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藍旗林業和草原局

正藍旗林業和草原局

正藍旗林業和草原局是正藍旗機構改革組建的新部門,為正藍旗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正藍旗林業和草原局
  • 辦公地址:正藍旗察哈爾大街與巴彥敖包路交叉路口西500米 
  • 所屬地區:正藍旗
  • 所屬部門:正藍旗人民政府
  • 現任領導:於樁(局長)
主要職責,正式成立,機構簡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1、貫徹落實國家、自治區有關林業和草原方面法律法規政策。負責全旗林業和草原及其生態保護建設修復的監督管理。擬定林業和草原及其生態保護建設修復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森林、草原、濕地、荒漠和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動態監測與評價。
  2、組織開展林業和草原生態保護建設修復和造林種草綠化工作。組織實施全旗林業和草原重點生態保護建設修復工程,監督資金的管理使用,指導各類公益林、商品林的培育經營,指導、監督全民義務植樹種草、城鄉綠化和森林城市建設工作。組織開展基本草原劃定和保護工作。指導開展退化草原治理、改良和人工草地建設工作。負責林業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檢疫工作。承擔林業和草原應對氣候變化的相關工作。
  3、負責森林、草原、濕地資源的監督管理。組織編制並監督執行全旗森林採伐限額。負責林地和草原管理,擬定林地和草原保護利用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公益林劃定和管理工作。負責草原禁牧休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態修復治理工作,監督管理草原的開發利用。組織開展草原功能區劃定工作。負責濕地生態保護修復工作,擬訂全旗濕地保護規劃並組織實施,監督管理濕地的開發利用。
  4、負責監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組織開展荒漠調查,擬訂全旗防沙治沙、沙化土地封禁保護區建設規劃,監督管理荒漠化和沙化土地的開發利用,組織、指導沙塵暴災害預測預報和應急處置工作。
  5、負責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監督管理。組織開展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調查,指導陸生野生動植物的救助繁育保護、棲息地恢復發展、疫源疫病監測,監督管理陸生野生動植物獵捕或採集、人工繁育或培植、經營利用。
  6、負責監督管理各類自然保護地和風景名勝區。擬訂全旗各類自然保護地規劃。提出新建、調整旗級自然保護地的審核並按程式報批,審核自然遺產的申報,會同有關部門審核全旗自然與文化雙重遺產的申報。負責生物多樣性保護相關工作。
  7、指導國有林場、苗圃建設和發展。組織林木種子和草種種質資源普查、組織建立全旗林草種質資源庫,負責良種選育推廣,管理林木種苗、草種生產經營行為,監管林木種苗、草種質量。監督管理林業和草原生物種質資源、轉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種保護。
  8、監督檢查產業發展對森林、草原、濕地、荒漠、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的開發利用。監督實施國家和自治區林業資源、草原資源最佳化配置政策和相關林草產業標準。負責林草產品質量監督,指導商品林發展和利用。指導林草產業綜合開發。指導生態扶貧相關工作。
  9、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要求,履行安全生產責任制規定的職責。
  10、負責落實全旗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森林和草原火災防治規劃和指導實施,指導開展防火巡護、火源管理、防火設施建設等工作。組織開展森林和草原防火宣傳教育、監測預警、督促檢查等工作。必要時,可以提請應急管理局,以全旗應急指揮機構的名義部署相關防治工作
  11、負責推進全旗林業和草原改革相關工作。擬訂全旗集體林權制度,重點國有林區、國有林場、草原等改革意見並指導、監督實施。擬定全旗農村牧區林業和草原發展及維護林業、草原經營者合法權益的政策措施,指導農村牧區林地、草場承包經營工作。組織開展全旗退耕退牧還林還草和天然林保護工作。指導實施林業和草原生態補償工作。
  12、組織實施全旗林業和草原科技、宣傳教育和對外交流與合作工作。指導林業和草原人才隊伍建設。承擔濕地、防治荒漠化、瀕危野生動植物種等國際公約履約工作。
  13、承擔國有林場的相關管理職責。指導國有林場改革工作。管理與指導國有林場的生產經營、森林資源開發利用等工作。
  14、完成旗委、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正式成立

2019年1月30日,正藍旗林業和草原局正式掛牌成立。

機構簡介

新組建的旗林業和草原局,將旗林業水利局的林業職責,旗生態保護局的草原監督管理職責,以及相關部門的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等管理職責整合,組建旗林業和草原局,作為旗政府工作部門,由旗自然資源局統一管理和協調。不再保留旗林業水利局、旗生態保護局。

現任領導

正藍旗林業和草原局局長:於樁
正藍旗林業和草原局黨組書記:朱景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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