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徵收制

正常徵收制指的是增值稅的一種徵收方法。指納稅人按照產品的實際銷售收入和稅法規定的計算方法,計算出應納增值稅稅款,按稅務機關核定的納稅期限,向當地稅務機關申報,經稅務機關審核後,逐期繳納稅額。

這種徵收辦法,一般適用於進料 (或零配件)和產品銷售比較均衡、生產正常、財務會計核算制度健全的企業。我國現行增值稅徵收方法中的“分期核實徵收法”即屬正常徵收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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