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簡介
相隔幾米不知妻子死活
網上照片中被踩頭髮的女農民工周秀雲來自河南省周口市鄲城縣,47歲。據其兒子王奎林回憶說,當時周秀雲在工地門口抱著警察的腿懇求放了她的丈夫王友志,在此期間便遭遇拽頭髮、擰脖子等暴力侵害。“那個警察把我媽的頭狠命往下按,臉都貼到肚子上了”,後來母親便仰面躺地長達1個小時。一名身材偏胖的警察用腳踩著母親的頭髮,並指責她“裝死”。
“相隔不過幾米,我不知道妻子的死活,更不能上前救助。”王友志說,警察把夫妻倆塞進同一輛警車,由於是背銬,他只能用腿拱一拱妻子並呼喊著她的名字,但此刻妻子已經沒有任何反應,當時是昏迷還是已經死亡,王友志也說不清楚。王奎林說,13日當天最低氣溫零下11攝氏度,母親在地上躺了1個小時。
被民警用鞋暴打滿臉血
王友志說,他在派出所的衛生間內遭到了毆打,“他們抓著我的頭髮,用腳往死里踢我”,此後,在辦公室又有民警用鞋對他頭部左右開弓,打得他頭暈目眩、滿臉是血。每每談到此他便失聲痛哭。據王奎林說,他和另外兩個老鄉,也被派出所的民警教訓一通,腰背上的淤青六七天后才散去。
王友志目前住在武警山西省總隊醫院的普外科。在醫院12月22日出具的檢查報告單上顯示著“左側第6-9肋骨骨折”的檢查結論。
最讓公眾感到震驚的是,47歲的周秀雲在此事件中殞命。“妻子靠著牆耷拉著腦袋一動不動,我請求警察幫忙照顧,但沒有人理我。”王友志被關進派出所的留置室,妻子就在門外不足兩米處的地板上坐著,他眼睜睜地看著妻子不省人事,卻無能為力。凌晨3時許,他在派出所內接到了妻子死亡,遺體已被送至太平間的通知。
值班民警稱網民被誤導
疑似“民警腳踩女農民工頭髮”的照片引起網民極大憤慨,但由於是手機拍攝照片清晰度不高,頭髮是否被腳踩無法辨認。
“在公眾場合民警絕不可能有上述行為。”太原市公安局小店分局龍城派出所值班民警劉金潤言之鑿鑿,他說網路照片的拍攝角度是從當事民警側後方拍攝,因此產生了腳踩著婦女頭髮的視覺誤差,而且上傳者斷章取義故意誤導廣大網民。
死者周秀雲的外甥媳婦王星星提供了一段時長3分44秒的視頻錄像,不但能看到頭髮被民警踩在腳下,還能看到民警先左後右換腳踩的細節。
“相關部門十幾天也不立案,卻一味要求做屍檢,這種做法我們不能接受。”王星星說
事件經過
【前夜】最後一次為丈夫打洗腳水
2014年12月12日晚7時,47歲的周口鄲城農場職工周秀雲提著一個塑膠桶去接熱水,然後回來為丈夫王有志洗腳。
與她同歲的丈夫王有志也是鄲城人,但在離農場不遠的另外一個鄉,兩人婚後都在農場工作。
“我們和農民還是有些區別,我們戶口都是城鎮戶口,再者種的地都是國家的,每年都要給國家交錢,住的房子也是農場統一建的,但我們自己也要掏錢,現在農場效益不好,我們農忙時回家種地,農閒時出來打工掙錢。”王有志說。
伴隨著大女兒王倩和小兒子王奎林的先後出生,王有志開始常年外出打工。他做木工活,主要在全國各地的建築工地上支殼子(一種建築用的木製工具),早前去了東北、湖北、湖南,最近兩三年,他在山西比較多。
他說,前些年,周秀雲要在家裡照看上高中的兒子王奎林,她包了家裡的十來畝地,春種秋收,全靠她一個人。王有志說:“她身體很好,沒生過什麼病。”
去年,周秀雲的大女兒王倩中專畢業後也開始到鄭州打工,兒子王奎林上到高中二年級也不願再上,這樣她就帶著兒子一起跟丈夫到了山西,與丈夫到工地上幹活掙錢,她與丈夫、兒子,還有兒子的另外兩個同學組成了一個“小組”。
在工地幹活期間,周秀雲對丈夫照顧周到。“她每天晚上給我打洗腳水,早上打洗臉水,不讓打她都不願意。”王有志說。
