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新外匯法

日本新外匯法,指日本1980年12月生效的《外匯及外貿管理法》。該法是在修改1949年12月制定的《外匯及外貿管理法》基礎上形成的。新外匯法與舊法的重要區別是:將外匯與外貿由管理制改為原則自由制。新外匯法的基本精神是:(1)關於資本交易,事先申報制的適用對象僅限於存款、信託、對外支付手段的買賣、歐洲日元債券等以外的情況;(2)關於勞務方面的交易,除與能源、資源有關的特殊領域外,均可自由進行;(3)關於外國對日本直接投資、日本企業從國外引進技術的契約,由原來的認可(或批准)制改為事先申報制;(4)關於進出口,將需經政府許可的項目壓低到最小限度;(5)關於對外支付,除特殊清算外,平時均可自由進行,遇有特殊情況時,可動用許可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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