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市煤炭消費總量控制3年行動計畫 (2018—2020年)

為進一步控制全市煤炭消費總量,改善大氣環境質量,促進經濟社會和生態環境可持續協調發展,根據《武漢市能源發展“十三五”規劃》(武政〔2017〕15號)、《武漢市環境保護“十三五”規劃》(武政〔2017〕5號)、《武漢市“十三五”擁抱藍天專項規劃》(武政辦〔2017〕20號)等規定,特制訂本計畫。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武漢市煤炭消費總量控制3年行動計畫 (2018—2020年)
  • 發布單位:武漢市人民政府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生態優先、綠色發展,把煤炭消費總量控制作為改善大氣環境質量、促進產業結構升級、助推經濟轉型發展的重要舉措,進一步控制壓減煤炭消費、促進煤炭清潔高效利用,最佳化能源消費結構、提升清潔能源比重,確保完成國家、省下達的煤炭消費總量控制目標任務,切實推動全市經濟高質量發展。
二、控制目標
全市煤炭消費總量在2017年2900萬噸(原煤,下同)的基礎上,2018年壓減150萬噸,2019年壓減175萬噸,2020年壓減175萬噸至2400萬噸以內(“十三五”期間總計壓減988萬噸,力爭壓減1000萬噸),確保煤炭消費總量占全市能源消費總量的比重控制在37%以內。
三、主要任務
  (一)嚴格控制新增煤炭消費
  全市禁止新建燃煤發電機組,新建項目禁止配套建設燃煤自備電站,全市不予新建燃煤鍋爐。(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各區人民政府〈含開發區、風景區管委會,下同〉)
  (二)重點壓減高耗能企業用煤
  1.鋼鐵企業。支持中國寶武武漢鋼鐵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武鋼有限公司)適度控制鋼鐵產能,調整產品結構,擴大電力、天然氣等清潔能源消費比重,壓減煤炭消費,促進節能提效。督促武鋼有限公司在關停8#焦爐(壓減煉焦產能55萬噸、煉焦煤80萬噸)的基礎上,於2018年12月31日前關停7#焦爐,再壓減煉焦產能55萬噸、煉焦煤80萬噸。支持武鋼有限公司制訂2018~2020年煉焦、生鐵、粗鋼產能削減方案並督促實施,實現《武漢市環境保護“十三五”規劃》(武政〔2017〕5號)確定的排放控制目標,力爭到2020年相比2015年煤炭消費總量減少420萬噸以上。(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市環保局,青山區人民政府)
  2.燃煤發電企業。繼續推進燃煤發電機組實施節能降耗工程,進一步壓減度電用煤水平。2018年11月30日前,完成武漢鋼電股份有限公司2台20萬千瓦燃煤發電機組節能改造,實現全市20萬千瓦及以上燃煤發電機組節能改造全覆蓋。積極爭取省級電力行業主管部門支持,提高外部電力引接比例,調整最佳化我市燃煤和燃氣發電企業發電量指標,控制電煤消費。力爭2018年到2020年壓減燃煤發電機組煤炭消費總量不少於30萬噸。(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市環保局,青山區、新洲區人民政府)
  3.其他年耗煤萬噸以上企業。全面禁止新建鋼鐵、水泥、焦化、有色金屬冶煉等高耗能、高污染項目;鼓勵石化、造紙、食品加工等高耗能企業提前淘汰低端、低效產能,加快生產技術裝備更新換代;實施禁燃區建材、平板玻璃等燃煤企業環保搬遷、改造;引導有條件的企業實施煤改電、煤改氣和生物質燃料替代;嚴格將湖北亞東水泥有限公司武漢亞鑫水泥有限公司熟料產能控制在環評批覆範圍內。2019年9月30日前,對禁燃區內燃煤爐窯(不含新型乾法迴轉窯熟料燒成工段)實施拆除或者清潔能源改造。實現其他年耗煤萬噸以上企業2018年到2020年壓減煤炭消費總量不少於20萬噸。(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市環保局,各區人民政府)
  (三)開展散煤清理專項行動
  組織開展禁燃區內銷售、燃用散煤清理整治專項行動,於2018年7月底之前完成禁燃區散煤加工銷售點清理、取締工作,對在禁燃區違規銷售、使用散煤行為的要追溯來源並依法進行查處。持續開展禁燃區餐飲單位燃用散煤專項整治,通過以電代煤、以氣代煤等方式淘汰餐飲單位燃煤茶水爐、小煤爐等,力爭到2020年禁燃區散燒煤實現清零、禁燃區外散煤消費量控制在10萬噸以內。(責任單位:市工商局、市環保局、市城管委,各區人民政府)
