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關於加強和改進社會組織教育培訓工作的指導意見

2015年11月3日,民政部以民發〔2015〕206號印發《關於加強和改進社會組織教育培訓工作的指導意見》。該《意見》分加強和改進社會組織教育培訓工作的總體要求、進一步明確需求導向的教育培訓目標、加快開發教育培訓課程和教材、著力抓好教育培訓師資建設、紮實推進教學方式方法改革、建立健全教育培訓工作保障制度、切實做好教育培訓工作的組織領導7部分。

《意見》提出,要按照“兩圍繞、兩注重”的要求,從社會組織最直接、最現實、最迫切的需求出發,統籌規劃教育培訓工作,爭取到2020年基本建立與社會組織發展相適應、有活力的社會組織教育培訓體系,加快形成具有中國社會組織特色的教育培訓新格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民政部關於加強和改進社會組織教育培訓工作的指導意見
  • 印發機關民政部
  • 文號:民發〔2015〕206號 
  • 印發時間:2015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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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述

2015年11月3日,民政部印發《關於加強和改進社會組織教育培訓工作的指導意見》。

意見

民政部關於加強和改進社會組織教育培訓工作的指導意見
民發〔2015〕206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民政廳(局),各計畫單列市民政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民政局:
開展社會組織教育培訓工作,是建設高素質社會組織人才隊伍的重要手段,是引導社會組織健康有序發展的基礎工程。近年來,各地民政部門高度重視社會組織教育培訓工作,培訓規模逐步擴大、經費投入逐年增加、培訓效果不斷增強,有力地推進了社會組織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但是,社會組織教育培訓工作還存在教材建設滯後、師資隊伍薄弱、教學方法手段單一、與社會組織管理工作銜接不夠緊密等問題,教育培訓工作的系統化、規範化、專業化亟待加強。為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進一步加強和改進社會組織教育培訓工作,提高教育培訓工作的覆蓋面和影響力,現提出以下指導意見。
一、加強和改進社會組織教育培訓工作的總體要求
加強和改進社會組織教育培訓工作的指導思想是: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緊緊圍繞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這一主題,緊緊圍繞建立現代社會組織體制這一目標,注重教育引導、提高能力、發揮作用相統一,注重基礎建設、制度規範、機制創新相結合,加快形成具有中國社會組織特色的教育培訓新格局。
加強和改進社會組織教育培訓工作要堅持以下原則:(一)堅持服務大局。充分發揮教育培訓的教育引導功能,促進社會組織健康有序發展。(二)堅持分級分類。突出需求導向,以提高能力為主線,根據教育培訓對象的類型特點,分級組織實施。(三)堅持改革創新。把改革創新貫穿於教育培訓全過程,增強工作的吸引力感染力,確保質量和效果。
二、進一步明確需求導向的教育培訓目標
從社會組織最直接、最現實、最迫切的需求出發,統籌規劃教育培訓工作,爭取到2020年基本建立與社會組織發展相適應、有活力的社會組織教育培訓體系。
在現有教育培訓工作的基礎上,課程開發和教材體系建設取得積極進展,師資隊伍進一步加強,教學方式方法改革成效明顯,教育培訓保障制度初步建立,社會組織的能力得到進一步提升,全社會關心和支持社會組織發展的氛圍進一步增強。
三、加快開發教育培訓課程和教材
最佳化課程設定。圍繞提高社會組織能力,增強社會組織從業人員的責任意識、誠信意識、服務意識、創新意識,總體規劃課程設定。根據教育培訓對象的特點和崗位職責,合理設定課程,讓社會組織聽得懂、學得會、用得上。
完善教材體系。根據科學實用原則,適應不同層次、不同類別培訓的需要,編寫社會組織綜合性與專業性、知識更新和能力提升教材,加大實務與案例教材編寫力度,積極開發社會組織教育培訓示範性教材,有條件的地方,可組織編寫地方特色教材,逐步形成形式多樣、內容銜接的社會組織教材體系。
四、著力抓好教育培訓師資建設
拓展師資來源。依託民政系統主渠道,充分運用社會組織聯繫廣泛、渠道多樣的優勢,選聘政策理論水平高、實踐經驗豐富的黨政機關領導幹部、專家學者和社會組織相關人員擔任授課教師。建立社會組織師資庫,實現師資資源共享。重視發現和培養社會組織教育培訓的優秀人才。鼓勵和支持民政職業院校培養專職社會組織教師。
