慶陽市西峰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慶陽市西峰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慶陽市西峰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是慶陽市西峰區機構改革新組建的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慶陽市西峰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 所屬地區:慶陽市
  • 所屬部門:慶陽市人民政府
  • 現任領導:曹金平(局長)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辦公地址,

主要職責

(一)負責市場綜合監督管理。貫徹執行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組織實施質量強區戰略、食品安全戰略和標準化戰略,規範和維護市場秩序,營造誠實守信、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二)負責市場主體統一登記註冊。負責全區各類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體工商戶等市場主體的登記註冊工作;食品生產、流通和餐飲服務環節的行政許可;建立市場主體信息公示和共享機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關信息,加強信用監管,推動市場主體信息體系建設。
(三)負責監督管理市場秩序。依法監督管理市場交易、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的行為。依法查處價格收費違法違規、不正當競爭、違法直銷、傳銷、侵犯商標專利智慧財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行為。依法查處無照生產經營和相關無證生產經營行為。依法監督管理經紀人、經紀機構及經紀活動。依法實施契約行政監管。指導廣告業發展,監督管理廣告活動。指導消費者協會開展消費維權工作。
(四)負責質量監督管理工作。質量巨觀管理和產品(商品)質量監督檢查工作;組織產品(商品)質量預警、監測工作;依法組織協調或配合相關部門開展重大質量事故的調查處理。
(五)負責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開展有關消費維權工作,指導消費者諮詢、申訴、舉報受理、處理和網路體系建設等工作,保護經營者、消費者合法權益。
(六)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協調。貫徹食品安全重大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食品安全應急體系建設,組織重大食品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報制度。承擔區食品安全委員會日常工作。
(七)負責商標使用情況的監督管理工作。依法保護商標專用權和查處商標侵權及商標違法行為;負責馳名商標的推薦、保護工作;負責特殊標誌、官方標誌的保護。
(八)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建立覆蓋食品生產、流通、消費全過程的監督檢查制度和隱患排查治理機制並組織實施,防範區域性、系統性食品安全風險。推動建立食品生產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的機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體系。組織開展食品安全監督抽檢、風險監測、核查處置和風險預警、風險交流工作。組織實施特殊食品註冊、備案和監督管理。
(九)負責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保健品的監督管理和不良反應監測管理。監督實施國家藥品、醫療器械標準;負責放射性藥品、麻醉藥品、毒性藥品、精神藥品和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的監督管理。配合有關部門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組織實施藥品分類管理制度。
(十)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綜合管理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監督工作,監督檢查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和鍋爐環境保護標準的執行情況。
(十一)負責統一管理計量工作。推行法定計量單位和國家計量制度,管理計量器具及量值傳遞溯源和比對工作。規範、監督商品量和市場計量行為。
(十二)負責統一管理標準化工作。推進強制性國家標準的貫徹執行和執法監督工作。依法協調指導和監督地方標準、團體標準制定工作。
(十三)負責統一管理、監督和綜合協調認證認可工作。組織實施國家統一的認證認可和合格評定監督管理制度。
(十四)負責統一管理智慧財產權工作。組織實施全區智慧財產權戰略,負責智慧財產權保護、創造和運用,建立智慧財產權公共服務體系,統籌協調涉外智慧財產權事宜。
(十五)負責市場監管綜合執法工作。組織查處重大違法案件,規範市場監管行政執法行為。
(十六)完成區委、區政府和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七)職能轉變。
1.大力推進質量提升。加強全面質量管理和全區質量基礎設施體系建設,完善質量激勵制度,推進品牌建設。加快建立企業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強制報告制度及經營者首問和賠償先付制度,創新第三方質量評價,強化生產經營者主體責任,推廣先進的質量管理方法。全面實施企業產品與服務標準自我聲明公開和監督制度,培育發展技術先進的團體標準,提高全區地方標準整體水平,以標準化促進質量強區建設。
2.深入推進簡政放權。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改革企業名稱核准、市場主體退出等制度,深化“證照分離”改革,推動“照後減證”,壓縮企業開辦時間。進一步減少評比達標、認定獎勵、示範創建等活動,減少行政審批事項,促進最佳化營商環境。
3.嚴守安全底線。遵循“最嚴謹的標準、最嚴格的監管、最嚴厲的處罰、最嚴肅的問責”要求,依法加強食品安全、藥品、工業產品質量安全、特種設備安全監管,強化現場檢查,嚴懲違法違規行為,有效防範系統性風險,讓人民民眾買得放心、用得放心、吃得放心。
