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審判指導與參考(總第40集)

民事審判指導與參考(總第40集)

《民事審判指導與參考(總第40集)》是2010年6月法律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民事審判第一庭、奚曉明。

基本介紹

  • 書名:民事審判指導與參考(總第40集)
  • 作者:民事審判第一庭、奚曉明
  •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10年6月
  • 頁數:219 頁
  • 定價:42 元
  • 開本:16 開
  • 裝幀:平裝
  • ISBN:9787511807830
內容簡介,圖書目錄,

內容簡介

【婚姻家庭專題】:“婚姻登記瑕疵”中的婚姻成立與不成立的認定,【物權專題】:留置權成直要件疑難問題研究,【指導性案例】:普通合夥企業中合伙人對內轉讓傘部財產份額的處理,【最高人民法院案件解析】:區分物權變動中的債權關係與物權關係,【域外法制考察】:西班牙反家暴法制考察,【民事審判信箱】:第三人實際履行契約情形下契約當事人的認定。

圖書目錄

【調解專題】
能動司法全力推動“大調解”體系建設努力開創矛盾糾紛治
理新局面——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
【婚姻家庭專題】
“婚姻登記瑕疵”中的婚姻成立與不成立的認定——王禮仁
【民事訴訟專題】
關於強化法官釋明彌補當事人訴訟能力不足的調研報告——
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民事釋明調研課題組
【侵權專題】
侵權賠償與保險賠償交錯下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糾紛案件的法律
適用——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廣州市蘿崗區人民法院聯合課題紐
【保險法專題】
新《保險法》代位求償權制度法律適用若干問題探討——王林清
【物權專題】
留置權成立要件疑難問題研究——仲偉珩
關於不動產財產權屬糾紛法律問題的調研報告——江蘇省淮安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一庭
【指導性案例】
普通合夥企業中合伙人對內轉讓全部財產份額的處理——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
債權人可以留置債務人合法占有的動產——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提出的相反證據不足以反駁對方證據的當事人應當承擔對其不利的訴訟結果——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
通過家庭承包方式取得耕地土地承包經營權,農戶成員死亡的,不發生土地承包經營權繼承——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
無效契約損失賠償範圍的界定——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
過水發電不屬於高度危險作業,對當事人因損害賠償問題產生的糾紛,人民法院應當作為一般侵權糾紛案件處理
【最高人民法院案件解析】
區分物權變動中的債權關係與物權關係——祁某與某銀行張掖市分行房地產轉讓契約糾紛再審案——徐瑞柏
財產的歸屬不因非物權人與第三人簽訂協定而改變——公主嶺市甲熱力有限公司與李某某等7人返還財產糾紛再審案——楊永清
當事人以契約內容存在重大誤解、顯失公平或受欺詐、脅迫或乘
人之危訂立請求撤銷的如何認定——廈門南中投資有限公司
與廈門市農村信用合作聯社、廈門市成達實業發展有限公司、廈門勝達房地產有限公司、廈門象嶼保稅區成達進出口貿易
有限公司、廈門和順達經貿有限公司、莊明耀、莊明燦、北京明
耀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及廈門凱必特投資有限公司借款擔保契約糾紛抗訴案——張雅芬
不安抗辯權的適用條件及其處理問題——甲市經濟貿易學校、甲市財經學校與北京乙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投資合作契約糾紛抗訴案——吳曉芳
股東派生訴訟與股東個人訴訟的區別——譚甲與黎乙、胡丙、黎丁、張戊、葉己及庚家居城有限公司侵權糾紛抗訴案——王毓瑩
【地方法院傳真】
重慶法院便民訴訟網路的構建與實踐——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民一庭
【域外法制考察】
西班牙反家暴法制考察——韓玫
【民事審判信箱】
第三人實際履行契約情形下契約當事人的認定
祖父母主張探望孫子女的訴訟請求能否得到法院支持
未簽訂勞動契約如何確定試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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