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在美國、英國、
日本等國家,主要運用的是母公司理論編制合併會計報表,英國和美國的合併會計實務主要依據母公司觀念,採用權益法。在《國際會計準則27號》(合併財務報表和對子公司投資的會計)中基本上也運用母公司理論。
關於母公司理論,並沒有一個全面、準確的定義。母公司理論認為
合併會計報表是母公司會計報表的擴展,其編報的基本目的是從母公司的角度出發,為母公司股東的利益服務。
關於母公司理論,至今並沒有一個全面、準確的定義,只能對其主要思想加以描述。合併會計報表的編制把企業集團假設為單一的會計主體。界定這種主體必須解決兩個問題:
(1)該主體的信息向誰提供?
(2)提供這種信息的目的何在?
傳統上認為,合併會計報表主要是為現有的和潛在的母公司或控股公司(指有法定支配權,以下同)普通股股東編制的,強調母公司或控股公司的股東利益。合併資產負債表中的股東權益和合併損益表中的淨收益僅指母公司或控股公司擁有和所得部分,而少數股權股東權益則被看成負債,當少數股權所享有的淨收益則被視作費用。合併會計報表不過是母公司會計報表的延伸和擴展。這就是母公司理論的主要觀點。
母公司理論是以法定控制為基礎的,這通常是以持有多數股份和表決權(通常是50%以上)而取得的,但也可以通過使一家公司處於另一家公司的法定支配下的控制協定而實現。當一定公司處於另一家公司的法定支配下時,母公司或控股公司可以完全控制子公司的財務和經營決策。所以母公司理論與現行實務中的法規較協調,或者說,現行實務中有關合併報表的法規正體現母公司理論的主要思想。
特徵
母公司理論的主要特徵:
合併報表的目的和使用者
母公司理論認為,為了使母公司的所有者受益,合併報表應按母公司股東的觀點來編制,合併報表是母公司會計報表的擴展。合併報表的主要使用者是母公司的股東和債權人。
合併淨收益
合併淨收益是母公司所有者的淨收益,子公司中少數股權股東所獲得的淨收益應排除在外。
少數股權收益
少數股權的收益,從母公司股東觀點看是一項費用,其計量是基於子公司的損益表帳面淨收益乘以少數股權的比例而得出。把少數股權的收益看作一項費用不符合費用要素的定義,目前會計實務中,將少數股權的收益確定為合併淨收益的一個扣除項目。
少數股東權益
少數股權股東權益,從母公司股東觀點看是一項負債,其計量是基於子公司資產負債表中所有總額乘以少數股權的比例而得出。將少數股權股東的權益作為一項負債不符合負債要素的定義,實務中將少數股權股東權益放在負債和所有者權益之間單獨列示。
子公司淨資產的合併
在子公司淨資產中,母公司所占有的部分按母公司為其所獲權益而支付的價格被合併,少數股權所占有部分則按帳面價值被合併。
未實現的損益
公司間未實現的損益,在母公司銷售給子公司順銷情況下,應全數從合併淨收益中抵銷;而在子公司銷售給母公司逆銷情況下,只抵銷母公司所享有的份額。實務中逆銷同樣百分之百消除
未實現損益,只不過要在少數股權與多數股權之間分配。這樣處理,使得合併淨損益與母公司的淨損益一致。
推定損益的處理
集團內部—企業購入其他企業所發行的債券,如果購入企業在購買債券時所支付的價格大於應付債券的帳面價值(債券面值加未攤銷溢價或減未攤銷折價),則發生推定損失。相反,則發生推定利得。母公司理論認為,在母公司債券被推定贖回情況下,應全數在合併淨收益中加以確認;而在子公司債券被推定贖回情況下,只應確認母公司所享有的份額。實務中,不論母公司債券還是子公司債券被推定贖回,都應全數在收入或費用帳戶中加以確認,但在子公司債券被推定贖回情況下,還要在多數股權與少數股利之間分配,與實務中公司間未實現損益處理類似。
外幣報表折算方法的選擇
在母公司理論下,外幣報表折算中持母公司貨幣的
時態法,與以母公司理論為依據的合併會計報表編制方法相協調。
缺陷
母公司理論的不足之處如下:
控制結構影響考慮不全面
母公司理論假設一個集團是由控制著許多