4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加快清理廢除妨礙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的各種規定和做法,加強反壟斷、反不正當競爭統一執法。強化依據標準監管,強化風險監管,全面推行“雙隨機、一公開”和“網際網路+監管”,加快推進監管信息共享,構建以信息公示為手段、以信用監管為核心的新型市場監管體系。
5.提高服務水平。加快整合消費者投訴、質量監督舉報、食品藥品投訴、智慧財產權投訴、價格舉報專線。推進市場主體準入到退出全過程便利化,主動服務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發展,運用大數據加強對市場主體服務,積極服務個體工商戶、私營企業和辦事民眾,促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
(十八)有關職責分工。
1.與慶陽市公安局西峰分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區市場監管局與慶陽市公安局西峰分局建立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工作銜接機制,區市場監管局發現違法行為涉嫌犯罪的,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及時移送公安機關,公安機關應當迅速進行審查,並依法作出立案或者不予立案的決定。公安機關依法提請區市場監管局作出檢驗、鑑定、認定等協助的,區市場監管局應當予以協助。
2.與區工信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區工信局負責鹽業行業管理,制定鹽業發展規劃和產業政策,制定和組織實施食鹽供應應急預案、落實食鹽儲備制度。區市場監管局承擔食鹽質量安全監管和食鹽專營行政管理職能,負責全區食鹽市場監督執法。
3.與區農業農村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區農業農村局負責食用農產品、動物農產品從種植養殖環節到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前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食用農產品、動物農產品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後,由區市場監管局監督管理。區農業農村局負責植物疫病防控監督管理,動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環節、生鮮乳生產收購環節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兩部門要建立食品、動物產品安全產地準出、市場準入和追溯機制,加強協調配合和工作銜接,形成監管合力。
4.與區衛生健康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區衛生健康局負責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工作,會同區市場監管局等部門制定、實施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畫。區衛生健康局對通過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或者接到舉報發現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隱患的,應當立即組織進行檢驗和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並及時向區市場監管局通報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結果,對於得出不安全結論的食品,區市場監管局應當立即採取措施。區市場監管局在監督管理工作中發現需要進行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的,應當及時向區衛生健康局提出建議。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起草綜合性政務材料和重要檔案、報告;承辦局機關黨務、政務、機要、檔案、會務、保密、人大議案、政協提案辦理和後勤保障等工作;承擔計畫生育、安全保衛,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群團組織工作。
(二)人事財務股。負責單位人事編制、勞動工資、技術職務評審及離退休人員管理工作;負責罰沒收入的入庫和財政罰沒票據的管理;承擔單位預決算、財務審計、國有資產、專項經費、基本建設和各類資金管理工作;負責全局報刊征訂工作。
(三)法規股。承擔全區市場監督管理有關規範性檔案的起草、修改、論證和備案審查;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和行政執法監督工作,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承擔行政處罰案件的審核、覆核和聽證工作;承擔或參與有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行政賠償工作;負責本單位行政權力事項的梳理匯總、審核上報等工作;建立和完善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工作銜接機制;負責指導、監督所屬單位的執法辦案工作;組織開展有關法治宣傳教育工作。
(四)綜合協調股。綜合協調區直相關部門、鄉鎮(街辦)開展社會綜合治理、環境保護、文明城市創建、安全生產、禁毒、統戰、信訪維穩等工作;負責綜合統計、幹部教育培訓、業務考核工作;承擔統籌協調食品全過程監管中的重大問題,推動健全食品安全跨部門協調聯動工作機制。負責食品安全應急預案的制定並開展演練;承擔區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
(五)非公有制經濟組織黨建辦公室。在區委組織部的統一領導下,承擔全區非公有制經濟組織黨建日常工作;負責制定非公有制經濟組織黨建工作規劃、年度工作計畫、主要責任目標及有關工作制度;指導轄區非公有制經濟組織黨組織開展黨建工作;審核非公有制經濟組織黨組織的建立和黨員的發展;匯總上報全區非公經濟組織黨建工作的相關情況。
(六)登記註冊股。負責個體私營經濟、企業登記註冊管理法律法規的實施;負責企業、個體工商戶和農民專業合作的登記註冊工作;負責組織企業、個體工商戶和農民專業合作社年度報告工作和信用體系建設;建立異常名錄和“黑名單”,承擔市場主體監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歸集共享、聯合懲戒的協調聯繫工作;承擔全區各類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登記管理信息庫的建設、維護和內資企業登記註冊信息的分析、公開工作;負責建立完善小微企業名錄管理和個體私營經濟的綜合治理工作。
