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市推進生豬規模化養殖工作方案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全面加強長江生態環境保護的決策部署,堅持保供給、保質量、保生態、保民生並重的發展要求,大力推進生豬規模化養殖,促進生豬生產和環境保護協調發展,結合我市實際,特制訂本方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武漢市推進生豬規模化養殖工作方案
  • 頒布時間:2019年5月29日
  • 實施時間:2019年5月29日
  • 發布單位:武漢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全文,印發的通知,解讀說明,

全文

一、總體要求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視察湖北重要講話精神,堅決落實長江經濟帶“共抓大保護、不搞大開發”的戰略要求,按照總量控制、退養平衡、最佳化結構、以地定畜的原則,有序推進生豬規模化養殖工作。通過環保不達標關停一批、升級擴建一批、規劃新建一批,到2021年,全市生豬養殖環境質量明顯改善,生豬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率大幅提升,生豬養殖空間布局進一步最佳化,生豬養殖現代化水平達到世界先進水平,全市生豬年出欄量力爭穩定在280萬頭左右。
  二、工作任務
  (一)退養任務
  1.禁止養殖區。禁止養殖區內現有畜禽規模養殖場,除2個國家級生豬核心育種場、省農科院金水基地原種豬育種場、市農科院畜科所實驗奶牛場在符合《畜禽養殖業污染防治技術規範》(以下簡稱《技術規範》)要求、達到相關污染物排放標準的前提下,經所在區人民政府批准同意保留外,其餘畜禽規模養殖場於2019年12月31日前全部完成退養。
  2.限制養殖區。生態環境部門根據《技術規範》對限制養殖區內年出欄10000頭以下生豬規模養殖場實施環保達標驗收。未通過環保達標驗收的生豬規模養殖場於2019年12月31日前全部完成退養;通過環保達標驗收的生豬規模養殖場,由生態環境部門對其污染治理設施實施24小時線上監控。
  3.適宜養殖區。對適宜養殖區內散養生豬(3頭以下自養自食除外)全部實施退養。生態環境部門根據《技術規範》對年出欄10000頭以下生豬規模養殖場實施環保達標驗收。未通過環保達標驗收的生豬規模養殖場於2019年12月31日前全部完成退養;通過環保達標驗收的生豬規模養殖場,由生態環境部門對其污染治理設施實施24小時線上監控。
  (二)發展任務
  引進國內外知名企業或者所在轄區大型養殖企業採取參股、併購等方式,對限制養殖區、適宜養殖區環保和土地規劃符合擴建條件的年出欄10000頭以下生豬規模養殖場進行現代化升級擴建,擴大生豬生產規模,使其達到年出欄10000頭以上。引進知名企業在適宜養殖區內建設5個年出欄50000頭以上規模的“現代化、全封閉、可循環、無污染”的生豬養殖場,進一步提升全市生豬生產現代化水平。
  三、實施步驟
  (一)調查摸底階段(2019年5月底之前)。由各新城區人民政府負責對本轄區內生豬養殖場數量、規模、分布、豬舍面積等進行全面調查摸底。
  (二)達標驗收階段(2019年6—7月)。由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農業農村局配合,組織開展環保達標驗收工作。市生態環境局於2019年7月底之前將未通過環保達標驗收的生豬規模養殖場名單提交各新城區人民政府。各新城區人民政府根據市生態環境局提供的未通過環保達標驗收的生豬規模養殖場名單,明確退養任務,制定獎補政策,測算獎補資金,制發區級相關檔案。
  (三)實施退養階段(2019年8—12月)。各新城區人民政府對本轄區內應當實施退養的生豬養殖場按照退養數據第三方鎖定、簽訂退養協定、實施退養、第三方驗收、退養驗收結果公示、區政府認定上報等程式實施退養,於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全部退養工作。市財政預撥市級獎補資金到各新城區。
  (四)成果鞏固階段(2020年1—2月)。各新城區人民政府完成退養認定後,將退養認定材料報市農業農村局,市級獎補資金待退養工作完成後據實結算。各新城區人民政府建立村級巡查報告、街道核查處置、部門協調配合的退養長效監管機制,鞏固退養成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市推進生豬規模化養殖工作領導小組,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長任組長,市農業農村局、市生態環境局、市城管執法委、市公安局、市財政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等部門分管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市農業農村局辦公。領導小組負責定期召開工作推進會,及時協調解決工作中出現的問題。各新城區人民政府也要成立相應的工作專班,保障生豬規模化養殖工作順利推進。(責任單位:市農業農村局,各新城區人民政府)
  (二)明確主體責任。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各新城區人民政府是推進生豬規模化養殖工作的責任主體,具體負責推進本區生豬規模化養殖工作。根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區域資源特點和環境承載能力,在制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時科學布局生豬規模養殖場,預留發展空間,滿足生豬規模養殖用地需求。(責任單位:各新城區人民政府,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三)做好維穩工作。各新城區人民政府要按照“發現得早、控制得住、解決得了”的要求,做好退養期間的維穩工作,落實預防和化解責任。對實施退養過程中的重點人員進行認真排查,把各項維穩防控措施落到實處,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切實做到排查到位、防控到位、宣傳教育到位,努力將矛盾糾紛化解在萌芽狀態,確保維穩重點對象不越級上訪、不發生個人極端事件或者群體性事件。(責任單位:各新城區人民政府)
  (四)落實獎補政策。由各新城區人民政府根據前期調查摸底情況,據實核算退養所需資金,市財政按上一輪退養政策對拆除的豬舍以及退養的種豬給予獎補。對原養殖規模10000頭以下生豬養殖場進行“現代化、全封閉、可循環、無污染”升級擴建,使年設計出欄量達到10000頭以上的,按照年設計出欄量每10000頭由市財政給予一次性獎補資金200萬元;對創建種養循環生態示範園區的,按照種植基地面積,每1000畝由市財政給予一次性獎補資金150萬元。(責任單位:各新城區人民政府,市財政局、市農業農村局)
  (五)加強協調配合。市人民政府各相關部門要發揮職能優勢,共同推進我市生豬規模化養殖工作。市農業農村局要做好綜合協調、技術指導和服務工作,推進生豬產業綠色發展;市財政局要落實生豬退養、升級改造、綠色發展獎補資金;市生態環境局要加強對生豬養殖場的環境監管,切實組織好生豬規模養殖場環保達標驗收,明確有升級改造意願的生豬規模養殖場是否具備升級擴建環保條件,依法及時辦理升級擴建和新建生豬規模養殖場項目環評審批手續;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要將升級擴建和新建現代化生豬養殖用地納入全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明確有升級改造意願的生豬規模養殖場是否具備升級擴建土地條件。(責任單位:各新城區人民政府,市財政局、市農業農村局、市生態環境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印發的通知

