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武議第八
- 創作年代:戰國
- 作品出處:《尉繚子》
- 文學體裁:古代兵書
作品簡介,作品賞析,
作品簡介
本篇主要論述戰爭的目的和性質,戰爭與經濟的關係以及將帥在戰爭中的作用。作者認為:“兵者,所以誅暴亂禁不義也。”“兵者,兇器也,爭者,逆德也,將者,死官也,不得已而用之。”其次指出國家經濟與軍事的關係,所謂“萬乘農戰,千乘救守,百乘事養……夫出不足戰,入不足守者,治之以市(商業)。市者,所以給戰守也。”夫市也者,百貨之官也……夫提天下之節制,而無百貨之官,無謂其能戰也。”說明軍事對經濟的依賴性,沒有善於管理經濟的人才,沒有雄厚的經濟基礎,是不可能取得戰爭勝利的。最後談到將領在戰爭中的作用,它認為將帥在戰爭中身系國家安危,必須“上不制於天,下不制於地,中不制於人。”“受命之日忘其家,治軍宿野忘其親,援枹而鼓忘其身。”必須舉賢任能,明法審令,“一人之兵,如狼如虎,如風如雨,如雷如霆,震震冥冥,天下皆驚。”
《尉繚子》是中國古代的一部重要的兵書。《尉繚子》一書,對於它的作者、成書年代以及性質歸屬歷代都頗有爭議。一說《尉繚子》的作者是魏惠王時的隱士,一說為秦始皇時的大梁人尉繚。一般署名是尉繚子。最早著錄於《漢書·藝文志》,書中雜家類著錄《尉繚》29篇,兵形勢家類著錄《尉繚》31篇。1972年在山東臨沂銀雀山漢墓出土了《尉繚子》殘簡,說明此書在西漢已流行,一般認為成書於戰國時代。
作品賞析
37、凡兵不攻無過之城,不殺無罪之人。夫殺人之兄,利人之貸財,臣妾人之子女,此皆盜也。故兵者,所誅暴亂,禁不義也。兵之所加者,農不離其田業,賈不離其肆宅,士大夫不離其官府,由其武議在於一人,故兵血刃而天下親焉。
【譯文】
凡是用兵,不要進攻無過的國家,不要殺害無辜的人民。殺害人家的父兄,掠奪人家的財物,奴役人家的子女,這些都是強盜的行為。戰爭的目的是平定暴亂,制止不義行為。對於被討伐的國家,要使農民不離開他們的土地,商人不離開他們的店鋪,官吏不離開他們的機關,因為用兵的目的,只在於懲罰禍首一人,所以能不必經過流血戰鬥就可得到天下的擁護。
38、萬乘農戰,千乘救守,百乘事養。農戰不外索權,救守不外索助,事養不外索資。夫出不足戰,入不足守者,治之以市。市者,所以給戰守也。萬乘無千乘之助,必有百乘之市。
【譯文】
萬乘之國實行農戰結合[以足食足兵],千乘之國要能自救自守,百乘之國要能自給自足。農戰結合,足食足兵的國家,戰守之權操之在己而不仰仗他人;能自救自守的國家,就可不向外國乞求援助;能自給自足的國家,就可不向別邦乞求資財。[在國防經濟上,]如果進不足以戰勝敵人,退不足以進行固守的,就應該用發展集市貿易的辦法來解決。發展集市貿易,是增加稅收、供給軍費的好辦法。萬乘之國雖然不象千乘之國那樣求助於人,但必須象百乘之國那樣,發展貿易,增加收入。
39、凡誅者,所以明武也。殺一人而三軍震者,殺之。殺一人而萬人喜者,殺之。殺之貴大,賞之貴小。當殺而雖貴重,必殺之,是刑上究也;賞及牛童馬圉者,是賞下流也。夫能刑上究,賞下流,此將之武也,故人主重將。
【譯文】
殺戮,是用來整肅軍威的。殺一人能使全軍震動的,就殺掉他。殺一人能使萬人高興的,就殺掉他。需要殺人時,應該以地位高的人作典型,實行獎賞時應該以地位低的人做榜樣。應該殺的雖然官高勢大,也一定要殺,這就是“刑上究”的原則;獎賞及於下屬的牛童馬倌,這就是“賞下流”的原則。能夠做到“刑上究”,“賞下流”,這是將帥威武嚴肅的表現。所以君主應該尊重將帥的職權。
【譯文】
將帥擊鼓指揮軍隊,使其在危難情況下與敵決戰,當兩軍短兵相接的時候,如果指揮得當,就會建立功名,如果指揮不當,就會身死亡。由此看來,國家的存亡安危,在於將帥的指揮是否得當,這怎能不使人重視將帥的作用呢?
