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勤縣農業農村局

民勤縣農業農村局

民勤縣農業農村局是民勤縣機構改革組建的新部門,為民勤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組建縣農業農村局。將縣農牧局(縣畜牧獸醫局)、縣委農村工作辦公室的職責,以及縣發展和改革局的農業投資項目、縣財政局和縣農業綜合開發辦公室的農業綜合開發項目、縣國土資源局的農田整治項目、縣水務局的農田水利建設項目等管理職責整合,組建縣農業農村局,作為縣政府工作部門。縣農業農村局加掛縣扶貧開發辦公室牌子。

將縣農牧局(縣畜牧獸醫局)的漁船檢驗和監督管理職責劃入縣交通運輸局。

不再保留縣委農村工作辦公室、縣農牧局(縣畜牧獸醫局)、縣農業綜合開發辦公室。

2021年5月,被甘肅省委、省政府表彰為“甘肅省脫貧攻堅先進集體”。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民勤縣農業農村局
  • 辦公地址:民勤縣三雷鎮收成路25號
  • 所屬地區:甘肅省民勤縣
  • 所屬單位:民勤縣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下屬機構,所獲榮譽,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的農業農村、扶貧開發方針政策及國家有關“三農”、扶貧開發工作的法律法規。統籌研究和組織實施“三農”、扶貧開發工作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重大政策。指導農業綜合執法。參與涉農的財稅、價格、收儲、金融保險、進出口等政策制定。
(二)承擔縣脫貧攻堅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組織統籌協調脫貧攻堅和督促落實扶貧開發有關政策。負責貧困人口統計、信息管理工作,開展扶貧工作和貧困人口動態研究、建檔立卡、統計監測和信息維護管理。負責建立健全扶貧工作目標管理責任考核評價機制,負責全縣貧困退出的組織協調、驗收核查工作。負責扶貧開發項目的審查備案和上報審批。會同財政部門按計畫下達財政扶貧資金,並對資金使用和項目進展情況跟蹤監督、檢查。
(三)統籌推動發展全縣農村社會事業、農村公共服務、農村文化、農村基礎設施和鄉村治理。牽頭組織改善農村人居環境。制定農村精神文明和優秀農耕文化建設。做好農業行業安全生產工作。
(四)提出深化全縣農村經濟體制改革和鞏固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政策建議。負責農民承包地、農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關工作。負責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指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發展和集體資產管理工作。指導農民合作經濟組織、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建設與發展。
(五)指導全縣鄉村特色產業、農產品加工業、休閒農業發展工作。提出大宗農產品流通的建議,培育、保護農業品牌。發布農業農村經濟信息,監測分析農業農村經濟運行。承擔農業統計和農村信息化有關工作。
(六)負責協調產業、就業、交通、生態等行業扶貧工作,組織指導光伏扶貧、勞動力轉移培訓、雨露計畫(兩後生)培訓工作。組織協調社會各界扶貧工作,負責東西部扶貧協作和省、市單位定點扶貧等工作。負責外資扶貧項目引進、規劃編制和項目實施管理工作。負責全縣脫貧攻堅幫扶工作的統籌協調、指導服務和督查考核,指導全縣駐村幫扶工作隊的督查、考核、培訓等工作。
(七)負責全縣種植業、畜牧業、飼料飼草業、畜禽屠宰行業、獸藥和獸醫器械行業、漁業、農業機械化等農業各產業的監督管理。組織構建現代農業產業體系、生產體系、經營體系。指導糧食等農產品生產。指導畜牧業結構調整,指導畜禽良種推廣利用、標準化生產、規模飼養、畜禽養殖場備案管理、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畜牧設施裝備現代化。指導飼草良種體系建設、飼草生產加工流通、草牧業轉型升級和農牧交錯帶產業結構調整。指導農業標準化生產。負責漁政監督管理工作。
(八)負責全縣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組織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追溯、風險評估。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農產品質量安全地方標準。指導農業檢驗檢測體系建設。
(九)負責獸醫醫政、獸藥藥政監督管理。負責獸醫相關人員、中獸醫和動物診療機構管理。負責獸藥及獸醫器械、飼料及飼料添加劑、生鮮乳生產收購運輸環節、畜禽屠宰環節質量安全的監督管理。
(十)負責動物疫病防治和疫情管理工作。組織動物疫病控制監測和風險評估,組織實施動物疫情撲滅計畫。負責動物防疫應急管理。
