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生背景
比利時王國領土(除
佛蘭德伯國之外)原為羅泰凌吉亞王國的一部分,其國旗是由水平的兩條紅色中間夾白色組成。這片領土後來傳到西班牙手中,在
神聖羅馬帝國的
查理五世加冕之後,國旗上加入了西班牙的黃色與紅色。
確立歷程
1790年—1830年,比利時王國未從荷蘭獨立。該地區使用呈紅色,黑色和黃色的水平三色的
荷蘭國旗。
1789年12月,布拉班廷革命中,比利時軍隊使用了帶有橫條紋的旗幟。這些旗幟使用了布拉班族人的顏色,按紅黑黃排列。
1830年至1831年,
比利時革命時期,仍採用呈紅色,黑色和黃色的水平三色的旗幟。
1831年1月23日,比利時臨時政府頒布命令,認定比利時國旗採用紅色,黃色和黑色三種顏色,三種顏色呈豎直排列。採取豎直長方形旗幟的原因的一種說法是
比利時人為了反對
荷蘭人,拒絕使用與荷蘭國旗相同的橫長方形色條。
1831年2月4日,比利時制定憲法。《
比利時王國憲法》第193條僅規定:“
比利時國旗選擇紅色,黃色和黑色“,並沒有規定三種顏色的排列順序。
1831年9月15日,
比利時海軍頒布法令:比利時海軍旗幟黑色位於旗桿側,黃色居中,紅色在外側。
1831年10月12日,比利時內政部發布法令,規定比利時國旗顏色排列順序。
設計要素
旗幟圖案
比利時王國國旗由三個同樣寬的豎長方形組成,旗子的高長比是13:15。該比例源自於19世紀外交部的一道指示。根據該指示,正式國旗是2.6米高,3米寬。同時,比利時政府和人民也採用高長比為2:3的國旗版本。
顏色構成
比利時王國國旗採用黑、黃、紅三種顏色,黑色位於旗桿側,黃色居中,紅色在外側。
相關旗幟
比利時王國的海上戰爭以白色為底,印有紅、黃、黑三色組成的斜十字,頂部有黑色皇冠在交叉大炮上,底部是黑色船錨。旗幟高長比為2比3.
這面旗幟在1950年被製造出來,就在比利時海軍重新建立的不久之後,在此之前比利時海軍是
第二次世界大戰時
英國皇家海軍的一部分,這面旗幟讓人聯想起皇家海軍的
白船旗。
比利時王國的海上用旗與國旗顏色及排列方式相同,比例為1:1的正方形。
使用原則
一般原則
比利時王國政府規定,在比利時王國的官方節日,公共建築應懸掛比利時國旗。比利時王國可以在重要的儀式上或在外國國家元首進行正式訪問時升起國旗。截至2020年3月,比利時王國沒有制定法律保護國旗不受不當使用,例如焚燒或踩踏國旗。
比利時王國國旗懸掛時間:
1. 全國紀念日
2月17日:紀念王室已故成員
4月7日:向在維和任務中喪生的比利時士兵致敬
5月8日:1945年盟軍勝利周年紀念日和種族滅絕事件結束
7月2日:1959年阿爾伯特二世國王和保拉皇后結婚紀念日
7月21日,22日和23日:國慶節
9月11日:保拉皇后誕辰
11月11日:1918年停戰紀念日
11月15日:國王節
2月4日:菲利普國王和瑪蒂爾德女王在1999年結婚周年紀念日
2. 其他正式場合
特殊規定
在比利時王國社群和地區的各個節日,不同地區會升起自己的區旗。
弗拉芒議會的一項法令將弗拉芒區旗與比利時國旗和
歐盟旗幟並排掛在一起。
象徵意義
比利時王國國旗的顏色是前布拉班特公國的徽章的顏色,代表一頭金獅(黃色),以軍刀(黑色)為背景,用喉嚨(紅色)抓爪和吐舌。
比利時王國國旗象徵意義的另一說法為黑色表示悼念在1830年獨立戰爭中犧牲的英雄,黃色象徵國家的財富和豐收,紅色象徵愛國者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