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法律責任是民事主體對於自己因違反契約,不履行其他民事義務,或者侵害國家的、集體的財產,侵害他人的人身財產、人身權利所引起的法律後果,依法應當承擔的民事法律責任。是法律責任的一種,除具有法律的強制性和約束力等一般法律責任的共同特徵外。還有其獨特的特徵:(1)是一種因違反民事法律規範所承擔的法律責任。違反民事法律規範,是承擔民事法律責任的前提條件。如果當事人的行為(包括作為和不作為)不違反民事法律規範的規定,就不存在承擔民事法律責任的問題。應承擔民事法律責任的民事違法行為通常包括:侵權行為;違約行為;不履行其他民事義務的行為,如不履行撫養、扶養、贍養義務的行為,不返還不當得利的行為,無因管理不給付管理人必要費用的行為,接受遺贈而不履行遺囑所附義務的行為等。(2)是一種以財產為主要內容的法律責任。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民事法律責任
- 根據:民事責任發生的原因
- 學科:法律
- 含義:違反民事法律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