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市江岸區監察委員會

武漢市江岸區監察委員會

武漢市江岸區監察委員會(Wuhan Jiang'an District Supervision Committee),是由武漢市江岸區人民代表大會選舉產生,並向武漢市江岸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和武漢市監察委員會負責,並接受其監督的國家監察機關。

現任武漢市江岸區委常委、區紀委書記,武漢市江岸區監察委員會主任:張顯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武漢市江岸區監察委員會
  • 外文名:Wuhan Jiang'an District Supervision Committee
  • 性質:國家監察機關
  • 現任領導張顯軍 
職務任免,主要職責,監察範圍,機構設定,內設機構,派出機構,現任領導,主任,副主任,委員,辦公地址,

職務任免

2021年12月18日,江岸區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閉幕,周嵐當選為武漢市江岸區監察委員會主任。

主要職責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規定,武漢市江岸區監察委員會履行監督、調查、處置職責:
(一)對公職人員開展廉政教育,對其依法履職、秉公用權、廉潔從政從業以及道德操守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武漢市江岸區監察委員會
武漢市江岸區監察委員會
(二)對涉嫌貪污賄賂、濫用職權玩忽職守權力尋租利益輸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費國家資財等職務違法和職務犯罪進行調查;
(三)對違法的公職人員依法作出政務處分決定;對履行職責不力、失職失責的領導人員進行問責;對涉嫌職務犯罪的,將調查結果移送人民檢察院依法審查、提起公訴;向監察對象所在單位提出監察建議。

監察範圍

《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第三章規定監察機關對下列公職人員和有關人員進行監察:
(一)中國共產黨機關、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機關、人民政府監察委員會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各級委員會機關、民主黨派機關和工商業聯合會機關的公務員,以及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管理的人員;
武漢市江岸區監察委員會
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
(二)法律、法規授權或者受國家機關依法委託管理公共事務的組織中從事公務的人員;
(三)國有企業管理人員;
(四)公辦的教育、科研、文化、醫療衛生、體育等單位中從事管理的人員;
(五)基層民眾性自治組織中從事管理的人員;
(六)其他依法履行公職的人員。

機構設定

內設機構

共設12個內設機構,分別是辦公室、組織宣傳部、黨風政風監督室、信訪室、案件監督管理室(信息技術保障室、審查調查協調指揮室)、第一至第五紀檢監察室、紀檢監察幹部監督室、案件審理室。

派出機構

共設7個派出紀檢監察組,分別是第一至第七派出紀檢監察組。

現任領導

主任

副主任

熊文勝、周劍

委員

曾浩波

辦公地址

武漢市江岸區監察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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