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rter of Paris for A New Europe。1990年11月歐安會特別首腦會議在巴黎克萊貝爾國際會議中心召開,其最為重要的成果是歐安會43國簽署了《新歐洲巴黎憲章》。它強調“歐洲對抗和分裂的時代已經結束”,各國今後的關係將“建立在彼此合作和尊重的基礎上”。它對美、蘇、英、法四大國9月份簽署的確認兩德統一的條約表示歡迎,並對歐安會所有成員國在人道、安全、經濟、文化、環境保護等幾個領域的合作作出了安排。並決定將歐安會制度化和機制化,從而增強歐安會在歐洲裁軍、政治和經濟合作等方面的職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新歐洲巴黎憲章
- 外文名:Charter of Paris for A New Europe
- 簽署時間:1990年11月
- 簽署地點:歐安會特別首腦會議
- 積極作用:穩定過渡時期的歐洲局勢起
實際上,《憲章》是對1989年以來歐洲政局大變動的一個階段性總結。它以幾乎所有歐洲國家(包括美國和加拿大)達成共識的形式,正式宣告了美蘇分治德國、分治歐洲的雅爾達體系的崩潰,並勾畫了歐洲的未來,對穩定過渡時期的歐洲局勢起了積極作用,但同時他也刺激了西方國家企圖把它們的價值觀和政治、經濟制度強加於全球的野心。