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日元債券

歐洲日元債券是歐洲債券的一種。借款人在日本境外的市場上發行的日元債券。發行金額在50—300億日元之間,期限一般為5—7年,其發行費用較其它面值貨幣的歐洲債券為低。1977年歐洲日元債券首先由歐洲投資銀行發行,多在盧森堡和倫敦掛牌上市。最初日本大藏省僅允許政府機構進入該市場籌資。為加速日元國際化進程,日本大藏省於1984年5月採取了一系列放寬措施,解除了發行限制,規定州、地方政府、民間企業均可發行此類債券,從而使這種債券的發行範圍和發行規模逐步擴大。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歐洲日元債券
  • 外文名:Euro-yen Bond
  • 發行地日本境外
  • 特點:債券發行額較大等
歐洲日元債券簡介,特點,與歐洲債券的區別,

歐洲日元債券簡介

歐洲日元債券(Euro-yen Bond)

特點

歐洲日元債券的主要特點是:
⑴債券發行額較大,一般每筆發行額都在200億日元以上。
歐洲債券大多與互換業務相結合,籌資者首先發行利率較低的日元債券,然後將其調換成美元浮動利率債券,從而以較低的利率獲得美元資金。
80年代以來,歐洲日元債券增長較快,在歐洲債券總額中的比例日益提高。歐洲日元債券不斷增長的原因除了日本經濟實力強、日元一直比較堅挺、日本國際貿易大量順差、投資歐洲日元債券可獲利外,還在於日本政府為了使日元國際化,使日元在國際結算國際融資方而發揮更大的作用,從1984年開始,對非居民發行歐洲日元債券放寬了限制:
第一,擴大發行機構。將發行機構由原來的國際機構、外國政府擴大到外國地方政府和民間機構。
第二,放寬了發行條件。將發行公募債券信用資格由AAA級降到AA級。
第三,放寬了數量限制。在發行數量上,取消了對發行筆數和每筆金額的限制。
第四,擴大主辦銀行的範圍。除了日本證券公司外,其他外國公司可以擔任發行債券的主辦機構。

與歐洲債券的區別

歐洲債券:是票面金額貨幣並非發行國家當地貨幣的債券。是指以外在通貨(external currency)為單位,在外在通貨市場(external currency market)進行買賣的債券歐洲債券不受任何國家資本市場的限制,免扣繳稅,其面額可以發行者當地的通貨或其他通貨為計算單位。對多國公司集團及第三世界政府而言,歐洲債券時他們籌措資金的重要渠道。傳統的歐洲債券可分為直接債券(straight bond),可轉換債券(convertible bond),附股權認購證不可轉換債券(straight bond with warrant)與浮動利率本票(floating rate notes)等。除此之外,亦有多元通貨(multcurrency)及使用記帳單位(unit of account)兩種方式發行的債券。前者雖其面值為單一貨幣,但投資人可從幾種通貨中選擇一種還款;後者則指以歐洲貨幣單位(European currency unit),歐洲組合單位(Eurco),阿拉伯通貨關聯單位(Arcru)及特別提款權(SDR)等記帳單位所發行的債券歐洲債券亦可以不記名的方式發行,但若借款人不被準許發行時,可與經辦發行的銀行協商,由後者發行不記名存券收據(bearer depositary receipt)。
歐洲債券是一國政府、金融機構、工商企業或國際組織在國外債券市場上以第三國貨幣為面值發行的債券。例如,法國一家機構在英國債券市場上發行的以美元為面值的債券即是歐洲債券歐洲債券的發行人、發行地以及面值貨幣分別屬於三個不同的國家。
這種債券的發行比較嚴格,首先是待發行的債券要通過國際上權威的證券評級機構的級別評定,其次債券還需要由政府或大型銀行或企業提供擔保,另外還需有在國際市場上發行債券的經驗,再者在時間間隔方面也有一些限制。這種債券的發行通常由國際性銀團進行包銷,一般由4~5家較大的跨國銀行牽頭,組成一個世界範圍的包銷銀團。有時包銷銀團還要組織一個更大的鬆散型的認購集團,聯合大批各國的銀行、經紀人公司和證券交易公司,以便在更大範圍內安排銷售。歐洲債券的票面貨幣除了用單獨貨幣發行外,還可以用綜合性的貨幣單位發行,如特別提款權、歐洲貨幣體系記帳單位等。歐洲債券每次的發行範圍也可以同時是在幾個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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