提高師資能力。加強對師資的培訓,鼓勵對社會組織重大理論問題和實踐問題進行跟蹤研究,以研究促教學,不斷提高教育教學能力。定期舉辦社會組織教育培訓論壇,交流教育教學經驗,探索教育教學規律,不斷提高教育培訓的科學化水平。建立激勵機制,對社會組織教育培訓工作作出突出貢獻的教師,要以適當方式予以獎勵。
五、紮實推進教學方式方法改革
豐富教學方式。尊重社會組織從業人員職業特點,以社會組織喜聞樂見的方式開展教育培訓。鼓勵運用微課、慕課等新型教學方法。突出實踐教學,運用現場觀摩等途徑提高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開展素質拓展,加強團隊建設,增強從業人員的使命感。積極開發線上課程,開展網路遠程教育,擴大教育培訓覆蓋面。
拓展教學方法。綜合運用講授式、啟發式、參與式和案例式等教學方法,加強交流互動,提高教育培訓效果。著手建立社會組織教育培訓案例庫。
六、建立健全教育培訓工作保障制度
分類開展教育培訓。推廣社會組織新入職人員教育培訓,重點提高適應社會組織工作的能力。開展社會組織負責人任職培訓,重點提高勝任領導工作的能力。實施社會組織秘書長培訓工程,新任秘書長任職1年內原則上要參加教育培訓。加強社會組織法定代表人教育培訓。強化社會組織從業人員專門業務培訓,重點提高業務工作能力。推動社會組織從業人員繼續教育,藉助國家專業技術人才知識更新工程,打造社會組織領軍人才隊伍。鼓勵有條件的院校開設社會組織相關課程,探索建立不同學歷層次的社會組織專業教育。
拓展教育培訓資源。以民政職業院校為依託,發揮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以及社會力量的優勢,促進資源整合,開展教育培訓基地建設。爭取相關部門的支持,協調黨校(行政學院)開展社會組織教育培訓工作。通過購買服務等方式,引導社會力量承接教育培訓工作。探索開展教學質量評估。
做好教育培訓資金保障。將社會組織教育培訓經費納入社會組織管理工作經費,有條件的地方也可以將社會組織教育培訓納入政府購買服務目錄。倡導社會力量對教育培訓工作予以捐助,鼓勵舉辦公益性教育培訓。規範資金管理,厲行節約、勤儉辦學,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七、切實做好教育培訓工作的組織領導
建立協調機制。各級民政部門要重視和加強社會組織教育培訓工作,建立“統一管理、分工負責、協同配合、注重實效”的教育培訓工作協調機制,及時解決教育培訓工作中的困難和問題。
分級組織實施。民政部負責制定社會組織教育培訓規劃,編寫基礎性、示範性培訓教材,建立國家級教育培訓師資庫和教育培訓基地,主要負責部本級社會組織教育培訓工作。地方民政部門要結合實際,重點加強本級社會組織的教育培訓工作。
加大宣傳力度。認真總結和推廣教育培訓工作中的典型經驗和成功做法,不斷提高教育培訓工作的針對性和實效性。加強對社會組織教育培訓的理論研究,積極探索社會組織教育培訓規律。
民政部
2015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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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民政部網站12日公布的《關於加強和改進社會組織教育培訓工作的指導意見》,國家將從開發教育培訓課程和教材、抓好教育培訓師資建設、推進教學方式方法改革、建立健全教育培訓工作保障制度、切實做好教育培訓工作組織領導等5個方面入手,爭取到2020年基本建立與社會組織發展相適應、有活力的社會組織教育培訓體系。
《意見》提出,要按照“兩圍繞、兩注重”的要求,從社會組織最直接、最現實、最迫切的需求出發,統籌規劃教育培訓工作,加快形成具有中國社會組織特色的教育培訓新格局。
針對解決當前社會組織教育培訓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意見》強調各級民政部門要重視和加強社會組織教育培訓工作,建立“統一管理、分工負責、協同配合、注重實效”的教育培訓工作協調機制。要按照登記管理體制,分級組織實施,民政部負責制定社會組織教育培訓規劃,編寫基礎性、示範性培訓教材,建立國家級教育培訓師資庫和教育培訓基地,主要負責部本級社會組織教育培訓工作。地方民政部門要結合實際,重點加強本級社會組織的教育培訓工作。要認真總結和推廣教育培訓工作中的典型經驗和成功做法,不斷提高教育培訓工作的針對性和實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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