沒想到,12月12日會是她最後一次為丈夫打洗腳水。
【討薪】“這邊的工資太難要了”
安頓丈夫洗完腳睡下,她把自己和丈夫、兒子的衣服都抱到樓下去洗。
躺在床上,王有志並未很快入睡,他與另外幾名工友閒嘮。山西比河南冷,他們想儘快把工地欠的八萬多元工資要出來後返鄉。“年前沒幾天了,都不出去了,過完年再找活。”工友們抱怨,“這邊的工資太難要了。”
王有志他們打工的工地一共有三個小包工頭,其中兩個已經結清了工資,只有一個還欠八萬多,“他一直拖著說沒錢,說上邊的大老闆不給他結。”
這是一個三層的簡易貨櫃房,王有志他們住在三樓的一間集體宿舍內,11個工友中只有周秀雲一個女工,她與丈夫居住在最裡邊靠牆的地方。大河報記者昨天隔著門縫朝里觀望,上下鋪的鐵架鐵床,一隻紅色皮箱及衣物堆在上面一層,床上的被褥凌亂地堆在一起。而這間宿舍的門口及視窗也已被封條封死。
當晚8點30分許,周秀雲洗完衣服,她遠在鄭州打工的大女兒王倩給爸爸打了個電話,周秀雲隨後過來接電話,她本來也有手機,但已欠費一個多月了。
王奎林說,前一天晚上9點多,他還在玩手機玩遊戲。兩天前,媽媽給了他2500元錢,讓他買了這部新手機。“她身上的1萬多元錢是俺爸前幾天要出的一部分工資,但大頭還沒要出來,俺爸臨睡前還向我交代明天去項目部再問問。”
【矛盾】兒子討薪,與保全起了衝突
12月13日早上,一行人步行來到一個名叫“小馬(音)”的市場附近吃過早飯。王奎林與另外三個年齡相仿的小伙也已起床,約著去買手機了。“前幾天看奎林買新手機了,他的高中同學孟林也要買。”王有志說。
回到宿舍,王有志與另外幾個工友開始玩牌,打麻將。周秀雲就一直站在丈夫身後看,他們打的也不大,輸輸贏贏也就是十元八元,因為不幹活,他們又很少出去,這些天他們一直都是一天吃兩頓飯。
下午3點多的時候,王奎林與另外三個小伙子也回來了,從一家醫院院內穿過,避開龍城大道的車流,王奎林第一個跑到了他們平時幹活的工地門前,而另外三人因車流所隔晚過來五分鐘左右。
昨天,這個名為“山西四建集團經貿·龍瑞苑工程”字樣的大門已經上鎖,大河報記者趕到時,幾名保全表示:“工地放假,誰也不讓進。”
王奎林向大河報記者回憶當時的情況。他說,那天下午4時許,他像往常一樣推開虛掩著的工捷運大門,一腳剛邁進去,一個光頭保全從大門口的保全室內衝過來把他一把拉了出來說:“誰讓你進的?”
王奎林說:“我進去要工資哩,你咋不讓我進?”保全說:“工地有規定,不戴安全帽不讓進。”
“我在這兒幹活好幾個月了,就在這工地里住,現在又不幹活,我們等著要工資,戴啥安全帽?”王奎林感到奇怪。
王奎林硬要往裡進,光頭保全不讓進,倆人剛開始相互推搡,繼而開始肢體衝突。“他打我一拳,我打他一拳,都不重,後來他上來掐我脖子,指甲把我脖子劃了一塊,你看。”昨天上午,王奎林指著自己紅腫的脖子對大河報記者說。
隨後趕到的王奎林的三名工友及保全室內出來的幾名保全很快就將倆人勸開,光頭保全用對講機向隊長報告:“有人在門口打我們保全了。”而王奎林也給爸爸打電話說:“我在門口被保全打了。”
【激化】民警趕到現場開始抓人
王有志並沒太把兒子的這個電話當回事,他甚至還堅持打完了手中的那把牌。
周秀雲卻慌了,她一聽說兒子挨打了,就一路小跑趕了過去。從宿舍到工地大門口也就幾百米,周秀雲幾分鐘就到了,據推斷,當時的時間可能是下午4點10分左右,隨她一起趕到的還有另外一名工友。
據王奎林回憶,當時母親先是找到自己問了情況,然後就開始與保全理論:“我們在這兒等著要工資,為啥不讓進?”這時,父親王有志也與另外幾名一起打牌的工友趕到了大門口,與保全理論起來。
隨後,保全隊隊長從屋裡掂根橡皮棍也出來了,說:“不行就報警吧?工地有規定,沒有安全帽堅決不讓進!”
