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簡介,演藝經歷,主要作品,參演電視劇,參演電影,音樂作品,話劇作品,人物爭議,介紹,事發現場,後續調查,當事回應,官方態度,
簡介
姓名:殷有璨
生日:1982年5月20日
星座:金牛座
籍貫:重慶
現居地:北京
民族:漢族
身高:164厘米
體重:45公斤
年齡段:青年(21-35)
地區:大陸
國籍:中國
語言:國語
特長:表演
職業:演員
演藝經歷
殷有璨曾因主演韓國音樂劇《白蘭》而在韓國聲名大噪,引起韓國各大主流媒體和民眾的廣泛關注,曾有輿論甚至認為來自中國中央戲劇學院的最美校花殷有璨成為近些年來能迅速紅透韓國的外國人,堪稱一個奇蹟。回國之後受到楊子黃聖依的力捧,連續出演了多檔電視劇。在這個充滿焦躁情緒的快餐文化時代,殷有璨用她飽含張力的表演和非凡的舞台魅力成功的吸引並感動了現代都市人,為這個時代帶來了久違的清新。
主要作品
參演電視劇
共5部
音樂作品
- 單曲共2首
- 火2009假唱歌曲
- 情醉人間2009假唱歌曲
話劇作品
作品名稱 | 飾演角色 | 類型 |
白蘭 | 女主角 | 音樂劇 |
請你對我說個謊 | 小三 | 話劇 |
愛美斯寶貝 | 女主角 | 音樂視頻 |
情醉人間 | 女主角 | 音樂視頻 |
人物爭議
介紹
中央電視台新聞節目曝光國內第一例假唱受查案件的過程,具該報導稱,在2009年9月19日成都市雙流縣舉辦的“今年我最紅”黃聖依個人演唱會中,四川省文化市場稽查總隊與雙流縣文體局發現歌手方梓媛與殷有璨假唱。文化部相關部門者表示,已將此案移交成都市雙流縣文化體育和新聞出版局處理,四川省文化廳將在雙流縣文化體育和新聞出版局作出行政處罰決定後正式向社會公布。
事發現場
2009年9月19日晚“今年我最紅”黃聖依個人演唱會在成都雙流縣國際網球中心舉行,該演唱會的音頻信號是由話筒聲音和伴奏音樂兩部分組成,兩路信號經過調音台擴音之後最後儲存在計算機硬碟中。而稽查人員可以通過調閱硬碟原始音頻檔案,分析歌手在演唱時到底是真唱還是假唱。四川省文化市場稽查總隊副隊長譚萬春表示,當晚演出結束後,執法人員要求主辦方提供並複製硬碟音頻數據,但遭到當事人拒絕。“他們把隨身碟往外丟,丟在場外地上”。隨後,被丟棄的隨身碟被現場保全撿到,並交給了稽查人員。音頻檔案數據分析顯示,方梓媛、殷有璨兩位歌手在演唱時,話筒音軌沒有音頻信號,也未使用現場擴音,是用事先錄好的歌曲代替現場演唱,屬於假唱。據稽查隊員透露,由於演出方察覺到了他們的現場蒐證,隨後演出再沒有出現假唱情況,個別歌手在真唱的狀態下,連續出現失音、走調。而當晚除了演唱會主角黃聖依外,嘉賓還包括鳳凰傳奇、孫楠、任賢齊等人。
後續調查
刑偵手段確定假唱人真實身份,在演唱會主辦方巨力影視傳媒與成都世紀豪情簽署的協定上,標示巨力影視傳媒負責邀請本次演唱會的參演演員和嘉賓,網上資料也顯示方梓媛與殷有璨同屬巨力影視的簽約演員。當四川省文化市場稽查總隊前往河北巨力影視傳媒總部調查時,該公司相關負責人卻表示,方梓媛、殷有璨不是公司的簽約歌手,“沒有聯繫方式”。為此稽查隊員向四川省公安廳提交了演唱會的圖像資料,藉助先進的人臉識別技術,刑事專家很快認定參與了假唱的方梓媛、殷有璨原名分別叫羅方媛、殷有璨,並確認了她們的身份信息。稽查人員先後兩次向二人發出告知書,但由於無人簽收,告知書被退回到雙流縣文體局。當地文化部門日前又在報刊刊發公告,要求兩位歌手在公告60日內前往雙流縣文體局接受處理,逾期將根據《營業性演出管理條例》做出行政處罰。
當事回應
兩位歌手只是拉拉隊,負責該演唱會嘉賓邀請的巨力影視傳媒,工作人員回應稱被指假唱的兩人只是該公司員工的好友,並不是他們請的演出嘉賓。兩位歌手上台,只是友情當“拉拉隊”。對於文化部門的這次稽查,該工作人員稱完全是一場誤會。
官方態度
2009年10月1日起文化部公布了《營業性演出管理條例實施細則》,其中就此前的《營業性演出管理條例》進行了更為細化的規定,在“細則”中要求各地文化行政部門和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機構要加強對營業性演出現場的監管,加大對假唱、假演奏的查處力度。 在央視播出“四川雙流假唱案”新聞的同時,文化部市場司綜合執法辦公室表示,他們已向各級執法部門通報了專題內容,並希望相關部門“在工作中借鑑該案的成功經驗。”文化部市場司綜合處處長孫秋霞告訴記者,如今“四川雙流假唱案”已經認定,所以之後的執法程式將嚴格按照條例進行處罰。據孫秋霞介紹,文化部 “實施細則”出台後便更加加大了對違法違規演出的查處力度,這時候“四川雙流案”撞在了槍口上,所以“違法就要曝光”,“各地只要實名舉報、電話舉報或發傳真舉報,我們都會核實立案,按照文化市場監管要求進行處理。”孫秋霞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