(十一)負責動物衛生監督管理。組織全縣動物及動物產品檢疫檢驗、動物防疫條件審查、動物標識及動物產品可追溯管理。負責動物病原微生物和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獸用生物製品監督管理和獸醫實驗室管理。
(十二)組織實施畜牧獸醫標準化工作。監督實施畜牧業、飼料飼草業、畜禽屠宰行業、動物衛生、獸藥和獸醫器械等國家有關標準和規範。
(十三)組織全縣農業資源區劃工作。指導農用地、漁業水域以及農業生物物種資源的保護與管理,負責水生野生動植物保護、耕地及永久基本農田質量保護工作。指導農產品產地環境管理和農業清潔生產。指導設施農業、生態循環農業、節水農業發展以及農村可再生能源綜合開發利用、農業生物質產業發展。管理全縣外來物種。
(十四)負責有關農業生產資料和農業投入品的監督管理。組織、協調農業生產資料市場體系建設,監督實施有關農業生產資料地方標準。
(十五)負責農業防災減災、農作物重大病蟲害防治工作。指導植物防疫檢疫體系建設,組織、監督縣內植物防疫檢疫工作,依規監測、發布並組織撲滅疫情。指導農牧業緊急救災和災後生產恢復工作。
(十六)負責全縣農業投資管理。提出農業投融資體制機制改革建議。編制縣級投資安排的農業投資項目建設規劃,提出農業投資規模和方向、扶持農業農村發展財政項目的建議,按規定許可權審批農業投資項目,負責農業投資項目資金安排和跟蹤監督管理。
(十七)推動全縣農業科技體制改革和農業科技創新體系建設。指導農業產業技術體系和農技推廣、畜牧獸醫體系建設,組織開展農業領域的高新技術和套用技術研究、科技成果轉化和技術推廣。負責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督管理和農業植物新品種保護。
(十八)指導全縣農業農村人才工作。擬訂農業農村人才隊伍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農業教育和農業職業技能開發,指導新型職業農民培育、農業科技人才培養和農村實用人才培訓工作。
(十九)組織開展農業對外合作工作。組織開展農業貿易促進和對外交流合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農業國際合作項目。
(二十)完成縣委、縣政府、縣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和上級業務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十一)職能轉變。縣農業農村局應加強、最佳化、統籌全縣農業農村方面的能力建設。
1.統籌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深化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提升農業發展質量,紮實推進農村人居環境整治和美麗鄉村建設,推動農業全面升級、農村全面進步、農民全面發展,加快實現農業農村現代化。
2.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和相關農業生產資料、農業投入品的監督管理,堅持最嚴謹的標準、最嚴格的監管、最嚴厲的處罰、最嚴肅的問責,嚴防、嚴管、嚴控質量安全風險,讓人民民眾吃得放心、安心。
3.深入推進簡政放權。進一步最佳化行業行政審批流程,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加強對行業內交叉重複以及性質相同、用途相近的農業投資項目的統籌整合,最大限度縮小項目審批範圍,進一步下放審批許可權,切實提升支農政策效果和資金使用效益。
(二十二)有關職責分工。
1.與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有關職責分工。(1)縣農業農村局負責食用農產品從種植養殖環節到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前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食用農產品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後,由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監督管理。(2)縣農業農村局負責植物疫病防控監督管理,動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環節、生鮮乳生產收購環節質量安全監督管理。(3)兩部門要建立食品安全產地準出、市場準入和追溯機制,加強協調配合和工作銜接,形成監管合力。