討薪的工人同意了保全隊長的提議,一致要求他報警。
110的出警人員差不多快5點才到。“是一輛白色轎子警車,從車裡下來3名警察,都穿著警服,我當時在保全室里和光頭保全等著警察處理,我爸媽和他們都在外面。”王奎林回憶說。
王有志回憶說:“一個警察下車後先和保全隊長說了幾句方言,然後過來謾罵著說,‘對你們這些犯罪嫌疑人就不能態度好’,一邊罵,一邊就把我摁到地上要用手銬銬,我老婆看見警察銬我,就過來拉,一名胖警察就用手抓住她的頭髮往地下拉,當時場面很混亂,我是第一個被警察銬住塞進車的,他們讓我半躺著頭朝下,也不知道外面發生了什麼。”
爸爸被摁到地上銬起來時,王奎林已經從保全室跑了出來,他看見媽媽正被一名胖警察抓住頭髮往地上摁。“我媽媽一邊掙脫,一邊抓住警察的衣服。對方就罵著說‘還敢打警察’?就把我媽狠狠地摁到地上,我媽抱住他一條腿,他就一隻手抓住我媽頭髮,一隻手擰我媽的脖子,把我媽擰躺倒在地,我媽就不再動彈了,隨後他用一隻腳踩住我媽的頭髮,然後開始打電話,我這時已經和另外兩名工友先後被推到了警車上,我們三個坐後排,我爸半躺在中間坐和前排坐之間,我從視窗往外看到我媽躺地上不動了。”王奎林回憶說,自己當時還撥打了“110”。“我說‘警察打人了,你們管不管?’,可還沒等110回復,車內一名警察過來打我一耳光,叫我‘老實點,到所里再收拾你’,我趕緊把手機裝起來。”
【證據】整個衝突過程被手機拍下
王奎林的說法得到了一份視頻錄像的印證,這份視頻是和他一起買手機的孟林拍的。他先是用新買的手機拍,但很快被警察發現,並與另外幾名工友一樣,被警察搶走了手機,他就用以前的舊手機斷斷續續地拍。
“他一邊罵一邊把我嬸往地上摁,然後蹲那兒用膝蓋頂住我嬸肚子,一隻手抓住我嬸頭髮,一隻手往一邊擰我嬸的脖子,後來我看我嬸躺地上不動了,警察就用一隻腳踩住我嬸的頭髮,我嬸一直躺地上不動,他踩一會還換了只腳繼續踩,持續了二十多分鐘,又過來一輛車下來幾個警察才把我嬸抬起來扔到警車上,當時我嬸不動了,腳在外面,他們就又朝里推了推,推進去之後開著車走了。我一邊拍視頻一邊躲著警察,他們不斷追著我要手機,我跑得快,螢幕都撞樹上撞碎了。”孟林昨天下午對大河報記者說。
【死訊】周秀雲直挺挺被人抬著走了
龍城派出所離工地不遠,十幾分鐘後,警車開進派出所院內,周秀雲第一個被兩個人抬著扔在地上,一名警察還朝她踢了一腳說:“裝死裝哩還挺像哩。”
王有志緊隨其後被拉下警車,他跑過去想看看周秀雲的情況,可警察不讓,直接把他拉進一個房間,緊接著進來十幾個人,“有的穿警服,有的沒穿,他們有的用鞋底子朝我臉上嘴上打,有的用手朝我身上亂打,也不知道打了多長時間,打得我眼裡冒血,他們才把我手銬解開,讓我自己去洗”,王有志昨日指著自己的臉對大河報記者說:“你看我這臉,現在還腫著,我拍了片子,肋骨打斷了四根。”
接著被拉下警車的王奎林先是被拉進廁所內脫掉鞋子,抽掉皮帶,“十來個人輪流把我打倒在地亂打,我抱住頭,也不知道打了多長時間,後來把我關進一個小屋裡,我聽見我爸拍著門喊我‘出大事兒了,你媽不中了’”。
當晚7時43分,王有志隔著玻璃門看到兩個人抬走了直挺挺的周秀雲,“這是我見她的最後一面”。
第二天凌晨4時許,王有志和王奎林被帶到派出所附近的一個小賓館內並被告知:“周秀雲死了。”
當天早上天色微亮,王有志和兒子王奎林被警方帶著趕到武警醫院太平間,看到了赤條條躺在冰櫃內的周秀云:“她上半身全是紫青,眼還睜著。”王有志說。
昨日上午,一個太原市檢察院的檢察官與兩個太原市小店區檢察院的檢察官來到醫院病房稱,已立案調查此事,涉事警察已被控制。
昨日下午5點左右,包工頭也過來協商工資事宜,稱將儘快結清。
官方處理
涉案民警被捕
記者12月30日從山西省太原市相關部門了解到,針對該市小店區發生的“12·13”案件,12月30日凌晨,太原市檢察院已對涉案民警王某以涉嫌濫用職權罪批准逮捕。目前,案件偵查工作仍在依法進行中。
