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共同體法院是指1952年歐洲經濟共同體根據《歐洲共同體有關幾個共同機構的公約》設立的共同機構之一。現有法官9名,法律顧問3名。他們由成員國政府選出,任期六年。法院書記官由法院任命。法院的任務是:在解釋和適用共同體條約上,確保遵守共同體法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歐洲共同體法院
- 設立時間:1952年
歐洲共同體法院是指1952年歐洲經濟共同體根據《歐洲共同體有關幾個共同機構的公約》設立的共同機構之一。現有法官9名,法律顧問3名。他們由成員國政府選出,任期六年。法院書記官由法院任命。法院的任務是:在解釋和適用共同體條約上,確保遵守共同體法律。
歐洲共同體法院是指1952年歐洲經濟共同體根據《歐洲共同體有關幾個共同機構的公約》設立的共同機構之一。現有法官9名,法律顧問3名。他們由成員國政府選出,任期六年。法院書記官由法院任命。法院的任務是:在解釋和適用共同體條約...
歐洲共同體審計法院 CAEC是歐洲共同體成員國各派一名代表組成的專職審計機構。該法院成立於1977年10月,是歐洲共同體的機構之一。根據條約規定,審計法院的職能主要有四個方面:(1) 審查共同體的全部收支帳目,監督共同體財政收支的合法性和合規性,督促被審查單位保持良好的財務管理。(2) 通過對尚未實施的法律行為...
歐洲法院(英文版歐盟條約里正式名稱:Court of Justice。一般為了辨識,會加個官方所無的形容詞:European Court of Justice。)根據歐盟法律為歐洲聯盟的最高法院,掌理一般案件的法律審抗訴,以及特殊案件的一審。作為歐盟法院的一部分,其負有解釋歐盟法律和確保其在各歐盟會員國間能被平等適用的任務。1952年,歐洲...
歐洲共同體(European Community)是包括歐洲煤鋼聯營、歐洲原子能聯營和歐洲經濟共同體(共同市場),其中以歐洲經濟共同體最為重要。1950年5月,法國外長羅貝爾·舒曼建議把法國和西德的煤鋼生產置於一個“超國家”機構領導之下。1951年4月18日,法國、聯邦德國、義大利、荷蘭、比利時和盧森堡六國根據“舒曼計畫”在巴黎...
其中委員會是歐盟的行政執行機構,類似於主權國家的政府;歐洲議會擁有部分立法權、預算權以及諮詢和監督上的權力;歐洲法院是歐盟的最高法院,主要從司法角度保證歐盟法律的有效貫徹實施。宗旨 歐洲共同體的基礎檔案《羅馬條約》規定其宗旨是:在歐洲各國人民之間建立不斷的、愈益密切的、聯合的基礎,清除分裂歐洲的壁壘...
《歐洲共同體法律的制定與執行》是法律出版社出版的圖書。內容簡介 《歐洲共同體法律的制定與執行》在主要根據英文和德文資料的基礎上,系統在研究價紹了歐洲共同體的主要機構:歐洲委員會、歐洲聯盟理事會、歐洲議會、歐洲法院,以及歐洲初審法院在歐洲共同體法律的制定和執行過程中的地位與作用,系統地研究了歐洲共同...
《歐洲一體化進程中歐洲法院的作用》是2006年7月1日安徽人民出版社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方國學。本書擬將《尼斯條約》生效前歐洲法院對歐洲一體化的作用分成三個階段來加以考察。作者簡介 方國學,男,1965年生,安徽宿松人。1986年畢業於安徽師範大學歷史系後留校工作,長期在世界史教研室任教,2004年畢業於南京...
歐洲法院的司法能動性是指,歐洲法院在審理有關歐共體案的具體過程中,不因循先例和成文法的字面含義,對歐共體法律進行司法解釋的一種司法理念以及基於此種理念的行動。在法律的解釋和適用過程中,歐洲法院並不限於對具體糾紛做出裁決,而是通過發揮其司法能動性,對歐共體法律進行創造和補充,形成新的法律原則,填補...
(三)此項宣告得隨時以通知歐洲共同體委員會秘書長的方式作出。(四)從第二款乙項所列的領土之一的法院向聯合王國抗訴的訴訟,應視為在這些法院進行的訴訟。第二十八條 (一)本公約應自1980年6月19日起向歐洲經濟共同體條約的成員國開放簽字。(二)本公約應由簽字國批准、接受或認可。批准、接受或認可...
《巴黎條約》規定歐洲煤鋼共同體設立4個機構,分別為:高級權力機構(執行機關)、共同大會(諮詢監督機關)、特別部長理事會(成員國代表機構)和歐洲法院(審查執行機關的決定並審理違反條約的訴訟)。煤鋼共同體的工作是成功的,在它的統一協調下,煤炭和鋼鐵這兩種當時最重要的戰略物資在成員國之間的生產流轉實現了...
第七節 歐洲聯盟的人事法 第四章 歐洲聯盟法的程式法 第一節 歐洲聯盟程式法概論 第二節 立法程式 第三節 歐洲聯盟的預算制定程式 第四節 歐洲聯盟法的執行程式 第五節 歐洲法院的司法程式 第五章 歐洲聯盟的經濟公法 第一節 歐洲聯盟目標與措施 第二節 歐洲聯盟公民權 第三節 歐洲《共同體條約》規定的...
