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代中國的邊裔地區曾相當普遍的存在過殺首子的風俗,而且首子被殺後往往被分而食之,或獻給君王。估計在較早的時代,中原地區也存在過這樣的風俗。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殺首子風俗
- 定義:一種風俗
基本概念,產生原因,
基本概念
《墨子·節葬下》:“子墨子曰:......昔者越之東由輆沐之國者,其長子生則解而食之,謂之宜弟。”
同書《魯問》:魯陽文君語墨子曰:楚之南有啖人之國者橋,其國之長子生則鮮(“解”之誤字)而食之,謂之宜弟,美則以遺其君,君喜則賞其父。
《後漢書·南蠻傳》說南蠻地區“其西有噉人國,生首子輒解而食之,謂之宜弟,味旨則遺其君,君喜則賞其父......今烏滸人也”。“噉”“啖”一字,噉人國就是《墨子》的啖人之國。漢以後的烏滸蠻未必就是《墨子》所說的啖人之國的後人,但是他們無疑也有殺首子而食之的習俗。《後漢書·南蠻傳》引這一段,以為當時的烏滸人。
《漢書·元後傳》:羌胡尚殺首子以盪胸正世,況於天子而近巳出之女也。
顏師古註:“盪,洗滌也。言婦初來,所生子或他姓”。漢代的羌胡也有殺首子的習俗,但動機是否與上述南方民族有異,殺後是否食之並未可知。
《韓非子·二柄》:桓公好味,易牙蒸其首子而進之。
有學者認為“孟”字的構造也反映古代有殺首子而食之的習俗。夏淥《釋孟》中說:“古代民俗存在過長子、首子被解而食之的陋習,文字中用皿盛子,表示被食的孟子及長子,孟從而產生首、始、長之意......”不過這個說法還有待考究,《說文解字》中有“孟,長也。從子,皿聲”,把它看作一個純粹的形聲字。
產生原因
一些近代學者認同殺首子的行為是為了“盪胸正世”的說法。章炳麟《檢論·序種姓上》認為“羌胡殺首子,輆沐國解長子而食之”,都是由於“婦初來也,疑挾他姓遺腹以至,故生子則棄長而畜幼”,也就是在由由母系社會過渡到父系社會的過程中,男性懷疑妻子生的第一個孩子是他姓之子。但就算懷疑首子是他人之子,似乎不必把他殺死,更沒有必要分而食之。並且現代人類學家紛紛對摩爾根的群婚論提出批判,否認亂婚和群婚是對偶婚姻之前的階段,認為人類社會是由家庭構成的,而不是氏族。既然群婚制不存在,人類自古以來就是一夫一妻制,那么這個說法自然也不攻自破。
裘錫之認為我國古代殺首子的習俗,應該解釋為把頭生子獻給鬼神,希望能在以後得到新的孩子,並使他們安全健康長大。我國自古以來認為吃獻祭過的食物能得福,所以祭祀之後有“歸胙”“歸福”之事,即把獻祭過的酒肉送給有關的人吃。我國獻新之祭中的祭品,在祭祀之後一般也應該是吃掉的。因此,人們在殺掉首子後往往會將其分食或獻給君王,其目的也就是為了“求福”“宜弟”。
世界各地曾經都存在過類似的獻新之祭,也就是把新收穫的農作物、獵取到的動物以及牲畜的頭生仔等率先獻給鬼神。如在中美的馬耶人部落中,初次收穫的糧食必須要先獻祭給農業之神巴南毋,否則他就會降下災禍。在北美的易洛魁人部落中,最受人們崇拜的則是戰神,打獵之時,人們都要向他祈禱,並將獵取到的果實與野味第一時間獻祭給他,然後才輪到自己食用。又如在古希臘城邦時代,許多城邦都把他們收穫到的頭批大麥小麥送往埃萊夫西斯去,以祭祀德墨忒耳與珀爾塞福涅這兩個負責農業和穀物豐產的女神。而更為知名的獻新祭無疑出現於《聖經》的《出埃及記》篇章,其中耶和華曉諭摩西說:“以色列中凡頭生的,無論是人是牲畜,都是我的,要分別為聖歸我。”又說,“你要把你的第一批穀物和你第一次榨出的酒獻給我,不可遲延;你要把頭生的兒子獻給我,你的牛、羊也是如此。”此外,亞伯拉罕把他跟正妻撒拉所生的第一個兒子以撒作為祭品獻給上帝,以及耶弗他將自己的獨生女兒獻祭耶和華的故事,恐怕都是這種獻新祭習俗的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