據太原公安部門此前通報,12月13日,太原市公安局小店分局龍城派出所民警在處置“龍瑞苑”工地糾紛警情期間,發生一起非正常死亡案件。
太原市小店區檢察院圍繞周某死亡和王某控告公安民警在派出所毆打致其肋骨骨折問題,先後詢問了派出所民警、民工、“龍瑞苑”工地保全等相關人員22人,調取了醫療部門救治記錄資料,調取和分析了執法記錄儀、“龍瑞苑”工程項目部監控視頻資料,組織了辨認,並走訪了附近民眾,已獲取部分違法犯罪證據。據此,市檢察院對涉案民警王某以涉嫌濫用職權罪批准逮捕。
太原市公安局紀檢監察、督察部門在案發後及時啟動了調查機制,對涉案人員和違反公安機關紀律的民警停止執行職務或禁閉,對涉嫌犯罪的將移交檢察機關查處。
特偵組介紹,根據法律規定,屍體解剖檢驗是查明死者周某死亡原因的必經程式。為了保證公開公正,特偵組按照家屬意願,為其提供了幾家異地權威司法鑑定機構供選擇,也同意由家屬選擇其他合法機構進行鑑定,目前正積極與死者家屬溝通,爭取其儘快同意進行屍體解剖檢驗,以便早日查明真相,給死者以告慰、給罪犯以嚴懲、給社會以公正。
警方道歉
2015年1月2日晚,山西省太原市政府召開“12·13”案件新聞發布會,太原市公安局長汪凡代表太原市公安局對死者表示沉痛哀悼,向受害人家屬和社會誠摯道歉。
周秀雲死因查明 民警涉故意傷害
1月29日,受太原市人民檢察院委託的湖北同濟法醫學司法鑑定中心出具了《法醫學鑑定意見書》,根據對“12·13”案件死者周秀雲的屍體檢驗及法醫病理學檢查結果,結合現有案情資料、病歷資料、毒物化驗結果綜合分析,認為周秀雲系“因鈍性暴力致閉合性頸部損傷(頸椎骨折、頸椎間盤斷裂、頸髓挫傷)而死於急性呼吸循環功能衰竭”。據此,太原市小店區人民檢察院對涉案民警王文軍以涉嫌故意傷害罪(致死)繼續偵查。
控告書
核心提示丨昨天上午,死者周秀雲的家人與三名公益律師簽訂委託書,下午,律師與幾名被打討薪農民工趕往山西省檢察院提交“控告書”,控告的人員多達32人。此前,周秀雲的屍檢工作也已結束,結果預計本月月底前出來。
動態1
屍檢結束,家屬全程見證
1月5日下午,在太原武警醫院太平間的冰櫃內躺了20多天的周秀雲被抬出醫院,在太原另外一家醫院的解剖室外,周秀雲的丈夫及兒女被擋在門外。
據悉,受太原市人民檢察院委託,湖北同濟法醫學司法鑑定中心劉良教授一行八人鑑定團隊,負責對周秀雲非正常死亡原因及王有志損傷程度進行檢驗。太原市人民檢察院依法通知死者家屬到場見證,並對屍體檢驗過程進行了全程同步錄音錄像。考慮到該案的影響重大,檢察機關在依法委託鑑定單位和鑑定人過程中,徵得了當事人的同意。家屬最終從多家鑑定機構中選中了湖北同濟法醫學司法鑑定中心。
在解剖現場的死者的外甥晉心鋒在接受大河報記者採訪時說,“我進去全程見證了屍檢,當天下午2點多開始解凍進行屍檢,但由於屍體冰凍時間太長,解剖進行到3點多的時候,中斷了一個多小時,直到當晚的7點多才解剖完。”
動態2
公益律師團提交刑事控告書
河南討薪女農民工命喪太原後,大河報最早將此訊息見諸報端,並派記者第一時間趕往太原對此事追蹤報導,全國各地不少熱心律師通過大河報記者與受害者家人取得聯繫。昨天上午,周秀雲的家人與多名公益律師簽訂委託書,委託幾名律師組成律師團共同代理該案件。三名律師分別是:北京悟天律師事務所的程海,山東泉舜律師事務所的王道剛,北京市憶通律師事務所的李勁松。律師團抵達太原後進行多方調查取證。
昨天下午,幾名律師帶著王奎林、李康等多名在派出所被毆打的農民工趕往山西省檢察院,提交了一份名為“請為被警察打死的討薪女工周秀雲討回公道”的刑事控告書。昨天下午,山西省檢察院依法受理,在這份控告書上蓋上了公章。
控告書中涉及32人
在控告書中,大河報記者看到,被控告的人共有32人:被排在第一位的是王文軍,目前已被批捕的他原是太原市公安局龍城派出所警察,現以濫用職權罪被羈押。
第二個被控告的是郭鐵偉,原太原市公安局龍城派出所警察,被羈押的罪名同樣是濫用職權。
