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背景
陽關林場成立於1963年,距敦煌市區70公里,西北與庫姆塔格沙漠相連,東南與陽關鎮龍勒村接壤,是全民所有制林場。
在我國八大沙漠中總面積排名第六、流動性排名第一的庫姆塔格沙漠,每年以約4米的速度整體向東南擴展,直逼國家歷史文化名城——敦煌。地處該沙漠東緣、曾經擁有約2萬畝“三北”防護林帶的
國營敦煌陽關林場(簡稱陽關林場),是敦煌的第一道、也是最後一道防沙阻沙綠色屏障。
事件報導
2021年1月20日,《經濟參考報》經參調查欄目刊登文章《萬畝沙漠防護林被毀!敦煌防沙最後屏障幾近失守》,反映甘肅省敦煌市陽關林場防護林被毀問題。
據《經濟參考報》報導,這條西鎖沙龍、東保綠洲的防風固沙生命線,近十餘年來持續遭遇大面積“剃光頭”式砍伐,萬餘畝公益防護林在刀砍鋸伐中所剩無幾,由此人為撕開一道寬約5公里的庫姆塔格沙漠直通敦煌的通道。
據媒體報導,自2000年以來,來自外地的承包戶進入陽關林場,大面積租賃林地開發建設葡萄園,砍伐樹木,過度消耗水資源。記者實地探訪看到,風大吹不倒、沙大摧不垮的2萬畝防護林,如今卻基本毀於刀斧,整片林帶幾乎被砍伐殆盡。
媒體曝光以後,敦煌方面已經成立專班調查。
事件第一次調查結果
對於2021年1月20日,媒體反映甘肅省敦煌市陽關林場防護林被毀問題。甘肅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省委書記林鐸、代省長任振鶴第一時間作出批示,立即成立調查組,對媒體反映的情況進行現場核查,依法依規提出意見,對存在的問題堅決整改到位。當日下午,甘肅省政府分管副省長劉長根帶領調查組立即抵達敦煌市進行調查核實,調查組通過實地走訪、查閱資料、座談交流、個別談話等方式,對媒體反映的問題逐一進行了核查,並請求生態環境部等國家部委提供了權威的衛星遙感資料進行印證,得出了初步的調查結論。
調查結果
2021年1月26日上午,甘肅省舉行敦煌市陽關林場防護林被毀問題調查情況新聞發布會,調查組在會上通報“敦煌防護林被毀”調查(以下簡稱《通報》)。
基本情況
《通報》介紹了陽關林場基本情況:
敦煌市相關資料顯示,2000年陽關林場總經營面積為2.57萬畝,其中防護林面積約6500畝,園地3270畝(包括約3000畝的葡萄園地),其他用地約15900畝(包括生活用地和未利用地等)。
2006年,林場改制為自收自支事業單位,實行企業化管理,將實地測量的3283畝葡萄園地以家庭承包經營方式全部承包給林場職工。
2007年,陽關林場將5000畝林地分別租賃給3家企業經營。租賃契約明確,企業要加強林木管理維護,確保林地可持續發展。但在實際工作中,因承租方未嚴格履行林木管護責任,導致林木質量降低,於2014年至2017年間,與3家承租企業先後解除承包契約。
2018年以來,陽關林場在林木改造、補植以及林場基礎設施建設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在林場未利用地種植梭梭、紅柳等灌木6000餘畝(尚未成林);加強林場道路兩側行道樹改造補種,建成65公里長的喬木骨架網路;同步推進林場衛污、供水、環保等基礎設施建設,取得較好效果。
調查核實
(一)關於林地面積。根據敦煌市2000年調查資料,當年陽關林場實有防護林面積6500畝左右。根據最新的衛星遙感數據測算,陽關林場區域內現有防護林面積6979畝。經過歷年衛星遙感資料比對分析:2000年以來,未發現林地大面積減少情況。
媒體反映的“2萬多畝林地”實際上是林場經營管理面積,“1.3萬畝生態林面積”實際上包括林場喬木林地、灌木林地、苗圃地、葡萄園地和部分未成林造林地,以及道路、水域、建設用地等林場生產生活用地。陽關林場經營管理區域大致可分為西南和東北兩大片,這1.33萬畝林地實際上是西南方位的這一片區域,林場範圍內長期以來只有6000餘畝防護林,基本都位於林場西南片區。
(二)關於葡萄園地面積。2006年林場承包改制時實有葡萄園地面積3304畝。通過衛星遙感資料比對,2006年至2011年間,葡萄園地面積沒有發生變化。2012年,林場實有葡萄園地面積3704畝。2013年以來,葡萄園面積再無增加。同時,調查組還查閱了三次全國土地調查數據。1999年“一調”顯示,陽關林場有水澆地1488畝,果園2688畝,總計4176畝;2009年“二調”顯示,陽關林場有水澆地2畝,果園4452畝,總計4454畝;2019年“三調”顯示,林場有水澆地19畝,果園4706畝,總計4725畝。從1999年至2019年,水澆地和果園面積增加549畝。扣除道路、溝渠、田埂等占地因素,土地調查數據和衛星遙感資料比對數據基本一致。