41、夫提鼓揮枹,接兵角刃,君以武事成功者,臣以為非難也。古人曰:“無蒙沖而攻,無渠答而守,是為無善之軍”。視無見,聽無聞,由國無市也。夫市也者,百貨之官也。市賤賣貴,以限士人。人食栗一斗,馬食菽三斗,人有飢色,馬有瘠形,何也?市所出而官無主也。夫提天下之節制,而無百貨之官,無謂其能戰也。
【譯文】
擊鼓指揮軍隊,與敵人進行格鬥,君主要取得軍事上的勝利,我以為並不是困難的事。古人說:“沒有‘蒙沖’去進攻,沒有‘渠答’去防守,這是裝備不完善的軍隊”。[軍隊由於營養不良]以致影響了視力,影響了聽力,這是由於國家沒有管好市場,以致供給缺乏的原故。市場,應對百貨進行管理,用賤買貴賣的辦法,以限制士民操縱物價。[一般說],每人每天不過吃糧食一斗,每馬每天不過吃飼料三斗,而弄得士卒飢餓,馬匹瘦弱,這是為什麼呢?這是由於市場雖有各種物品,而無人管理的原故。要知道統率天下的軍隊,而沒有對百貨進行有效的管理,那是不能順利進行作戰的。
42、起兵,直使甲冑生蟣者,必為吾所效用也。鷙鳥逐雀,有襲人之懷,入人之室者,非出生,後有憚也。
【譯文】
進行戰爭,能使軍隊堅持長期作戰的,必然是[由於軍令嚴明]官兵不得不為我效力的原故。譬如兇猛的鳥追逐小雀,有時竟使小雀竄入人們的懷中,闖進人家的室內,這並不是它願意捨生忘死,而是怕後面的凶鳥追上來了。
43、太公望年七十,屠牛朝歌,賣食盟津,過七十餘而主不聽,人人謂之狂夫也。及遇文王,則提三萬之眾,一戰而天下定。非武議安得此合也。故曰,良馬有策,遠道可致。賢士有合,大道可明。
【譯文】
太公望到了七十歲,還在朝歌宰牛為業,在盟津賣食品謀生。年過七十,還沒有得到君主的任用,許多人都說他是放蕩不拘的人。及至遇見了周文王,卻能統帥三萬之眾,一戰而平定天下。如果他沒有高深的謀略,哪能得到這樣的重用呢。所以常言說,良馬得到鞭策就可以日行十里。賢士得到重用,就可使政治昌明。
44、武王伐紂,師渡盟津,右旄左鉞,死士三百,戰士三萬。約之陳億萬,飛廉惡來,身先戟斧,陳開百里。武王不罷士民,兵不血刃,而克商誅紂,無祥異也,人事修不修而然也。今世將考孤虛,占鹹池,合龜兆,視吉凶,觀星辰風雲之變,欲以成勝立功,臣以為難。
【譯文】
45、夫將者,上不制於天,下不制於地,中不制於人。故兵者,兇器也,爭者,逆德也,將者,死官也,故不得巳而用之。無天於上,無地於下,無主於後,無敵於前。一人兵,如狼如虎,如風如雨,如雷如霆;震震冥冥,天下皆驚。勝兵似水,夫水至柔弱者也,然所觸丘陵必為之崩,無異也,性專而觸誠也。今以莫邪之利,犀兕之堅,三軍之眾,有所奇正,則天下莫當其戰矣。故曰,舉賢用能,不時日而事利。明法審令,不卜筮而獲吉。貴功養勞,不禱祠而得福。又曰,天時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古之聖人,謹人事而已。
【譯文】