各區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門:
  《武漢市推進生豬規模化養殖工作方案》已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武漢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9年5月29日

解讀說明

2019年5月29日,市政府辦公廳印發了《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武漢市推進生豬規模化養殖工作方案的通知》(武政辦〔2019〕56號)(以下簡稱《通知》),現將主要內容解讀如下:
  一、出台背景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認真落實習近平總書記視察湖北重要講話精神,堅決落實長江經濟帶“共抓大保護、不搞大開發”的戰略要求,以“總量控制、退養平衡、最佳化結構、以地定畜”為原則,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菜籃子”市長負責制考核辦法的通知》(國辦發〔2017〕1號)、《關於印發〈“菜籃子”市長負責制考核辦法實施細則〉的通知》(農市發〔2017〕1號)等檔案要求,市農業農村局在充分調研、廣泛徵求意見的基礎上,起草了《通知》,經市領導審定後,以市人民政府名義印發。
  二、基本結構
  《通知》分為四個部分。第一條總體要求,提出到2021年全市生豬年出欄量目標。第二條工作任務,制定了禁止養殖區、限制養殖區、適宜養殖區的退養任務,以及發展任務,明確了滿足武漢市場豬肉消費的措施,明確了要求。第三條實施步驟,提出了調查摸底、達標驗收、實施退養、成果鞏固等四個階段的時限要求及工作內容。第四條保障措施,包括五個方面內容,分別是加強組織領導、明確主體責任、做好維穩工作、落實獎補政策、加強協調配合。
  三、主要內容
  《通知》在充分考慮全市畜禽養殖“三區”分布、生豬綠色養殖、豬肉自給率、生豬疫病防控等多方面因素的基礎上,制定了武漢市推進生豬規模化養殖工作方案,共4個部分,擬解決保供給、保質量、保生態、保民生並重的發展要求,推進武漢市生豬規模化養殖,促進生豬生產和環境保護協調發展。
  (一)指導思想。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視察湖北重要講話精神,堅決落實長江經濟帶“共抓大保護、不搞大開發”的戰略要求,按照“總量控制、退養平衡、最佳化結構、以地定畜”的原則,有序推進生豬規模化養殖工作。
  (二)主要目標。到2021年全市生豬養殖環境質量明顯改善,生豬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率大幅提升,生豬養殖空間布局進一步最佳化,生豬養殖現代化水平達到世界先進水平,全市生豬年出欄量力爭穩定在280萬頭左右。
  (三)退養任務
  1、禁止養殖區:禁養區保留畜禽規模場,符合《畜禽養殖業污染防治技術規範》(HJ/T81-2001)的前提下暫予以保留外,其餘畜禽規模場2019年12月31日前一律實施退養。
  2、限制養殖區:生態環境部門《畜禽養殖業污染防治技術規範》(HJ/T81-2001)對限養區年出欄10000頭以下中小生豬規模場實施環保達標驗收。對未通過環保達標的生豬規模場2019年12月31日前一律實施退養。通過環保達標的生豬規模場,由環保部門對其污染治理設施實現24小時線上監控。
  3、適宜養殖區:對散養生豬(3頭以下自養自食除外)全部實施退養。對年出欄10000頭以下中小生豬規模場由生態環境部門實施環保達標驗收,對未通過環保達標驗收的中小生豬規模場2019年12月31日前一律實施退養。通過環保達標的生豬規模場,由環保部門對其污染治理設施實現24小時線上監控。
  (四)發展任務。主要是對限制養殖區、適宜養殖區環保和土地規劃符合擴建條件的年出欄10000頭以下生豬規模場進行現代化升級改造。引進知名企業在適宜養殖區建設5個年出欄50000頭以上規模的“現代化、全封閉、可循環、無污染”生豬養殖場,進一步提升全市生豬現代化生產水平。
  (五)實施步驟
  共分調查摸底階段、宣傳發動階段、達標驗收階段、區級部署階段、推進實施階段、驗收鞏固階段等六個階段。每個階段均明確了時間要求及具體工作措施。
  (六)保障措施。從加強組織領導、明確工作要求、加強政策激勵、強化責任擔當等方面提出保障措施,確保全市生豬規模化養殖工作順利推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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