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背景
第二次世界大戰後國際局勢發生演變,歐洲國家分別組成以美國 為盟主的
北大西洋公約組織和以
蘇聯為盟主的
華沙條約組織兩個互相對抗的軍事集團。在歐洲集結了大量武裝力量和現代化武器,造成東西歐之間的隔絕和冷戰對峙的局面。60年代蘇聯和華沙條約組織倡議,召開歐洲國家會議,討論歐洲
安全和合作問題,但不提美國參加,以圖排除美國染指歐洲。遭美國堅決反對。 1964年12月1日,第19屆
聯合國大會開幕。前蘇聯通過
波蘭外長臘帕茨基在大會上提出召開全歐安全會議的建議。蘇共中央總書記勃列日涅夫在1965年3月29日蘇共第23次代表大會上及4月8日訪問波蘭時,也提出了這個問題。1966年7月4日至6日,
華沙條約成員國在
布加勒斯特舉行會議,討論東西方關係和
越南戰爭問題。這次會議通過了《關於加強歐洲和平與安全的宣言》,提出召開歐洲國家會議,討論歐洲安全問題。前蘇聯當時提出召開歐洲安全會議的目的,主要是鞏固它在第二次世界大戰中獲取的利益(如48萬平方公里土地),進一步控制東歐國家,向西歐滲透。
1968年6月24日、25日,
北大西洋公約外交部長在
冰島首都
雷克雅未克舉行例會,向
前蘇聯和
東歐國家呼籲相互均衡裁軍,以促進東西方的緩和,與前蘇聯召開歐安會的主張相對抗。1969年3月17日,華沙條約組織在布達佩斯舉行會議,呼籲早日召開歐安會,討論歐洲安全和和平合作問題。4月3日,前蘇聯向美國表示,不反對美國參加歐安會。剛開始美國反對召開這樣的會議,但當西歐一些主要
國家贊成召開歐洲安全會議時,怕在西歐聯盟中孤立,又為便於在會上與蘇爭奪,也就同意參加了。
70年代初,東西方關係有所緩和。聯邦德國同蘇聯、波蘭、民主德國先後簽訂一系列條約;蘇、美、英、法四國簽署《關於柏林問題的協定》;蘇、美簽訂《限制戰略核武器協定》。這些事件在維持現狀的基礎上改善了氣氛,為歐安會的召開準備了條件。蘇聯也表示同意美國等北大西洋公約組織中的非歐洲國家參加會議。
1972年5月,美國總統R.M.尼克森訪蘇,雙方達成妥協,同意歐安會與歐洲均衡裁軍會議大體同時召開。
蘇聯力圖利用歐洲國家盼望和平與安全的願望,通過會議確認戰後歐洲國家邊界有利於蘇聯的現狀,鞏固它在東歐的地位,分化西歐國家同美國的關係。美國的意圖在於限制蘇聯的進一步擴張,同時對東歐進行滲透。歐洲國家則在不同程度上企圖利用美、蘇之間的矛盾改善自己的處境。會議討論的雖是歐洲問題,主角卻是美、蘇兩國。它們之間的爭奪和交易決定著歐安會的進程和結果。
會議進程
1972年11月22日至1973年6月8日,33個歐洲國家以及美國、
加拿大的代表在赫爾辛基舉行歐安會籌備會議,擬定了《赫爾辛基最後建議藍皮書》,規定了
會議討論的範圍,議事日程的會議組織、地址等,並規定會議分三個階段進行。
籌備會議程
(1)歐洲安全與國家關係準則;
三個會議階段
第一階級
1973年7月3日至6日在
赫爾辛基召開,33個歐洲國家和
美國、加拿大外長參加。會議批准了《赫爾辛基最後建議藍皮書》,確定會議議程是:歐洲安全問題;經濟、科技合作問題;人道主義方面的合作問題;制訂會議最後檔案的辦法。
第二階段
1973年9月18日開始,與會國的375名專家在
日內瓦召開會議。會議分三個委員會,分別討論前三項議題。由於雙方分歧實在是大,會議時斷時續,前後用了近兩年的時間,開了2400餘次會議,經過雙方多次討價還價,直至1975年7月21日,才擬定了《歐洲安全和合作最後檔案》。檔案規定,與會國首腦於近期召開會議,簽署這個檔案。
第三階段