做將帥的人,必須上不受天時的限制,下不受地形的限制,中不受人為的限制。武器,是殺人的兇器,戰爭,是暴力的行動,將帥,是掌握生殺的官吏,所以只在不得已的情況下才能使用它。指導戰爭,要做到上不受天時的影響,下不受地形的限制,後面不受君主的制約,前不受敵人的阻抗。萬眾一心的軍隊,行動起來就象虎狼般的勇猛,風雨般的急驟,雷電般的突然,聲勢浩大,行動莫測,使天下驚懼。勝利的軍隊象水一樣,水看來是最柔弱的,但它所衝擊的地方,山陵也會崩塌,這不是別的原因,而是由於水總是流向一個方向,不斷沖刷的結果。現在用莫邪那樣鋒利的武器,犀牛皮製成的堅固鎧甲,裝備起來的大量軍隊,再加上奇正的靈活運用,天下就沒有任何力量可以同他抗衡了。所以說,只要任用賢能,不須選擇吉日良辰事情也會順利;只要法令嚴明,不須求神問卜也會獲得吉祥;只要獎勵戰功優厚撫恤,不須祈禱也會得福。又說,天時有利不如地形有利,地形有利不如人心和睦。古代的聖人,不過是重視人的作用罷了。
46、吳起與秦戰,舍不平隴畝,樸樕蓋之,以蔽霜露。如此何也?不自高人故也。乞人之死不索尊,竭人之力不責禮。故古者,甲冑之士不拜,示人無己煩也。夫煩人而欲乞其死,竭其力,自古至今,未嘗聞矣。
【譯文】
吳起與秦軍作戰,就睡在不加平整的田埂上,只用樹枝掩蓋以遮蔽霜露。為什麼這樣呢?這是因為他不自視高人一等的原故。凡是要求人家為你效死,就不能要求人家對你必恭必敬;要求人家竭盡全力,就不能講究那些繁文縟節。所以古時候穿戴盔甲的將士不行跪拜之禮,這是表示不願因自己而增加別人的麻煩。給別人增添很多麻煩,而又要求人家為你效死盡力,是從古至今,沒有聽說過的。
47、將受命之日忘其家,張軍宿野忘其親,援枹而鼓忘其身。吳起臨戰,左右進劍。起曰:“將專主旗鼓耳。臨難決疑,揮兵指刃,此將事也,一劍之任,非將事也。”
【譯文】
將帥奉命出征的時候,就忘掉自己的家庭,帶領軍隊到達戰場的時候,就忘掉自己的親屬,臨陣指揮的時候,就忘掉自己的安危。從前吳起臨戰的時候,左右的人把寶劍呈送給他。吳起說:“將帥的主要職責是發號施令。在危難的情況下,做出決斷,以指揮軍隊去作戰,這才是將帥的職責,直接拿起兵器與敵人格鬥,不是將帥的職責。”
48、三軍成行,一舍而後成三舍。三舍之餘,如決川源。望敵在前,因其所長而用之,敵白者堊之,赤者赭之。
【譯文】
三軍整隊行軍,日行三十里,三天走九十里。軍行九十里以後,就要象決開江河一樣勢不可當地前進。與敵人接近時,應根據敵人特點來對付他,如果敵人使用白色標記,我也用白色標記來欺騙它,敵人用紅色標記,我也用紅色標記迷惑它。
49、吳起與秦戰,未合,一夫不勝其勇,前獲雙首還。吳起立斬之。軍吏諫曰:“此材士也,不可斬。”曰:“材士則是矣,非吾令也。”斬之。
【譯文】
吳起與秦軍作戰,兩軍尚未交鋒,有一人自恃其勇,獨自沖向前去,斬獲敵人兩個首級回來。吳起要立刻殺他。軍吏請求說:“這是個有本領的人,不可殺掉。”吳起說:“他誠然是有本領的,但他違背了我的命令。”結果還是把他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