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簡介
2000年5月,柳埠林場劃歸四門塔風景區管委會。2001年,區林業局設辦公室、果樹總站、林政科、林業公安科、林業站、種苗站、森保站及區林果開發服務中心,有職工34人,其中有專業技術職務的13人,高級職務4人、中級職務3人、初級職務6人。轄國有黑峪林場, 有職工30人。 全區14個鄉鎮林業站, 有職工47人。1996~2001年,完成荒山造林6914公頃,新發展經濟林1萬公頃,新增平原農田林網化面積6772公頃,林木覆蓋率由25%提高到31%,乾鮮果品總產量由2.89萬噸增至7.26萬噸。2001年3月,區林業局被省政府授予全省林業工作先進單位稱號。
主要職責
1、宣傳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森林生態環境建設、森林資源保護和國土綠化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研究擬定全區林業政策、規章,負責組織實施並依法監督檢查。 2、擬定全區林業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3、組織開展造林綠化、封山育林、山區林業綜合開發工作;組織指導以植樹種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和防沙、治沙工作;組織指導森林資源管理;組織指導林業種子、苗木的生產經營、質量監督檢驗及林業良種的審核和申報。 4、負責全區森林資源調查、動態監測和統計;組織編制森林採伐限額並監督執行;組織指導森林、林木、林地的登記造冊、確權發證和林權變更登記、調處林權糾紛;依法辦理徵用、占用林地的審核、申報和審批;指導、監督和管理林木憑證採伐、運輸、經營加工。5、組織、指導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的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負責管理全區陸生野生動物的馴養、繁殖;負責林業種質資源、有關植物新品種、古樹名木、珍貴樹木的保護管理;組織指導森林和野生動物類型自然保護區的規劃、建設和管理。 6、組織、指導、監督全區林業行政執法,依法查處森林案件;指導全區林業公安、林政管理、森林植物檢疫工作及隊伍建設;組織、指導、監督全區森林病蟲害防治、森林植物及其產品的檢疫工作,劃定疫區和保護區。 7、指導林場、苗圃、森林公園和基層林業工作機構的建設與管理;負責國有林場、苗圃設立、變更的審核;負責全區森林公園的規劃、審核、申報、審批;組織指導全區林業產品的生產、經營、加工及森林旅遊。 8、負責全區林業基本建設和項目的申報;管理區級以上林業資金;管理國有森林資源資產評估,監管國有林業資產。9、制訂全區林業科技發展規劃;組織實施林業質量技術標準;組織開展林業科學研究、技術創新、科技成果推廣和林業科技開發;制定全區林業人才教育和培訓計畫並組織實施;組織、指導林業對外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 10、組織、指導、協調全民義務植樹、城鄉綠化、部門綠化,指導、協調跨地區、跨部門重點綠化工程的實施,組織開展綠化評比表彰工作;承辦區綠化委員會日常工作。 11、組織協調、指導、監督全區森林防火工作,制定森林防火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督促、查處森林火災案件,發布森林火災信息;承辦區護林防火指揮部日常工作。 12、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設定
局辦公室
1、綜合協調局機關日常工作;2、負責公文起草、審核、印發和領導講話、綜合性材料起草工作;3、負責公章管理、車輛管理、安全保衛及後勤服務工作;4、承辦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5、負責局機關黨的組織建設、精神文明建設工作;6、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果樹總站
1、負責擬定全區林果產業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指導林產品開發利用;2、組織、指導林果技術推廣、業務培訓、良種選育引繁、果品加工儲運和標準化生產;3、負責全區林果名、特、優經濟林基地建設與管理;4、負責林業科技項目的組織、指導、申報工作;5、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林政科
1、依法管理林地、林木,負責征、占用林地的審核及報批,監督檢查林地、林木的開發與利用;2、負責林地、林木的評估及林權證的發放、管理;3、負責限額採伐的管理、審批,林木採伐許可證、木材加工、運輸許可證、材料的審核及報批,辦理相關手續;4、負責系統內部執法培訓及執法證件的年審換證。5、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公安科
1、組織宣傳貫徹落實林業法律、法規;2、負責查處《森林法》規定的有關行政案件,管理森林、野生動物刑事案件和各類林業治安案件;3、加強森林防火宣傳教育,查處森林火災案件;4、負責森林消防隊伍和護林員隊伍建設與管理;5、承擔區政府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的日常工作;6、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林業站
1、負責造林綠化、防治水土流失和防沙、治沙工作;2、負責全區森林資源調查和動態監測;3、負責有關植物新品種、古樹名木、珍貴樹木的保護管理;4、負責重點綠化工程的規劃實施及檢查驗收工作;5、負責全民義務植樹開展、具體承擔區綠化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6、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森保站
1、負責全區森林病蟲害防治、森林植物及其產品的檢疫工作;2、負責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的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3、負責管理全區陸生野生動物的馴養、繁殖;4、組織開展森林和野生動物類型自然保護區、森林公園的規劃、審核、申報、審批;5、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種苗站
1、宣傳和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及有關林木種子管理的法律和政策;2、組織實施符合當地林業發展的林木種子發展規劃;3、負責《林木種子生產許可證》和《林木種苗生產經營許可證》的申報管理事務;4、負責花卉苗木業發展、林業種質資源的保護管理5、加強林木種苗從業人員的業務指導、業務培訓,開展技術交流;6、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木材檢查站(林業執法大隊)
1、負責依法查驗木材運輸證件,制止違法運輸木材;2、查處亂砍濫伐、偷伐盜伐林木,非法征占用林地,亂牧牛羊等行為;3、查處亂捕濫獵和無證馴養、繁殖、經營陸生野生動物行為;4、查處無證生產、經營、運輸林木種子、苗木行為;5、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財務科
1、根據黨和國家有關方針、政策、法規和制度,負責擬定系統及機關各項財務管理制度、辦法意見並組織實施。2、負責林業財務工作。3、負責森林資源資產評估管理,監管國有林業資產。4、負責安排局機關行政經費的收支核算及報銷審批工作,負責系統預算工作經費安排,決算報表匯總、上報和系統經費撥付審批工作。5、負責組織實施全系統內部財務審計工作及安排外部審計工作。6、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政工科
1、負責本系統的人事、勞動工資管理工作;2、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承辦本系統幹部的管理事務;3、承辦本系統的機構編制管理工作;4、負責本系統幹部職工的教育培訓、政治思想工作和隊伍建設;5、組織實施本系統的表彰及離退休職工服務等工作。6、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宣傳科
1、負責林業宣傳、信息發布報送工作;2、負責局機關辦公自動化建設工作;3、負責網路維護及區域網路管理工作;4、負責辦公耗材管理及設備維護工作;5、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審批中心
1、受理林業審批事項的諮詢工作;2、負責辦理林地征占用審核、審批,核發林木採伐許可證,木材經營加工經營許可證審批,木材運輸證審批;3、負責核發森林植物檢疫證書,核發產地檢疫合格證;4、林木種子經營許可證審批、審核,林木種子生產許可證審批、審核;5、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