1975年7月30日至8月1日,歐洲33國及美國、加拿大等國國家首腦、政府首腦或他們的代表在赫爾辛基舉行會議,簽署了《歐洲安全和合作最後檔案》。
正式會議
1975年7月30日至8月1日,歐洲安全和合作會議在赫爾辛基舉行,參加會議的代表來自歐洲、美國和加拿大35個國家,簽署了《最後檔案》。歐安會首屆首腦會議在芬蘭首都赫爾辛基舉行,當時
阿爾巴尼亞宣布不參加會議(1991年6月19日,阿爾巴尼亞被接納為第35個成員國)。
會議內容
《關於建立信任的措施和安全與裁軍的某些檔案》、《經濟科學技術和環境方面的合作》等。蘇聯最關心歐洲安全問題,希望能通過歐安會固定歐洲邊界現狀。《最後檔案》(全稱《歐洲安全和合作最後檔案》,檔案包括四個部分也叫“四個籃子)。在指導與會國關係的原則的宣言中提出了處理與會國互相關係的10項原則,其中特別提到“邊界的不可侵犯性”,“禁止使用
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脅”。《關於建立信任的措施和安全與裁軍的檔案》還規定,與會國同其他與會國在距離共有的邊界250公里以內舉行2萬5千人以上的軍隊參加的軍事演刁時,應在21天以前通知與會國家,並邀請它派觀察員觀看演習。在討論《經濟、科學技術和其它方面的合作》問題上,蘇聯希望通過這方面的合作,引進西方的技術和資金。西方國家既想對蘇聯、東歐進行經濟滲透,又想以此作為施加壓力的手段。
《最後檔案》
(2)《關於建立信任的措施和安全與裁軍的某些檔案》;
(4)《經濟、科學技術和環境方面的合作》等。
會議影響
歐安會《最後檔案》是雙方相互妥協的產物,蘇聯基本上取得西方對戰後歐洲邊界現狀的承認,在第3項議程方面作了一些讓步。檔案並無法律上的約束力。在一些有爭議的問題上,檔案的規定前後矛盾,各方可以各取所需,作出不同解釋。如關於邊界問題,檔案既規定邊界不可侵犯,又確認可以按照
國際法通過和平手段和協定加以改變。關於東西歐人員通婚、
旅遊和記者工作條件等問題,檔案作了一些符合西方要求的規定,又以要尊重各國法律和風俗習慣的條款加以限制。 《最後檔案》簽署墨跡未乾,蘇聯在歐洲和其他地區採取許多攻勢行動,美國極力保護其既得利益,雙方爭奪不斷加劇,曾經喧囂一時的東西方之間的緩和日益沉寂,歐安會的協定隨之黯然失色。按照協定規定,1977年在貝爾格勒、1980年在
馬德里先後舉行了兩次歐安會續會。續會的任務是檢查《最後檔案》的執行情況並就增進歐洲安全與合作交換意見。實際上,這些曠日持久的會議只是美、蘇互相攻訐的講壇,爭吵不休,沒有達成任何實質性協定。
歷史發展
蘇聯解體後的國家以及美國和加拿大,是唯一一個包括所有歐洲國家在內並將它們與
北美洲聯繫到一起的安全機構,主要使命是為成員國就歐洲事務、特別是安全事務進行磋商提供平台。歐安組織只有在所有成員國達成一致的情況下才能起作用,其決定對成員國也只具有政治效力而沒有法律效力。 隨著20世紀90年代初該組織秘書處和其他機構的設立以及成員國代表處的建立,歐洲安全與合作會議的工作不斷增多和加強。1994年12月,歐安會在
匈牙利首都
布達佩斯舉行的歐安會首腦會議上,認為歐洲安全合作會議的工作已經遠遠超過“一個會議”,決定從1995年1月1日起,將該組織更名為“歐洲安全與合作組織”。
歐安組織現有成員國57個,總部設在
奧地利的
維也納,每兩年舉行一次首腦會議,每年舉行一次外長會議。出版物有:《歐洲安全和合作組織年度報告》、《歐洲安全和合作組織通訊》(月刊)、《歐洲安全和合作組織手冊》和《建設與成員國聲明選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