2018年7月法律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尤春嬡。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民用航空行政法律規制研究
- 作者:尤春嬡
-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18年7月
- 定價:55 元
- 開本:16 開
- 裝幀:平裝
- ISBN:9787519723057
《民用航空行政法律規制研究》是2018年7月法律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尤春嬡。
《民用航空行政法律規制研究》是2018年7月法律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尤春嬡。內容簡介民航業作為我國經濟發展的戰略性支柱產業近年來發展迅速,隨之而來的效率、安全以及與公眾利益之間的矛盾也日漸凸顯,因而也使得法律規製成為...
中國民用航空規章,是指由中國民用航空主管部門——中國民用航空總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法和國際民用航空公約制定和發布的關於民用航空活動各個方面的專業性、具有法律效力的行政管理法規。在中國境內從事民用航空活動的任何個人或單位都必須遵守其各項規定。規章覆蓋了民用航空的各個方面,涉及航空器管理、參與民航...
第一條 為規範民航行政許可行為,維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以下簡稱行政許可法),制定本規則。第二條 中國民用航空總局(以下簡稱民航總局)、中國民用航空地區管理局(以下簡稱民航地區管理局)和法律、法規授權實施民用航空行政許可的組織(以下簡稱被授權組織)實施行政...
民用航空的行業管理按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執行。第三條 民用航空發展遵循科學規劃、安全第一、優質服務、統一高效、軍民融合、適度超前的原則。第四條 市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民用航空發展的領導和統籌協調,將民用航空發展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採取必要措施,促進民用航空發展。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應當...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法由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1995年10月30日經審議通過,自1996年3月1日實施。當前版本於2021年4月29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修改。修訂信息 1995年10月30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通過 根據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屆...
第一條 為了實施系統、有效的民用航空安全管理,保證民用航空安全、正常運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民用航空生產經營活動的安全管理。第三條 民用航空安全管理應當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
第一條 為了促進民用航空發展,加強民用航空管理,保障民用機場安全和有序運營,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法》、國務院《民用機場管理條例》等法律、行政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本條例適用於本省行政區域內的民用航空發展規劃和民用機場的規劃建設,運輸機場的運營、管理、...
第十四條 國家標準的制定、修訂按照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標準化管理部門的有關規定執行。第十五條 行業標準的範圍包括:(一)民航通用、基礎標準;(二)公共航空運輸、通用航空標準;(三)飛行安全、飛行技術、飛行保障、民用航空器事故及事故徵候的調查與預防標準;(四)航空器維修工程標準;(五)空中交通...
受委託,開展民航法規政策研究;承擔民航立法和執法技術支持工作;協助開展民航局行政複議、契約審查工作,開展貿易政策審議、民用航空器權利登記及國際利益登記等相關活動;為民航企事業單位提供合規審查、法律風險控制等法律服務;開展相關信息諮詢、技術諮詢和培訓活動。民航法規與標準化研究所內設3個室。研究方向 1....
八、民航總局各部門主要負責人負責本部門的工作。各部門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總局的行政規章、決定和命令在本部門的職權範圍內開展工作。第三章 全面履行政府職能 九、民航總局及各部門要加快職能轉變,全面履行民用航空的安全管理、市場管理、空中交通管理、巨觀調控及對外關係的職能。十、堅決貫徹執行國務院關於加強安全...
《民用航空法律責任研究》是2020年3月法律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張書琴。內容簡介 本書以傳統法律責任的相關理論為邏輯起點,將民用航空法律責任作為一個獨立的有機整體加以研究。儘管依然將民用航空法律責任解構為民用航空民事法律責任、民用航空行政法律責任、民用航空刑事法律責任,但基於民用航空法獨具的價值目標及其...
第一條為規範民航行政檢查行為,保證行政檢查工作的有序開展,維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制定本規則。第二條 本規則所稱的行政檢查是指民航行政機關及其委託的組織和法律法規授權的組織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對...
(2020年1月3日交通運輸部公布 根據2022年11月1日《交通運輸部關於修改〈民用航空器事件調查規定〉的決定》修正)規定全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規範民用航空器事件調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法》和《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等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規定。...
《民用航空法概論》主要滿足航空院校學生選修之需求,在內容上,突出了民用航空法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論和基本制度,並儘可能推陳出新,採納了最新立法規定,並及時反映一些新的研究成果,使《民用航空法概論》更具新穎性。在體系上,增加了民用航空行政處罰制度一章,與民用航空刑事法律制度形成呼應,並在每章後增加了...
第4章 中國航空立法現存問題剖析 4.1 規範性不足、民主化不夠 4.2 立法主體數量過多、許可權不清 4.3 立法內容龐雜、適用無序 4.4 軍民航深度融合立法欠缺 4.5 航空重點領域立法亟需完善 第5章 和諧統一的中國航空法律體系的建構研究 5.1 修訂《民用航空法》或另行制定《航空法》5.2 加強航空立法...
第一條 為了合理和有效地利用民用航空航線資源,維護國內民用航空運輸市場秩序,保障航空運輸持續、快速、協調、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和國家其他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於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設立的公共航空運輸企業(以下簡稱空運企業)...
第一條 為了維護我國民用航空運輸市場的正常秩序,鼓勵和保護公平競爭,制止不正當競爭行為,保護經營者和旅客、貨主的合法權益,保障航空運輸市場的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和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規定。關聯法規: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於在中華人民共和國...
第一條 為了科學、有效地組織民用航空統計工作,保障統計資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和及時性,發揮統計的信息、諮詢和監督作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法》的有關規定,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於對民航行政機關、民航企業事業單位、其他組織以及個體工商戶和個人實施的民航...
第一條 為規範民航行政機關的行政檢查行為,保證民航行政機關依法行政,維護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制定本規則。第二條 本規則所稱的行政檢查是指民航行政機關及其委託的組織、個人和法律法規授權的組織依據國家...
民用航空器事件調查規定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範民用航空器事件調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法》和《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等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規定。第二條本規定適用於中國民用航空局(以下簡稱民航局)、中國民用航空地區管理局(以下簡稱地區管理局)負責組織...
第三條 中國民用航空總局(以下簡稱民航總局)對民航標準化工作實施統一管理。民航總局、民航地區管理局標準化職能部門和受民航總局委託的民航標準化技術歸口單位具體組織民航標準化工作和監督檢查標準實施情況。第四條 民航企業推行標準化工作是實現企業規範化管理的基礎,民航企業對法律、行政法規、規章規定的標準應當依法...
三是根據國際民航公約規定,增加了向國際民航組織和有關國家送交民用航空器事故初步報告,以及民用航空器事故和嚴重徵候資料報告的要求;同時刪除了已在其他規章中規定的內容,做到規章之間有效銜接。四是根據新《行政處罰法》增加了“通報批評”的處罰種類;對部分違法行為先要求限期改正,對拒不改正的再給予相應行政處罰...
(三)貫徹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民用航空規章,逐步建立企業內部的依法管理的機制;(四)推行國家質量管理和質量保證標準(GB/T19000-ISO9000),逐步達到國際同行業的先進管理水平;(五)促進企業的安全、正常、服務和效益目標的實現;(六)促進企業精神文明建設,調動職工參與管理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增強企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