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再審制度理念與機制研究

民事再審制度理念與機制研究

《民事再審制度理念與機制研究》是2016年8月出版的圖書,作者是康萬福。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民事再審制度理念與機制研究
  • 作者:康萬福
  • 出版時間:2016-08
  • ISBN:978-7-5620-6919-5
書籍信息,內容簡介,圖書目錄,

書籍信息

民事再審制度理念與機制研究
ISBN:978-7-5620-6919-5
作者:康萬福 著
出版日期:2016-08
版次:1-1
開本:32
頁數:193
字數:135千字
裝訂:平裝
讀者對象:
圖書狀態:上架

內容簡介

民事再審制度不僅是我國民事訴訟法學界研究已久的問題,也是民事訴訟法完善及人民法院民事審判 改革的重點內容。因此,為增強再審制度的效果和公信力,有效地化解社會矛盾,需要加強對民事 再審理念的理論研究,正確把握民事再審訴訟的基本規律,在此基礎上努力架構科學的民事再審制度的機制。 本書主要包按二部分內容:第一部分,民事再審制度的基本理念;第二部分,根據民事再審制度的基本理念建立科學的民事再審機制。

圖書目錄

前言 001

第一章 民事再審制度的概述 001
第一節 民事再審制度的概念和表現 001
第二節 民事再審程式的特徵 003
一、民事再審程式是民事訴訟程式中的一種非正常程式 003
二、民事再審程式是一種訴訟法上的形成之訴 004
三、民事再審程式的發生是一種補救程式 004
四、民事再審程式不具有獨立審級 005
五、民事再審制度是對當事人合法權益的一項特殊救濟制度 005
第三節 民事再審程式的分類 005
一、我國立法對民事再審程式的分類 005
二、理論上對民事再審程式的分類 006
第四節 民事再審程式的功能 006
一、糾錯功能 007
二、救濟功能 008
三、監督與保障功能 009
第五節 民事再審制度與相關制度的關係 011
一、民事再審程式與審判監督程式 011
二、申請再審與申訴 016
三、再審之訴與抗訴 018
四、申請再審與再審之訴 020
五、再審與既判力 021

第二章 我國再審制度的淵源 024
第一節 我國民事再審制度的歷史發展 024
一、“乞鞫”制度 025
二、抗訴重審制度 026
三、直訴制度 027
四、御史監督制度 028
第二節 我國近代民事再審制度之改革 031

第三章 域外民事再審制度的比較考察 036
第一節 大陸法系民事再審制度考察 037
一、大陸法系啟動再審程式的主體 038
二、大陸法系的再審事由 040
三、大陸法系的再審期限 043
四、大陸法系的再審管轄 044
五、大陸法系的再審次數 045
第二節 英美法系的民事再審制度 045
第三節 域外民事再審制度之對比 047

第四章 我國民事再審制度的修訂和現狀 051
第一節 我國民事再審事由的變化 051
一、我國民事再審事由的分類 053
二、我國民事再審事由的特點 055
三、我國民事再審程式的主體 059
四、我國民事再審程式的規定 062

第五章 我國民事訴訟再審理論基礎缺陷 070
第一節 審判監督程式帶來的制度衝突 070
一、司法機關依職權提起再審違背訴審分離的原則 071
二、司法機關依職權啟動再審程式違背審判權的中立性 073
三、司法機關依職權提起再審程式違背處分原則 074
四、司法機關依職權啟動再審與生效判決效力發生衝突 077
五、司法機關依職權提起再審有損司法權威 080
六、司法機關依職權提起再審威脅社會秩序的穩定,損害民事訴訟效率 083
七、司法機關依職權提起再審影響程式的安定性 084
第二節 我國現行審判監督的途徑及存在的問題 087
一、監督與司法獨立審判 087
二、現行模式對法院監督的主體、方式、途徑 088
三、現行監督模式存在的主要問題 090

第六章 我國民事再審制度缺陷 095
第一節 我國民事再審制度的運行現狀 095
一、當事人的正當再審申請缺乏程式保障 095
二、人民法院依職權啟動再審有違司法中立和司法獨立原則 097
三、檢察院抗訴啟動再審缺乏限制性條件 099
四、再審沒有次數限制,嚴重威脅生效裁判穩定性 100
第二節 再審啟動主體的制度缺陷 102
一、法院提起再審存在的問題 103
二、檢察院作為再審啟動主體所存在的問題 105
三、當事人申請再審存在的問題 111
第三節 我國民事再審審查程式的立法缺陷 117
一、我國民事再審審查程式缺陷的概述 117
二、我國民事再審審查程式立法缺陷的具體表現 119
第四節 我國民事再審審理程式的缺陷 138
一、我國民事再審審理程式缺陷的概述 138
二、我國民事再審審理程式缺陷的具體表現 139

第七章 民事再審制度改造總體思路 145
第一節 確立既判力本位觀念 145
一、程式公正 145
二、程式剛性 147
三、程式安定 148
第二節 再審制度基本架構的轉換 150
一、再審制度構建的權利基礎:當事人的訴權與處分權 150
二、再審制度設計的現實要求:當事人的權利救濟 151
三、再審制度的固有功能:補救 152
第三節 再審制度改革的約束條件 153
一、訴訟程式內法官權力與當事人權利的配置模式 154
二、審級制度中上下級法院之間的職能和權力配置模式 154
三、現行體制內“權利——權力”和“權力——權力”配置模式 155
第四節 再審制度改革應遵循的原則 156
一、司法獨立原則 156
二、審判權制約原則 158
三、統籌協調、循序漸進原則 161

第八章 民事再審制度改造之具體構想 163
第一節 建立再審之訴 163
一、建立再審之訴的必要性 163
二、建立再審之訴的意義 165
三、再審之訴的概念及構成要件 167
第二節 提起民事再審主體的改造 168
一、提起民事再審主體制度基礎的改造 168
二、取消法院依職權提起再審 172
三、檢察院抗訴制度的改革 173
四、賦予案外人提起再審之訴的權利 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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