慶陽市西峰區農業農村局

慶陽市西峰區農業農村局

慶陽市西峰區農業農村局是慶陽市西峰區機構改革新組建的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慶陽市西峰區農業農村局
  • 所屬地區:慶陽市西峰區
  • 所屬機構:慶陽市西峰區政府
  • 現任領導:祁崇東(局長)
主要職責,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統籌研究和組織實施全區“三農”工作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重大政策。
(二)統籌推動發展農村社會事業、農村公共服務、農村文化、農村基礎設施和鄉村治理。牽頭組織改善農村人居環境。指導農村精神文明和優秀農耕文化建設。指導農業行業安全生產工作。
(三)貫徹落實國家關於深化農村經濟體制改革和鞏固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政策。負責農民承包地、農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關工作。負責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指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發展和集體資產管理工作。指導農民合作經濟組織、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建設與發展。
(四)指導鄉村特色產業、農產品加工業、休閒農業發展工作。提出促進大宗農產品流通的建議,培育、保護農業品牌。發布農業農村經濟信息,監測分析農業農村經濟運行。承擔農業統計和農業農村信息化有關工作。
(五)負責種植業、畜牧業、漁業、農業機械化等農業各
產業的監督管理。指導糧食等農產品生產。組織構建現代農業產業體系、生產體系、經營體系,指導農業標準化生產。
(六)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組織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追溯、風險評估。提出技術性貿易措施建議。參與制定農產品質量安全地方標準並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指導農業檢驗檢測體系建設。
(七)組織農業資源區劃工作。指導農用地、漁業水域以及農業生物物種資源的保護與管理,負責水生野生動植物保護、耕地及永久基本農田質量保護工作。指導農產品產地環境管理和農業清潔生產,指導設施農業、生態循環農業、節本農業發展以及農村可再生能源綜合開發利用、農業生物質產業發展。牽頭管理外來物種。
(八)負責有關農業生產資料和農業投入品的監督管理。組織農業生產資料市場體系建設,監督實施有關農業生產資料國家標準。貫徹落實獸藥質量、獸藥殘留限量和殘留檢測方法等國家標準。組織獸醫醫政、獸藥藥政藥檢工作,負責執業獸醫和畜禽屠宰行業管理。
(九)負責農業防災減災、農作物重大病蟲害防治工作。
指導動植物防疫檢疫體系建設,組織、監督區內動植物防疫檢疫工作。
(十)負責農業投資管理。提出農業投融資體制機制改革建議。編制中央、省、市投資安排的農業投資項目建設規劃,提出農業投資規模和方向、扶持農業農村發展財政項目的建議,按區政府規定許可權審批農業投資項目,負責農業投資項目資金安排和監督管理。負責農業綜合開發項目、農田整治項目、農田水利項目的管理。
(十一)推動農業科技體制改革和農業科技創新體系建設。指導農業產業技術體系和農技推廣體系建設,組織開展農業領域的高新技術和套用技術研究、科技成果轉化和技術推廣。負責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督管理和農業植物新品種保護。
(十二)指導農業農村人才工作。擬訂農業農村人才隊伍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農業教育和農業職業技能開發,指導新型職業農民培育、農業科技人才培養和農村實用人才培訓工作。
(十三)牽頭開展農業對外合作工作。承辦政府間農業涉外
事務,組織開展農業貿易促進和有關國際交流合作,具體執行
有關農業援外項目的落實。
(十四)完成區委、區政府和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五)職能轉變。
1.統籌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深化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提升農業發展質量,紮實推進美麗鄉村建設,推動農業全面升級、農村全面進步、農民全面發展,加快實現農業農村現代化。
2.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和相關農業生產資料、農業投入品的監督管理,堅持最嚴謹的標準、最嚴格的監管、最嚴厲的處罰、最嚴肅的問責,嚴防、嚴管、嚴控質量安全風險,讓人民民眾吃得放心、安心。
3.深入推進簡政放權,加強對行業內交叉重複以及性質相同、用途相近的農業投資項目的統籌整合,最大限度縮小項目審批範圍,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切實提升國家支農政策效果和資金使用效益。
(十六)有關職責分工。
與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有關職責分工。區農業農村局負責食用農產品、動物農產品從種植養殖環節到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前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食用農產品、動物農產品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後,由區市場監管局監督管理。區農業農村局負責植物疫病防控監督管理,動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環節、生鮮乳生產收購環節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兩部門要建立食品、動物產品安全產地準出、市場準入和追溯機制,加強協調配合和工作銜接,形成監管合力。
(一)辦公室。承擔黨群、紀檢監察、機構編制、人事、文電、會務、機要、檔案、保密、信訪、政務公開、安全生產、綜治、維穩、禁毒、統計等工作;協調機關脫貧攻堅幫扶工作。
(二)社會事務股。牽頭組織改善農村人居環境,統籌指導村莊整治、村容村貌提升。協調推動農村社會事業發展、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基礎設施建設和農村公益設施共管共享;指導農村精神文明和優秀農耕文化建設。
(三)計畫規劃股。提出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政策建議。起草農業農村經濟發展戰略規劃。組織農業資源區劃工作。負責項目的統計協調等工作;承擔農業綜合開發項目、農田整治項目、農田水利建設項目管理工作。負責固定資產投資、項目
線上審批、農業設施用地審批備案事項。
(四)種植業股。承擔種植業規劃制定、布局調整、標準化生產等工作。承擔發展節水農業和抗災救災相關工作。指導化肥農藥科學合理使用。指導植物檢疫、農作物重大病蟲害防治有關工作。指導農村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節能減排、農業清潔生產和生態循環農業建設。承擔種植業產業培育、種植業項目的監督管理。銜接種植業保險工作並負責全區農業保險的統計工作。承擔耕地質量管理相關工作。參與開展永久基本農田保護。指導農業機械化發展政策和規劃、農機作業規範和技術標準的制定和落實。指導農業機械化技術推廣套用,組織農機安全監理。指導農機作業安全。
(五)畜牧業股。起草畜牧業、漁業、飼料業、畜禽屠宰行業、獸醫事業發展意見和規劃。承擔畜牧業、漁業產業培育、項目監督管理。銜接畜牧業農業保險工作。監督管理畜禽屠宰、飼料及其添加劑、生鮮乳生產收購環節質量安全。指導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指導動物防疫檢疫工作。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漁業資源,指導水產健康養殖和水產品加工流通,組織水生動植物病害防控。指導漁業安全生產。
(六)深化改革股。承擔農村改革、農民合作經濟組織和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等工作。負責農民承包地、農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關工作。負責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指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發展和集體資產管理工作。指導農民合作經濟組織、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建設與發展。銜接農業產業化、主導產業融資、產業扶貧工作。
(七)執法監管股(行政審批股)。承擔農業農村有關法律法規草案及部門規章的起草和執法監督工作。指導農業行政執法體系建設和農業綜合執法工作。指導農業行政複議、有關檔案合法性審查工作。組織行政應訴、普法宣傳工作。承擔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負責農業農村“放管服”工作及行政許可和審批服務事項的梳理、審核、監督落實;負責農業標準化、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質量振興有關工作。
(八)財務審計股。負責財政資金撥付、財務報賬、勞動工資及老幹部服務管理、惠農補貼發放及監督管理等工作。負責財務記賬、財政預決算及公示、國有資產管理等工作;指導、監督局屬單位開展財務審計、國有資產管理、政府採購管理等工作。

現任領導

局長:祁崇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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