2.與市生態環境局民勤分局有關職責分工。(1)市生態環境局民勤分局負責畜禽養殖污染防治的統一監督管理。(2)縣農業農村局負責畜禽養殖廢棄物綜合利用的指導服務和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的監督管理。(3)兩部門要相互銜接,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畜禽規模養殖環境保護監督管理工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提出扶持全縣農業農村發展的財政政策和項目建議。承擔信息、保密、機要、檔案文書、信訪維穩、黨務政務公開、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精神文明、意識形態、文稿起草、督察督辦、車輛調度以及新時代文明實踐中心建設等工作。組織提出相關投資和財政預算項目安排建議並監督實施。組織編制全縣農業農村基本建設項目、財政項目投資計畫並組織實施。編報部門預算並組織執行。參與農村金融、農業保險的政策制定。承擔黨建工作研究謀劃、具體任務落實、發展黨員和黨員隊伍教育管理、黨費收繳管理、黨員組織關係轉接、基層黨建工作督查等工作職責。負責機關財務、國有資產、政府採購和所屬單位財務審計工作,指導、監督局屬單位財務、政府採購、國有資產管理工作。承擔農牧業突發事件應急綜合協調管理工作,牽頭協調農業農村系統和農業行業安全生產工作。
(二)政策法規股。提出全縣農業農村改革發展相關重大政策建議。承擔農業行政執法監督、行政應訴等工作。指導農業普法工作和農業行政執法體系建設。集中統一行使法律法規規章賦予縣級農業農村部門的行政處罰及與行政處罰相關的行政檢查、行政強制職能,負責重大案件查處和跨區域執法的組織協調工作。承擔種子苗木監管工作。承辦局機關信訪維穩日常工作。承擔行政審批綜合辦公有關工作。
(三)科教經外股。承擔推動全縣農業科技體制改革及農業科技創新、產業技術、基層農技推廣等相關係統建設和科研、技術引進、成果轉化、技術推廣等工作。承擔農業涉外事務,組織指導全縣農業對外交流與合作、“農業走出去”工作,指導開展農村創業創新工作。擬訂農業外資利用規劃,爭取農業外資項目並組織實施。監督管理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指導農業教育、職業農民培育、農村實用技術培訓、農業行業學會工作。指導農業標準化相關工作。
(四)扶貧開發股。按照省、市關於扶貧開發的各項方針、政策,提出相應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擬訂全縣脫貧攻堅幫扶、扶貧開發、勞務移民、小康建設等方面的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全縣脫貧攻堅幫扶工作的統籌協調、指導服務和督查考核。對全縣脫貧攻堅幫扶和駐村幫扶工作開展及落實情況進行調研、督導、考核等。負責扶貧開發和勞務移民項目的評估論證、篩選申報、組織實施、監督檢查和考核驗收工作以及項目資金的計畫下達、追蹤管理和效益監測工作。負責全縣貧困人口及扶貧工作的統計、監測、培訓和信息管理等工作。負責省、市在民幫扶單位聯繫鎮、村的協調管理及駐村幫扶工作隊長的選派調整工作。完成省、市扶貧部門所需的各項統計報表、文字資料、項目資料等工作。
(五)種植髮展股。擬訂全縣種植業發展政策、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起草農業機械化發展政策和規劃,組織實施農機作業規範和技術標準。負責全縣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有關工作。指導全縣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體系、檢驗監測體系、信用體系建設和全縣植物疫情疫病防治工作。指導種植業結構和布局調整及標準化規模化生產工作。指導農業機械化技術推廣套用和農機安全生產,組織對在用的特定種類農業機械產品進行調查。編制全縣農業農村經濟信息體系、農產品市場體系、農業農村信息化建設規劃等。組織實施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監測、追溯體系建設、風險評估和管理等相關工作。組織培育、保護和發展農產品品牌。組織實施農產品“三品一標”認證、小產區產品認定和監督管理工作。組織開展農產品和農業生產資料供求、價格風險和監測預警。承擔農業統計、種植業調查統計和農業農村信息化有關工作,發布全縣農業農村經濟信息和農情信息,指導農業信息服務。組織實施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農情調度和信息發布工作。組織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宣傳培訓。承擔發展節水農業相關工作。承擔肥料有關監督管理以及農藥生產、經營和質量監督管理,指導農業科學合理使用和農機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工作。指導耕地質量管理、設施農業、旱作節水農業與農作物病蟲害預測預報及防治工作。負責農機維修行業管理,組織實施農機報廢更新工作。指導農機行業安全教育培訓,負責農機培訓機構的監督管理。組織實施農作物種質資源遺傳資源保護和管理。負責種植業項目實施監管和農業植物新品種保護工作。負責開展農業防災減災及災後生產恢復工作。監督管理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指導農用地、農業生物物種資源及農產品產地環境保護和管理工作。指導農村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節能減排、農業清潔生產。承擔外來物種管理相關工作和農產品質量安全示範縣創建具體工作。開展漁政監督管理,指導漁業安全生產。