(七)食品藥品許可股(行政審批股)。依法依規辦理食品、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監管行政許可、許可審批、備案事項,承擔行政審批事項的受理、審核、審批、回復、制證、發證、諮詢等工作,組織相關業務股室開展相關技術審評、現場查勘。依法依規辦理有關行政許可、許可審批、備案事項,承擔各類事項進駐區政府政務服務大廳後的受理、審核、審批等工作。
(八)消費者權益保護股(投訴舉報處理中心)。負責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律法規的實施;負責全區各類消費者投訴處理工作,組織指導消費維權工作;承擔12315等平台投訴、舉報的受理、分派、審核、上報等工作;承擔諮詢投訴舉報數據的匯總、分析、管理和使用工作;承擔消費者權益保護網路體系建設工作;指導消費者協會工作。
(九)市場規範管理股。承擔規範和維護各類市場經營秩序的工作;制定規範市場秩序的具體措施、辦法並組織實施;開展各類市場的綜合整治工作;承擔管理動產抵押物登記、經紀人、經紀機構、經紀活動和拍賣行為工作;組織實施契約行政監督管理,開展“守契約、重信用”活動;組織開展契約爭議行政調解工作;負責監督管理網路市場及其經營行為;組織開展“雙隨機、一公開”市場主體抽查工作;配合查處市場主體準入、生產、經營、交易中的有關違法行為。
(十)商標廣告監督管理股。負責商標廣告管理法律法規的實施;負責特殊標誌、官方標誌的管理和保護;承擔馳名商標、中國商標金獎、中國專利獎的篩選推薦工作;負責藥品、保健食品、醫療器械、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專利廣告審查工作;組織監測各類媒介廣告發布情況;配合查處虛假廣告等違法行為及開展商標、專利、原產地地理標誌執法工作。指導廣告審查機構和廣告行業組織的工作。
(十一)食品生產流通監督管理股。組織實施生產、流通環節食品安全專項檢查;部署食鹽、保健食品等特殊食品專項整治;擬訂食品安全監督抽檢計畫並組織實施,定期公布相關信息;負責食用農產品快速檢測能力建設,制定快速檢測計畫並指導監督實施;組織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及召回工作;負責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平台的維護和運行,指導監督推廣和套用;負責食鹽、酒類經營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十二)餐飲服務食品監督管理股。組織實施餐飲環節食品安全專項檢查;組織實施餐飲單位量化分級工作;指導重大活動、集體聚餐、傳統節會等餐飲服務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參與餐飲環節食品安全事故調查處理;督促網路食品第三方平台的登記管理工作;參與食品安全宣傳教育等工作。
(十三)藥品化妝品醫療器械及保健品監督管理股。承擔全區藥品、化妝品、醫療器械及保健品經營使用監督管理工作;監督實施藥品、化妝品生產、經營質量管理規範和醫療器械強制性認證、醫療器械質量管理規範;負責放射性藥品、麻醉藥品、毒性藥品、精神藥品、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監督管理工作;組織開展藥品不良反應、化妝品不良事件、醫療器械不良事件、保健品不良事件監測及召回處置工作;負責實施藥品電子監管追溯體系、誠信體系和信息化建設,收集、統計、分析電子監管信息,督促指導藥品生產經營企業實施電子監管工作;組織配合開展藥品、化妝品、醫療器械、保健品監督及評價性抽檢工作;監督指導鄉鎮街道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機構嚴格依法履行藥品、化妝品、醫療器械、保健品監督管理責任;協調指導全區中藥產業開發工作。
(十四)特種設備安全監察股。負責管理本轄區鍋爐、壓力容器(含氣瓶)、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遊樂設施、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等特種設備安全工作及作業人員資格審查工作;對特種設備的設計、製造、安裝、改造、維修(保養)、經營、使用(充裝)的安全監察;負責辦理轄區內特種設備使用登記;按規定許可權對特種設備事故進行調查分析和處理;監督檢查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的執行情況;組織制定特種設備安全應急預案的監督實施工作。
(十五)質量監督管理股。負責落實產品質量目標責任書和組織實施全區質量發展工作,推動落實全區質量提升行動;負責產品質量誠信體系建設及企業質量信用等級評價;管理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工作;負責產品質量監管工作;推動大中型企業落實首席質量官制度,組織實施名牌發展戰略和各項質量獎勵評審工作;查處無證生產行為,組織質量狀況及事故調查;指導防偽技術產品及防偽工作;監督產品質量認證標誌的使用;監管獲證檢測檢驗機構和強制性認證產品生產企業。
(十六)標準計量股。負責貫徹國家標準,組織採用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組織地方標準的制修訂工作,承辦企業標準備案,監督標準的實施;擬定轄區內標準化戰略規劃政策和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轄區計量監管工作;監督企業計量器具的生產、修理等經營活動;組織對產品生產企業及檢驗檢測機構計量能力認證;監督計量器具強制檢定、商品量值和市場計量行為,承辦計量仲裁,調解計量糾紛。
(十七)價格監督檢查和反不正當競爭股。負責全區商品價格、服務價格以及國家機關、事業性收費的監督檢查工作;協助做好反壟斷工作;做好全區公平競爭審查工作;配合查處價格收費違法違規行為和不正當競爭行為;承擔監督管理直銷企業、直銷員及其直銷活動和打擊傳銷工作。
(十八)智慧財產權保護股。擬訂和組織實施智慧財產權戰略和建設智慧財產權強區的政策措施;承擔智慧財產權保護體系建設相關工作;承擔全區智慧財產權爭議處理、維權援助和糾紛調處工作;實施智慧財產權創造運用的管理政策和制度;承辦統籌協調智慧財產權涉外事宜;擬定和實施智慧財產權中介服務體系發展與監管的政策措施;配合開展商標、專利、原產地地理標誌執法工作。
(十九)信息宣傳股。擬訂市場監督管理信息公布制度,承擔新聞宣傳、新聞發布管理工作;組織輿情監測、分析和協調處置工作;協調組織重大宣傳活動;承擔信息報送、網路平台維護、後台管理及網路安全管理等工作。

現任領導

局長:曹金平

辦公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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