子公司的母公司構成。它既沒有考慮一個集團也可以由兩個以上規模相當的公司合併而成的可能性,也沒有考慮受一個以上公司控制或受到另一個公司重大影響的公司。
忽略其他個體利益
母公司理論不僅忽視了少數股權股東的利益,也忽視了除股東以外的所有其他利益
當事人的利益。母公司理論雖然從不同角度論證了合併的實質,但其合併報表編制基礎並不是完全基於母公司對子公司的控制與被控制關係,因而不能充分揭示母公司因擁有控股權而對子公司行使權利這一槓桿作用,也就不能真實反映公司集團的生產經營能力和
收益情況。
同一項目雙重標準
合併有關資產和負債時,母公司自身按歷史成本,子公司淨資產中屬於母公司權益的部分按企業購併日的母公司實際支付價格,屬於少數股權的權益部分則仍按帳面價格——歷史成本。這樣對同一項目採用了雙重計價標準,違背了歷史成本原則和一致性原則,得出的信息缺乏相關性。
外幣換算標準不一
在外幣報表折算時,時態法與母公司理論相適應,但實際中常有採用現行匯率法等,這就與編制合併報表所依據的母公司理論不一致。
不符合負債和費用會計要素的定義
母公司理論將少數股權股東的權益作為負債,將少數股權的收益看作費用,不符合負債和費用會計要素的定義。
從目前情況看,儘管母公司理論存在上述很多缺陷,但母公司理論還是被普遍接受。因為合併會計報表的主要使用者是母公司或控股公司的股東,它們都歡迎實務中以該理論為基礎形成的合併報表。不過,該理論還有待不斷探索和完善。
編制
母公司理論並沒有獨立、邏輯一致的理論基礎,而僅僅是所有者理論和經濟實體理論的折衷。具體到合併財務報表的編制,母公司理論繼承了所有者理論的合理核心,吸收了經濟實體理論的合理外延。因此,在合併財務報表編制的實務方面可操作性更強,在實務中廣為採用。
少數股權權益
以子公司全部淨資產的
賬面價值為基礎計算。為使合併財務報表公允的反映單一經濟實體的經營成果和財務狀況,少數股權的所有者權益性質應予忽略,因此,當少數股權對子公司淨資產的要求權既不作為負債,也不作為所有者權益,而是作為一個單獨項目列示於負債與所有者權益之間,這使得合併財務報表的使用者對少數股東權益的性質產生了困惑。
少數股東收益
子公司淨資產的計價
在用購受法編制合併報表時,對子公司淨資產中屬於母公司的部分按公允價值反映,而屬於少數股權的部分則仍保持其賬面價值。這樣,對子公司可辯認淨資產的計價充分體現了歷史成本原則,即在子公司的可辨認淨資產價值中,屬於母公司權益的部分按權益取得日的歷史成本----當日市價計量,而屬於少數股東的部分並未被購買的,仍應保持被購買前的賬面價值。然而,造成了對子公司同一項目採用雙重計價標準,違背了一致性原則,同時信息的相關性也受到影響。
商譽及其歸屬
商譽是母公司投資成本超過購入普通股所代表的淨資產公允價值的差額。商譽歸屬於母公司,即
商譽僅列示屬於母公司的部分。
集團內部交易的損益
對公司間交易所發生的未實現損益或推定損益,只抵銷或確認屬於母公司的份額。順銷按母公司擁有的權益比例抵銷,逆銷也按母公司擁有的權益比例進行抵銷,但實務中往往按100%予以
抵銷,這是因為,只有行使控股權的母公司才能決定諸如集團內公司間的內部銷售價格,並承擔公司間全部交易風險。
延伸
母公司延伸理論也是較為常見的一種合併方式,是母公司理論的變形。母公司延伸理論認為,即使是非完全被擁有的子公司,其全部可辨認
淨資產(包括少數股權部分)也應按單一的基礎即公允價值計價,這與經濟實體理論一致。因而少數股東權益按可辨認淨資產的公允價值計算;至於商譽,只有母公司購入的部分才予確認。
因此母公司延伸理論克服了母公司理論對子公司可辨認淨資產進行雙重計價的缺陷,基本上保持了子公司可辨認淨資產計價的一致性,也更為合理;但是也沒有完全避免子公司全部資產、
負債的複合計價,如歸屬於母公司的商譽往往小於子公司所含有的全部商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