(六)畜牧發展股。負責全縣畜牧獸醫業、獸藥和獸醫器械的發展政策、規劃、計畫制定和組織實施。負責全縣畜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有關工作。指導全縣畜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體系、檢驗監測體系、信用體系建設和全縣動物疫情疫病防治工作,負責重大動物疫病、重點人畜共患病、外來動物疫病和新發動物疫病防治管理。組織實施動物標識及畜產品質量安全標準、監測、追溯體系建設、風險評估和管理等相關工作。負責畜牧獸醫產業項目的論證篩選和申報、實施工作。指導全縣動物疫病防治工作。指導畜牧業結構和布局調整、畜禽養殖場備案管理和奶源基地標準化規模化建設、生產工作。組織開展畜禽屠宰檢驗檢疫及屠宰企業獸醫衛生風險評估工作,承擔動物疫病區域化管理和淨化工作,監督指導畜禽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和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監督管理。組織培育、保護和發展畜禽產品品牌。負責動物疫情信息管理和畜禽屠宰行業運行情況調度,組織疫情風險分析研判,發布畜情信息。組織實施畜產品質量安全監測和信息發布工作。組織開展畜產品質量安全宣傳培訓和疫情應急處置工作。組織指導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處置。監督指導全縣動物及動物產品檢疫檢驗、動物防疫條件審查。負責動物診療活動、獸醫從業人員和中獸醫管理,監督實施國家相關標準規範。負責獸藥和獸醫器械生產、經營和使用的監督管理。監督管理種畜禽生產經營和質量安全,組織實施畜禽遺傳資源保護與開發利用,負責動物病原微生物和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獸用生物製品監督管理和獸醫實驗室管理。負責生鮮乳生產、收購、運輸環節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負責飼料和畜禽飼養、收購、販運環節“瘦肉精”等違禁物監管。組織實施牧草種質資源保護與管理、飼草良種體系建設、“糧改飼”等種養業結構調整、農作物秸稈等飼料資源調查與飼料化開發利用等工作。
(七)農村合作經濟指導股(農田建設股)。指導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轉、糾紛仲裁管理和宅基地合理布局、用地標準、違法用地查處,指導閒置宅基地和閒置農房利用。負責農業綜合開發、農田整治、農田水利建設等工作。貫徹實施耕地保護政策,承擔耕地及永久基本農田質量保護相關工作,組織農業資源區劃和功能區劃定工作,指導農業區域協調發展。承擔農村土地承包改革和管理、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工作。指導、監督減輕農民負擔和村民“一事一議”籌資籌勞管理工作,指導農村集體資產和財務管理。制定發展農村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多種形式適度規模經營。負責農村村級公益設施共管共享,公益性崗位管理協調和管護機制建設。負責全縣深化農村綜合改革、專項改革等方面的政策研究、規劃意見制定等工作。承擔農村“三變”改革有關工作。
(八)鄉村建設股。承擔縣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負責提出全縣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和全縣鄉村建設相關政策建議。起草促進全縣鄉村特色產業、農產品加工業、休閒農業的政策措施。指導開展全縣鄉村建設、農村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和基礎設施建設。牽頭組織改善農村人居環境,統籌制定村莊整治、村容村貌提升等工作。協調推動農村改廁、農村社會事業發展。指導全縣農村精神文明和優秀農耕文化建設。組織協調全縣鄉村產業發展。提出農業產業化經營發展的政策建議。

人員編制

縣農業農村局機關行政編制14名,保留事業編制3名,工勤編制1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2名,縣扶貧開發辦公室主任由局領導兼任。

下屬機構

縣農業農村局下設正科級事業單位11個,分別是:縣農業技術推廣中心、縣畜牧獸醫工作站、縣農村經濟經營指導站、中央廣播電視學校民勤分校、縣畜禽良種繁育研究中心、縣農機化技術學校、縣扶貧幫扶工作中心、縣小康建設辦公室、縣農業機械發展服務中心、縣種業中心、縣養蜂技術服務站(自收自支單位);下設股級單位1個,為縣農村能源技術服務中心。
縣農業農村局派出機構18個,為18個鎮畜牧獸醫站。

所獲榮譽

2021年5月,被甘肅省委、省政府表彰為“甘肅省脫貧攻堅先進集體”。

現任領導

副局長:張輝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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