  (四)實施清潔能源替代
  1.實施電能替代。按照全省電能替代工作部署,在我市工業、農業、交通、教育、民生等五大領域推進“電氣化﹢”工程,確保2020年前每年完成替代電量不少於14億千瓦時;加快推進“特高壓靠城、超高壓進城”電網建設,力爭江南、江北2個超高壓項目分別於2018年、2020年開工;加大城區配電網建設和農村電網升級改造投資力度,2018年至2020年落實投資不少40億元,不斷增強城鄉電網支撐保障能力;深化電力體制改革,支持符合條件的用電企業參與電力市場交易,力爭2018年至2020年累計交易量達到270億千瓦時;爭取更多長江三峽水電份額,提高外來電引進比例,為進一步擴大“以電代煤”範圍和規模創造條件。2018年,全市全社會用電量力爭達到545億千瓦時,增量部分可替代燃煤60萬噸,到2020年力爭達到600億千瓦時,增量部分可替代燃煤200萬噸。(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各區人民政府,武漢供電公司)
  2.實施天然氣替代。協調做好天然氣上下游企業供需對接,對上積極爭取氣源、對下有序發展用戶、中間科學組織調控,確保全市天然氣平穩保供;積極推進天然氣管網建設,加快安山LNG儲氣庫二期擴容項目、白滸山LNG儲氣庫項目建設,力爭到2020年形成2.28億立方米儲氣能力;鼓勵發展燃機熱電、天然氣分散式能源站等大中型用氣項目,優先發展可中斷供氣用戶,穩步擴大天然氣利用規模。2018年,全市天然氣消費量確保不低於26億立方米,增量部分可替代燃煤30萬噸,到2020年力爭達到35億立方米,增量部分可替代燃煤150萬噸。(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城管委,各區人民政府,市燃氣熱力集團)
  3.實施集中供熱製冷替代。制訂並實施清潔能源集中供熱製冷規劃;按照“統一規劃、以熱定電”原則,有序發展熱電聯產項目;依託現有熱源點,加快熱力管網建設布局;推廣水源熱泵、空氣源熱泵等高效、節能、環保的新型供暖技術。到2020年,全市實現主要工業園區產業供熱配套,滿足每小時工業生產負荷3435.4噸,供熱面積3660萬平方米,年供熱量6.28×107吉焦,可替代燃煤100萬噸。(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城管委,各區人民政府)
  4.實施可再生能源替代。加快推進黃陂劉家山46.5兆瓦風電場建設;支持有條件的工業園區及工業廠房、商業集聚區、公共設施及商業建築屋頂和個人家庭建設分散式光伏發電設施;有序發展生物質直燃發電、垃圾發電和沼氣利用項目。到2018年清潔能源消費比重達到13.8%,到2020年達到15.6%。(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城鄉建設委、市城管委、市農委,各區人民政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區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視煤炭消費總量控制工作,加強組織領導,明確專人負責,將控制目標和任務分解至街道(鄉鎮)和重點耗煤企業,確保任務如期完成。市直各責任部門和單位要建立綜合協調機制,強化部門協作配合,有序推進燃煤削減工作。
  (二)強化政策支持。加快推進電力市場化改革,通過引入市場競爭,擴大市場交易,降低企業實施電能替代的成本。出台煤改氣支持政策,落實煤改氣用戶初裝費及氣價優惠,對企業職工宿舍、食堂等生活用氣執行居民氣價。積極組織申報國家、省清潔能源示範、節能減排技改等專項資金,推進企業節能量及碳減排量有償交易,為企業控制煤炭消費減負。各區人民政府可結合本區實際,加大資金投入,出台實施煤改電、煤改氣等工程項目的補貼政策。
  (三)注重統計監測。健全完善全社會煤炭消費總量統計制度,進一步加大對燃煤消費的統計和監管力度,重點加強各區統計部門、煤炭行業管理部門和重點用煤企業的統計能力建設,建立健全市、區煤炭消費統計監測和預警平台。定期組織煤炭消費總量預測分析,為有效推進煤炭消費總量控制工作提供可靠的數據支撐。
  (四)嚴格督查考評。建立煤炭消費管控目標責任制和評價考核指標體系,並納入全市大氣污染防控與經濟社會發展目標統一考評。各責任部門和單位要加強對煤炭消費總量控制工作的跟蹤監測,把目標任務完成情況和政策措施落實情況作為綜合經濟考評的重要內容,及時組織開展專項檢查和專項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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