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工討薪被殺事件

2010年10月11日傍晚6時許,都江堰市胥家鎮高橋小區建築工地廖某某、雷某等十餘名工人到該工地向勞務公司負責人范某某(男,44歲,龍泉驛區人)借支生活費,范以契約規定工程未完無法結算為由拒絕,雙方發生糾紛。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民工討薪被殺事件
  • 發生日期:2010年10月11日
  • 地址:都江堰市胥家鎮高橋小區建築工地
  • 發生人:廖某某、雷某等十餘名工人
事件經過,案件偵破,事件處置,

事件經過

該工地安全管理人員朱某(男,31歲,龍泉驛區人,2006年因犯尋釁滋事罪被判有期徒刑2年半緩刑3年)、劉某某(男,42歲,龍泉驛區人,無違法犯罪記錄)、范某某(男,40歲,雙流縣人,無違法犯罪記錄)、陳某(男,31歲,龍泉驛區人,無違法犯罪記錄)見狀後上前進行勸解制止,與工人發生抓扯打鬥,朱某被打出鼻血後,掏出隨身攜帶的彈簧刀(刀刃長約12厘米)亂刺。雷某受傷經醫院搶救無效死亡,廖某某受傷,生命體徵平穩,現正醫治中。在得知雷某死亡的訊息後,民工迅速聚集300餘人,情緒激動,圍堵出警民警,阻斷都江堰市二環路交通。
民工討薪被殺事件

案件偵破

案發後,公安機關高度重視,成都市、都江堰市警方抽調精幹警力組成聯合特偵組迅速開展偵查,經32小時的連續奮戰,13日凌晨3時將涉案犯罪嫌疑人范某某、朱某、劉某某、范某某、陳某全部抓獲歸案。目前案件偵查工作正全面展開。

事件處置

迅速行動嚴防事態擴大
事件發生後,都江堰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立即啟動應急預案,迅即成立處置工作領導小組,都江堰市委主要領導與市委、市政府相關領導,以及市級相關部門負責人在都江堰市公安局應急指揮中心緊急進行處置:一是迅速安排市醫療中心全力救治傷者;二是及時調集力量實施交通管制,疏散交通,確保正常社會秩序;三是對涉案建築企業、勞務公司相關人員進行有效控制;四是立即開展案偵工作;五是安排相關單位人員做好死者、傷者家屬安撫工作。通過前期處置,事件現場得到初步控制。
10月11日在四川省都江堰市發生的民工討薪被砍死事件又有了新的進展。
13日下午六點十分,都江堰市市委、市政府舉行了“情況通報會”,通報了事件的最新情況。
慘劇源於拖欠農民工生活費
事件的起因是都江堰市某小區的建築承包商拖欠農民工生活費。11日傍晚,十幾名工人找到建築承包商想要借支生活費,但承包商拒絕支付,於是雙方當場就發生糾紛。工地的四名安全管理人員上前與工人發生打鬥,最後,一名工人被刀砍死,一名被砍成重傷。
五名嫌疑人全被抓獲
案件發生後,成都市、都江堰市警方,馬上成立了聯合專案小組展開偵查,在事發32小時後,也就是13日凌晨3點,他們已經將五名犯罪嫌疑人全部抓獲歸案。目前案件的偵查工作還在進一步開展。
公安局長:警察並未搶屍
有訊息說,這起惡性殺人案件發生後,現場一度來了二十多名警察前來企圖拖走屍體,結果與農民工發生爭搶。對警方和民工爭搶屍體這一傳聞,都江堰市公安局局長夏天在情況通報會上表示,案發後,公安機關出於保全證據的目的,確實派出過警員去拖屍體。但他強調,這是正常的執法行為。
工人們神情中透露著驚恐與不安工人們神情中透露著驚恐與不安
公安局局長夏天:在案件還沒有結果的情況下,公安機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警察法》和《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式》等法律法規,為了保全證據,維護公共衛生秩序,公安機關通知殯儀館將屍體運往殯儀館進行保管,不存在警察搶屍體。
事發後曾有數百名農民工聚集
都江堰市政法委書記潘祖龍證實,事件發生後先後發生了兩次農民工聚集。第一次是在事發當晚也就是前天晚上,第二次是在昨天早上。潘祖龍:在得知雷某死亡的訊息後,民工迅速聚集三百餘人,情緒激動,圍堵出警民警,阻斷都江堰市二環路交通。
潘祖龍說,農民工聚集後,都江堰市相關部門採取了比較克制的措施,及時疏導了聚集的民眾。潘祖龍:我們成立了五個工作組,對五個勞務公司從業人員的所屬民工,通過政策的宣講,通過我們政府對這個問題表明的態度,還有就是收集我們農民工的一些訴求和存在的困難問題,來做一個情緒的疏導。同時,我們也指出一些違法的行為。我們希望通過這種走訪慰問來加強溝通聯繫,求得相互的尊重和理解。
都江堰副市長:做好農民工工資清欠工作
都江堰的災後重建工作即將結束,大量工地將要竣工,農民工工資的發放逐漸成為一個比較普遍的問題。在情況通報會上,都江堰市常務副市長鄭家榮表示,他們將會從這一事件中吸取教訓,更加積極地做好清理農民工拖欠工資的工作。常務副市長鄭家榮:我們要對現在在建的工地進行全面地清理,還要加強我們施工單位也包括分包的勞務公司的監督管理。這個我們已經安排,明天(14日)我們將召見施工單位和勞務公司的專題會,就這項工作吸取“10.11”事件的教訓,舉一反三,確實把農民工權益保障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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