(三)關於公益林變更情況。根據調查,在2004年開展的國家公益林區劃界定工作中,林業部門認定陽關林場國家重點公益林面積為5500畝。在2013年開展的國家公益林落界工作中,因陽關林場國家重點公益林樹齡多在50年左右,自然老化枯死嚴重,按照《甘肅省林地落界實施細則》(2012年)的標準,林場的5500畝林地已不符合國家級公益林界定標準,經原省林業廳組織專家現場勘查後全部調出了國家公益林補償範圍,列為地方公益林管理。
(四)關於對敦煌的影響。敦煌市域面積為3.12萬平方公里,主要是荒漠地貌。但有敦煌、陽關兩處相距約70公里的綠洲,總面積約1400平方公里,其中陽關林場是陽關綠洲的一小部分。調查組還查閱了多年來水文監測資料,數據顯示,從1983年開始,陽關地區西土溝流域水資源量總體穩定,且呈現小幅增加趨勢。綜合相關情況分析,陽關綠洲現狀穩定,沒有出現明顯退化沙化現象,不存在威脅敦煌生態環境情況。
存在問題
調查組通過現場調查還掌握到,陽關林場管理比較粗放,日常工作存在薄弱環節,導致媒體反映的一些問題的發生。一是林木撫育工作不夠規範。二是林木更新採伐管理不夠到位。三是水資源節約利用不夠。四是存在違規承租和協調不力問題。其中,近年來,敦煌飛天公司自身發展利益與民眾利益以及生態保護要求的分歧越發突出,並出現矛盾糾紛,省、市多次組織工作組調查並指導問題整改和矛盾化解工作,但因飛天公司訴求過高,導致矛盾無法徹底化解,問題仍未整改到位。
整改要求
調查組表示,下一步將舉一反三,繼續嚴格排查,針對存在的問題,提出整改措施,壓實整改責任,確保全面整改到位,同時對相關責任人依法依紀嚴肅處理。
一是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堅定不移落實“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加強生態文明建設各項法規政策的貫徹落實。
二是針對敦煌生態環境工作,組織進行專題研究,在加快解決點上的具體問題的同時加強總體謀劃,確保敦煌生態環境安全穩定。
三是通過合理合法方式清收敦煌葡萄酒業公司仍占用的567畝葡萄園和棗園,並根據具體情況及時種植林木,發揮生態效益。
四是認真做好現有林地管護工作,持續推進植樹造林,不斷擴大成林面積。積極推動陽關林場國家公益林申報工作,加大保護力度,提升林場生態功能。
五是加強水資源管理利用,健全完善節水制度和機制,提高水資源利用效率和環境承載能力。加快推進引水調水工程前期工作,從根本上解決敦煌水資源短缺和區域生態保護修復問題。
六是在依法依規前提下加快推進遺留問題解決,最大限度化解分歧,妥善解決矛盾糾紛,營造良好發展環境。
環境部回應敦煌防護林被毀事件:副部長帶隊赴當地調查 若查實將嚴肅問責。
中央調查組調查結果
自然資源部、生態環境部、國家林草局調查組2021年3月19日公布關於甘肅省敦煌陽關林場防護林被毀有關問題的調查情況。
一、基本情況
敦煌陽關林場成立於1963年,屬全民所有制林場。2006年進行改制,實行企業化經營。2020年改為差額撥款事業單位,核定事業編制4名。陽關林場距離敦煌市城區約70公里。
關於陽關林場的權屬範圍和面積,有不同的理解,主要在其範圍是只有西南片區,還是也包括東北片區。2004年12月敦煌市政府頒發給陽關林場的《林權證》數圖不符,面積欄填寫的數字是2.57萬畝,該數字與《林權證》所附四至範圍圖不符,圖只有西南片區,面積1萬多畝,不含東北片區。從1990年第一次、2009年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的原始台賬和底圖權屬界線看,陽關林場權屬範圍只有西南片區,不含東北片區,土地面積為1.16萬畝。從全國森林資源管理“一張圖”看,2017至2020年連續4年由敦煌向酒泉、省里逐級上報至國家林草局的森林資源更新調查成果顯示,陽關林場的範圍一直是西南片區。由此,調查組認為,陽關林場的權屬範圍為西南片區,面積1.16萬畝。
同時,陽關林場在東北片區有造林管理活動。陽關林場 2009至2018年在東北片區共完成造林3630畝,樹種主要是梭梭、紅柳等灌木林,已成林2200畝。2019年、2020年敦煌市在全民義務植樹活動中,在東北片區共種植梭梭等3100畝,未成林,前期的土地平整、植樹溝整理、水路疏通由陽關林場負責。2020年陽關林場在東北片區修建了4.2公里的林區道路。
二、主要問題
媒體反映的相關問題,在西南片區。調查發現,陽關林場在西南片區存在防護林減少、葡萄園增加、毀林開墾、防護林質量下降等問題。
(一)防護林面積減少,葡萄園面積增加