大河報記者在控告書中看到的人員共有32人,“還在蒐集另外2人的證據。”律師說。
要求依法追究32名人員故意殺人罪(間接故意)、故意傷害罪、非法拘禁罪等刑事責任。
○認為兩名民警涉嫌故意殺人
王文軍
控告書中稱,現有證據足以認定,被控告人王文軍,在2014年12月13日17時許把周秀雲毆打倒地,當時旁人無法實施救助,周秀雲隨時死亡的後果常人可以預見。
王文軍一直踩著周秀雲頭髮,周秀雲被急救中心確診18時27分死亡之前一直拒絕施救,放任其死亡結果的發生。
其行為與周秀雲死亡有因果關係,由故意傷害轉化為故意殺人,構成故意殺人罪。他對周秀雲死亡起到主要作用,是主犯。
郭鐵偉
控告書中稱,郭鐵偉參與了王文軍對周秀雲的毆打,對周秀雲共同負有及時施救義務,因未施救,放任她死亡結果的發生,對周秀雲死亡有法律上的因果關係,也涉嫌共同故意殺人罪。因負次要責任,系從犯。
法律依據
應當按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追究兩人故意殺人罪刑事責任。(律師認為,根據以上證據和事實,屍檢可能會更精確地確定周秀雲死亡的直接原因和時間,不影響本罪立案。)
○認為多名警察涉嫌故意傷害、非法拘禁
包括所長在內的多名警察
控告書中稱,郭鐵偉在派出所內用腳踹斷王友志6根肋骨,達到追究故意傷害罪的傷情立案標準,是主犯,王文軍協助屬從犯。
法律依據
應當按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的規定追究故意傷害罪刑事責任;情節惡劣,依法應當從重處罰。
控告書中稱,民工討要工資,警察在明知他們沒有違法犯罪事實的情況下,王文軍、郭鐵偉、所長張某(負有領導責任),以及龍城派
出所的其他多名警察,仍然對四名被害人非法限制人身自由達11小時,並有背銬、毆打等情節。
法律依據
都應當按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條的規定追究非法拘禁罪。以上人員均為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應當從重處罰。
刑事控告書3方面訴求
要求依法追究太原市檢察院檢察長、太原市小店區檢察院檢察長玩忽職守責任。
兩名當地檢察長
控告書中稱,從2014年12月13日周秀雲死亡到12月26日立案,其間13天。小店區檢察院、太原市檢察院已在12月13日接到小店公安分局報案、14日接到周秀雲家屬報案,取得了錄像、證人證詞、視頻截圖等,12月16日得知王友志被武警醫院診斷為被打斷三根肋骨(後證實為6根),按常理至遲應在12月20前立案,但未立案。直到12月26日網路第一次大規模傳播周秀雲被踩頭髮和拽頭髮的視頻後,才於當日匆匆立案,且是按與涉嫌犯罪事實相去甚遠的濫用職權罪立案。
法律依據
以上不依法履責行為,造成惡劣社會影響,屬於嚴重的玩忽職守。小店區檢察院檢察長王宏亮、太原市檢察院檢察長周茂玉對此負有主要責任,應當依法予以追究。
要求提請上級檢察院決定本案由河南省檢察機關管轄。
控告書中稱,本案涉及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四類犯罪,涉及人員多達32人,屬於重大犯罪案件。
為保證案件依法公正辦理,應當由檢察機關管轄。因太原市檢察院嚴重不履責,不能保證案件後續依法辦理,不應當再由其繼續管轄本案。太原市檢察院檢察長周茂玉從1991年起在山西省檢察院任職,位至反貪局局長、黨組成員,2012年經山西省檢察院檢察長提請省人大常委會批准任太原市檢察院檢察長。
由於擔心由山西省檢察院管轄本案也難以做到公正辦案。控告人請求山西省檢察院依法提請上級檢察院指定被害人的戶籍所在地河南省的檢察機關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