毀林,是指將森林變為非森林的自然或人為過程,指在以後轉換為非森林用途的土地上去除森林和直立的樹木。例如,林地轉換為農業用地或城市用地。導致毀林的原因有:樹木被用作燃料或用材,毀林後的土地用來作為蓄養牲畜的草地、商業種植園、農田以及臨時居住地。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毀林
- 定義:將森林變為非森林的自然或人為過程
毀林,是指將森林變為非森林的自然或人為過程,指在以後轉換為非森林用途的土地上去除森林和直立的樹木。例如,林地轉換為農業用地或城市用地。導致毀林的原因有:樹木被用作燃料或用材,毀林後的土地用來作為蓄養牲畜的草地、商業種植園、農田以及臨時居住地。
毀林,是指將森林變為非森林的自然或人為過程,指在以後轉換為非森林用途的土地上去除森林和直立的樹木。例如,林地轉換為農業用地或城市用地。導致毀林的原因有:樹木被用作燃料或用材,毀林後的土地用來作為蓄養牲畜的草地、商業種植園...
2019年3月19日,中國之聲報導了“牡丹江森林深處驚現違建:毀林百畝削山挖湖建私人莊園”一事。事件處置 2018年10月,國家林業局過問之前,森林公安對“曹園”擅自改變林地用途的行為毫不知情。2018年11月15日,牡丹江市森林公安局以...
全國打擊毀林專項行動是國家林草局發起的行動。活動背景 2021年3月17日,國家林草局啟動全國打擊毀林專項行動,對2013年以來毀林問題進行全面清理排查和專項整治,嚴厲打擊毀林違法犯罪行為,進一步維護森林資源管理秩序,提高森林資源保護管理 ...
毀林開荒 毀林開荒,由於經濟活動的目的,人為地砍伐自然森林,破壞自然環境,進行其它經營操作的行為。對森林的過度採伐,亂砍濫伐將導致自然生態環境惡化、破壞生態平衡。
吉林省人民政府關於堅決制止毀林開墾和亂占濫用林地的通知(吉政發〔1998〕28號)各市、州、縣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辦廳局、各直屬機構: 1998年8月5日,國務院發出了《關於保護森林資源制止毀林開墾和亂占林地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為做好我省保護森林資源、制止毀林開墾和亂占林地工作,根據《國務院關於保護森林資源制止毀林開墾地和亂占林地的通知》(國發明電〔1998〕8號,以下簡稱《通知》)精神,結合我省實際,特作如下通知: ...
《減少開發中國家毀林導致的溫室氣體排放》是2009年經濟科學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姜春前。內容簡介 《減少開發中國家毀林導致的溫室氣體排放》主要內容包括毀林議題的範圍;該議題的範圍;全球毀林和溫室氣體排放;各締約方的觀點;談判的...
你局《關於對在責任山、自留山上毀林種甘蔗是否屬於非法占用林地行為的請示》(桂林報〔2008〕189號)收悉。經研究,現函復如下: 根據《森林法》第四十四條第一款和《森林法實施條例》第四十一條第二款的規定,擅自在屬於林地的責任山、...
並處罰金。毀壞林木“罪”一詞一般是在林業行政案件出現 在刑法上則以故意毀壞財物罪或破壞生產經營罪體現。具體的毀林行為在客體、客觀要件、主體、主觀要件這四個方面的具體情況不同,以故意毀壞財物罪或破壞生產經營罪來定性 ...
1.毀林開墾567畝用於種植葡萄和棗樹。2.新修砂石道路等設施,違規占用林地99.85畝。3.經實地查看,林場靠近南邊的近600畝楊樹林因缺水而林相殘破,其中約200畝因缺水枯死。事件背景 陽關林場成立於1963年,距敦煌市區70公里,西北與庫姆...
deforestation,英語單詞,主要用作名詞,作名詞時譯為“毀林,採伐森林,森林開伐,燒林”。 [1] 外文名 deforestation 詞性 名詞 美式發音 [ˌdiːˌfɔːrɪˈsteɪʃn] 釋義 毀林,採伐森林,森林開伐,燒林 屬性...
森林皆伐主要是為農業開墾田地,這說明農業對氣候的間接影響大於以木材和其他商品為目的的砍伐造成的影響。但由於政府在追蹤和報告毀林和農業活動對氣候影響的投入遠少於對能源活動研究的投入,其影響比燃燒燃料影響更難量化。
1.破壞林地、濕地、自然保護地等事故。包括毀林開墾、亂占林地、非法改變林地用途、破壞濕地資源及生態系統、破壞自然保護地及其生態系統等。2.破壞森林、林木事故。包括聚眾盜伐、哄搶森林和林木(含幼樹)等。3.破壞野生動植物事故。
如果大規模的毀林不加制止,在30年後,亞馬遜地區將成為世界上最大的沙漠地帶之一。過度放牧是草原生態系統退化的主要原因。草原生態系統中,草作為生產者,為草原上動物的存活提供了物質和能量基礎,也為草原生態系統的生存與發展提供了...
大興安嶺森林火災令五萬同胞流離失所、193人葬身火海,五萬餘軍民圍剿25個晝夜方才撲滅”。“大火燒過了100萬公頃土地、焚毀了85萬立方米木材”,是“建國以來毀林面積最大、傷亡人員最多、損失最為慘重”的一次。黑龍江省大興安嶺“5.6”...
《森林法》第二十三條規定:“禁止毀林開墾和毀林採石、采砂、采土以及其他毀林行為。禁止在幼林地和特種用途林內砍柴、放牧。”第二十四條規定:“國務院林業主管部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應當在不同自然地帶的森林生態地區、珍貴...
《森林法》第23條規定:“禁止毀林開墾和毀林採石、采砂、采土以及其他毀林行為。禁止在幼林地和特種用途林內砍柴、放牧。”第24條規定:“國務院林業主管部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應當在不同自然地帶的森林生態地區、珍貴動物和...
40. 國家林業局關於毀林案件中被毀壞林木及其伐樁滅失的立木蓄積測算有關問題的復函(林函策字﹝2004﹞97號)41. 國家林業局關於經濟林用地性質的復函(林函策字﹝2005﹞121號)42. 國家林業局關於濫伐經濟林木有關問題的意見(林策...
占用的林地和毀林造成的損失,由建設單位給予補償。第十五條 為了提高森林經營管理水平,要加快林區的道路建設。國有林區的基本建設投資,應當優先用於修建道路。集體所有林區的道路建設,實行民辦或者民辦公助。第十六條 為了適應林業生產...
對毀林後又侵占林木情節嚴重的,或者盜伐林木種植木耳、香菇或燒炭等情節嚴重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條盜伐林木罪定罪處刑。 四、問:僱工盜伐林木構成犯罪的案件,對被雇者應否追究刑事責任? 答:僱傭他人盜伐林木構成犯罪的案件,如果被雇者...
第二十一條 禁止毀林開墾、毀林採種和違反操作技術規程采脂、挖筍、掘根、剝樹皮及過度修枝的毀林行為。第二十二條 25度以上的坡地應當用於植樹、種草。25度以上的坡耕地應當按照當地人民政府制定的規劃,逐步退耕,植樹和種草。第...
第十五條 禁止毀林開墾;禁止在幼林地和特種用途林地砍柴放牧;禁止濫挖竹筍;禁止擅自毀林採石、採礦、采砂、取土以及其他毀壞森林資源的行為。第四章 植樹造林 第十六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組織各行各業和城鄉居民完成植樹造林規劃確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