陽關林場從20世紀70年代嘗試引種葡萄,按照“以林護果,以果養林,多種經營,綜合發展”的思路,在林帶格線內發展葡萄園地。從1990年以來的全國土地調查成果和本次航測情況顯示,陽關林場西南片區現有林地總共是4509.57畝,園地4704.1畝。由於多種經營、毀林開墾等原因,與1990年相比,30年來西南片區喬木林地減少了3850.59畝,灌木林地增加了518.93畝,葡萄園等園地增加了3547.5畝。
(二)存在毀林開墾、無證採伐等問題
一是違規批准占用防護林建設葡萄園、棗園等。2004至2012年,敦煌市政府及林業局違規批准敦煌葡萄酒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敦煌酒業公司”)在陽關林場建設沙漠森林公園、種植棗樹、葡萄品種園等。2013至2014年,敦煌酒業公司毀林開墾567畝用於種植葡萄和棗樹,其中葡萄園400畝、棗園167畝。二是違規占用林地修築工程設施。2013年以來,陽關林場內新修砂石道路等設施,違規占用林地99.85畝。三是存在亂砍亂伐現象。經現場核查,有7處路邊防護林帶被無證採伐,補充更新不及時,林木稀疏,出現豁口。2010年以來,村民砍伐破壞樹木604株被立案查處。
(三)防護林質量下降
部分樹木因缺水枯損嚴重,喬木林數量減少,導致防護林防風功能減弱。2008年以來,敦煌飛天生態產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飛天公司”)違規在西土溝上游圍湖、修壩,控制下泄水量,造成下游的生態用水緊張。2009至2012年,敦煌市及敦煌酒業公司先後在地勢較低的沙丘中修建塘壩,影響周邊區域補水。2018年,敦煌市政府確定西土溝下游段水資源26%作為生態流量,74%用於生產;每年農業灌溉結束後,11月至12月對陽關林場防護林及育苗地進行灌溉。經實地查看,林場靠近南邊的近600畝楊樹林因缺水而林相殘破,其中約200畝因缺水枯死。
(四)國家公益林調出不規範
2004年,陽關林場西南片區有國家公益林5500畝。2012至2013年,在國家公益林落界工作中,敦煌市林業局等各級林業主管部門未嚴格審查把關,將陽關林場國家公益林全部調整為地方公益林。
(五)違規挪用國家森林生態效益補償資金
陽關林場自2013年調出國家公益林後,敦煌市林業局、財政局於2013至2018年,將國家森林生態效益補償資金26萬元違規調劑給陽關林場使用。
(六)違規批准將林地承包給企業
2007年,敦煌市政府及市林業局違規同意陽關林場將西南片區2000畝林地承包給敦煌酒業公司建設沙生動植物園。2007年和2011年,敦煌市林業局違規同意陽關林場將西南片區1000畝和2000畝林地分別承包給永登碧泊產業有限責任公司、飛天公司開發經營。上述三家企業未嚴格履行承包契約,2014至2017年,敦煌市先後與三家企業解除契約,收回4433畝林地,但567畝林地使用權直至這次調查後,於2021年2月22日簽訂收回協定。
陽關林場的問題由來已久,產生上述問題的原因,既有歷史上林場改革發展中長期積累的矛盾和困難,也有對生態優先、保護優先的理念落實不到位,對林草工作重視不夠,水資源配置不合理,重經營輕保護,內部管理十分混亂等問題。敦煌市政府及林業部門也存在監管不力的問題。
對於上述問題,甘肅省已確定整改方案,由酒泉市及敦煌市具體負責落實,自然資源部和國家林草局負責監督整改。整改工作主要任務:一是對毀林567畝開墾葡萄園、棗園的問題,敦煌市要立即制定具體工作方案,落實簽訂的收回協定,儘快恢復防護林用途。二是對水資源分配不合理的問題,敦煌市要重新研究制定水資源分配方案,合理配置水資源,對違規建設的塘壩等設施依法整治,切實保障防護林生態用水。三是糾正陽關林場原林權證的問題,明確權屬範圍的四至邊界,依法進行規範登記。四是對無證採伐、違規承包林地給企業等問題,要依法依規查處,並嚴肅追究責任。
甘肅省已成立整改工作指導組,對核實了的具體問題已經啟動整改工作,同時,針對可能存在的失職瀆職行為,酒泉市委市政府已組成特偵組進駐敦煌市,開展對有關部門、單位監管不力、履職不力等問題的調查工作。
同時,自然資源部表示,將和國家林草局一起進一步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舉一反三,加強管理。自然資源部、國家林草局將在全國範圍內對林權的確權登記工作深入調查研究,對歷史遺留問題進行清理規範;國家林草局將進一步加強防護林、公益林管理的規範化建設,切實加強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