一 歐洲議會制度的形成/72 二 歐洲議會的政治結構/75 三 歐洲議會的主要職權/79 第四節 歐盟對外行動署/83 一 歐盟對外行動署的性質與作用/83 二 歐盟對外行動署組織機構/85 三 歐盟對外行動署人員構成/87 第五節 歐洲法院/88 一 歐洲法院的職能與結構/88 二 歐洲法院的司法原則和共同體法律...
(四)歐洲法院的判例 (五)一般法律原則 二、歐共體/歐盟法律在成員國國內執行的主要原則 (一)直接效力 (二)歐共體/歐盟法優先原則 第三節 混合協定的有關法律問題 一、混合協定的產生——歐共體締約專屬許可權和 分享許可權的劃分 二、混合協定對現代條約法的發展 (一)關於締約主體和條約種類 (二)關於締約許可權和締約...
一、研究這些問題,特別是審議授予歐洲共同體法院對某些案件的管轄權的可能性,並在必要時,磋商一個達到此種效果的協定。二、在一定間隔時間內,安排他們的代表開會。下述全權代表已在本聯合聲明上籤字,以資證明。1968年9月27日於布魯塞爾。附三 經修正的1971年議定書文本 第一條歐洲共同體法院有權作出裁決,解釋...
經過四次特委會會議,該公約草案談判已接近尾聲,擬提交2019年6月召開的外交大會討論,但目前仍有智慧財產權、共同法院等問題沒有完全達成共識。主要內容 (1)採用地域管轄原則,以住所為行使管轄權的依據。(2)有關契約案件、強制扶養案件和侵權行為案件等,在一個締約國有住所的人得在其他締約國被訴。(3)對以...
本書為第三版,既了2003年生效的《尼斯條約》的內容,又根據歐共體法院和歐共體初審法院的新的判例對內容進行了更新。著者還精選的參考書目索引。著者還精選的參考書目索引。本書深入淺出,文筆流暢。本書深入淺出,文筆流暢。本書是以研討歐洲聯盟法律體系的結構為主題,一方面對於歐盟實體法進行了陳述,另一方面對...
例如,西非國家經濟共同體的主要機構有:(1)首腦會議,是共同體的最高權力機關;(2)部長理事會,負責指導下屬機構的工作,並就共同體的發展做出決議;(3)秘書處,是共同體的執行機構,負責處理共同體的日常工作;(4)共同體法院,督促各成員國遵守共同體條約,負責解釋條約,調解和裁決成員國之間的糾紛和爭端。由於...
接著對十一個最為重要的國際司法機構的概況、運作機制、成就和問題進行了個別解剖;然後,選擇國際司法制度中比較突出的問題,如國際法官的獨立性問題、個人在國際司法機構中的地位問題等進行了比較研究;最後,對於國際司法機構之間的關係,以區域國際司法機構中最為發達的歐洲人權法院和歐洲共同體法院為例,就其在人權...
歐洲共同體的主要機構,除部長理事會、共同體委員會和歐洲共同體法院外,還有一個歐洲議會。根據1976年 9月各成員國簽訂的關於直接選舉的協定,歐洲議會於1979年在各成員國進行了第一次普選。羅馬條約生效後,歐洲共同體建立了關稅同盟,實行了共同農業政策,設立了新的歐洲貨幣體系。1973年英國、丹麥和愛爾蘭三國加入...
其次,歐盟法包括歐洲議會、部長理事會等歐盟主要機構根據基本條約,以解釋條約和執行條約的方式制定的,具有國內法屬性的條例、指令、決定等法規及歐洲法院的判例。歐盟立法機構頒布的法規主要有以下幾種: (1)條例,它具有普遍意義,各個組成部分都具有約束力,可以直接適用於所有成員國; (2)指令,它所規定的應達到何種結果...
渴望防止對本公約的不同解釋有損其統一的效力;宣布它們自己準備:(一)審議將某些事項的管轄權授予歐洲共同體法院的可能性,必要時並為此商訂一個協定;(二)安排在它們的代表之間舉行定期會議。茲下列簽署人經正式授權特在本聯合聲明簽署,以資證明。(各國簽署人姓名略——編者)1980年6月19日在羅馬寫成。
1996年,盧森堡歐洲共同體法院項目中,佩羅再次中標。他做了很多項目,創造了許多新的建築形式,創造了多項建築革新。這些建築工程包括大型建築,如文化中心或者體育館項目等等,也包括一些小型項目,比如在都市核心地區的貧民區做的住宅設計。同時,他在各地作講演,並在多個研究會和評審會中擔任委員。佩羅還在多所國外...
歐盟通過法律(包括立法與司法)途徑來規範成員國與歐盟之間權能的劃分、以法律來規範成員國與共同體機構及其之間的關係、將國內司法體系納入到歐盟的司法體系之內從而形成一個整體的司法體系.以及歐洲法院將歐盟的目標確立為共同體必須遵守的一般法律原則,使得共同體的目標法律化,這些都使得歐洲一體化具有獨特的法律性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